1967年3月18日,美国一艘超级油轮满载12万吨原油从波斯湾驶往英国的米耳福特港。当日夜晚,油轮驶入英吉利海峡中的塞文—斯托文思暗礁群,撞礁船沉。原油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入大海,污油随波漂上海岸,拍打着英国美丽的海滨——肯福尔群岛160公里长的海岸。三个星期后,漂油又出现在法国北部海滨疗养区。
1970年4月间,“平静的大洋号”油船在南非附近海面失事着火,大量石油倾泻入海。
除了倾泻进海洋的石油外,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渣也被人们直接排入海洋。据不完全统计,至今海洋里已经积累了70万吨农药。日本一年排到海里的污水就达一百三十多亿吨。美国更多,达二百多亿吨。工业废渣的入海量更是大得惊人,美国每年排入大海的废渣多达七千多万吨。苏联每天有300万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波罗的海。据粗略统计,我国沿海地区每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总量也有200亿吨,其中进入海洋的约80亿吨以上。30年来大连湾沿岸十多个单位向湾内排渣,不仅使250万平方米的海域变成了陆地,还造成航道淤塞、海水污染,海洋生物大量减少等后果。由于五百多家工厂的污水和各种污物排入湾内,原有的七处海参养殖场、两处扇贝养殖场和海带养殖场全部关闭。
渤海湾,由于工业废水排入,使湾内原来盛产的带鱼、小黄鱼、鲳鱼、鲈鱼和梭鱼现已基本绝迹。
大海在呻吟:海洋成了“垃圾桶”。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而地球上只有几片大海。大海是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保护环境、防止大海污染、减轻大海污染,已经越来越引起全球的重视。人类在呼喊:大海不能再是“垃圾箱!”(www.xing528.com)
然而问题在于:污染大海的有害废物如何处置。
科学家们认为,转变观念,变“废”为宝是防治污染的重要途径。手段之一就是综合利用。以排放量最大的一种工业废渣粉煤灰为例,我国粉煤灰年排量达3700万吨,占世界总排放量的1/10,可是我国目前的利用率低于10%,大量粉煤灰流失到海洋里。其实,粉煤灰的用途相当广泛,除了用来制砖外,还可以用作水泥掺合料、粘土配料,作肥料和改良土壤,制作陶瓷、铺路等等。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前景十分广阔。山东莱州湾沿岸的招远化工厂,以往把有害的废物倾入大海,污染严重。如今,在生产中把每一种废物都变成了新产品,解决了污染问题,由“废”变宝的产品品种发展到12个,产值增加了2274万元,真是一举多得。手段之二是回收利用。据估计,目前社会需要的最终产品仅用投入原料的20~30%,有时甚至只用1~2%,其余的部分全当废物抛弃而成污染源。全世界每年就有几十亿吨这样的污染物倾入海洋。其实,许多“废物”可以回收再利用。1970年,我国塑料总产量为239万吨,用过的塑料有62.6万吨被烧掉。大量用过的塑料被埋入地下或倾入大海,变成污染物,只有7.5万吨被回收再利用。如果我国将这些用过的塑料全部回收利用,不仅可以减少“废物”对海洋的污染,而且从经济角度来看也很合算。以上海为例,1972年,全市共回收黄金180千克,白银22吨,铁10万余吨,废纸近万吨,收回“废品”,变“废”为宝,减少了污染破坏。此外,利用海洋自己的“消毒”能力。大海不仅是水体流动、混合等物理作用,还有化学和物理化学作用及生物作用。它们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使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变成低毒或无毒无害,从而减轻或消除污染物可能造成的种种危害,利用海洋自净能力的最好办法是用管道将污水输送到离海岸一定距离的海底,然后用多孔扩散器排放。这样,既达到了污水有出路,又保护了沿岸风景旅游区和水产养殖的双重目的。
为了防止、减少、控制海洋污染和保护海洋环境,科学家建议对此要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
1983年3月1日,我国有了一部综合性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不久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与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分别就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船舶、倾废、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造成的污染作出了具体规定。与此相适应,我国还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海洋环境标准和法律实施细则,为进行海洋环境监测,搞好海洋环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大海不再是“垃圾桶”有了可靠的法律保证。上海合成洗涤剂厂由于管理混乱,厂长被就地免职;胜利油田大量落地原油排入渤海,被依法罚款63万元。
当然,我们知道在当今科学技术和人口状况等条件下,完全停止对海洋的污染是不可能的,但是,人们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防止海洋污染,减轻海洋污染,不能再使海洋成为“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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