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一词来自对英文“folklore”的解释,该词是在1864年由英国学者威廉·汤姆斯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二词合并而成的,意为民众的古老风俗、习惯、仪式、歌谣等文化遗留。月红“民俗”这一语汇在中国汉代古文献中曾有相关记载,例如,戴圣编《礼记·绪衣》载曰:“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恶以御民之淫,则民不惑己。”司马迁著《史记·孙叔敖传》曰:“楚民俗,好库车。”班固《汉书·董仲舒传》载有“变民风,化民俗”之言,由此可见,“民俗”一词至迟在汉代就己出现。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俗”的内涵、外延和功能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当代民俗艺术研究著名专家、学者陶思炎教授认为:“民俗是在一定的社会氛围中世代传习的行为模式。它体现在物质的、社群的、精神的、语言的等诸多层面,构成了民间文化的基础。”[2]而“民俗”与“艺术”联姻构成学科性的“民俗艺术”这一学术概念,则是相当近的事了。
“‘民俗艺术’,系传承性的民间艺术,或指民间艺术中融入传统风俗的部分。它往往作为文化传统的艺术符号,在岁时节令、人生礼俗、民间信仰、日常生活等方面广泛应用。‘传承’‘传统’和‘群体性’作为民俗艺术的特征,使其具有深厚的文化背景和坚实的社会基础。”[3]
关于民俗艺术研究的发韧,据现有资料考察,民俗艺术作为学术概念最先出现在日本。约于1926年,日本成立了一个由民俗学者、文艺家、美术家、建筑家和音乐家等共同组成的小型学术团体“民俗艺术之会”,并于次年1月创办了自己的学术刊物《民俗艺术》。在该学术团体和学术刊物的共同努力和推动下“民俗艺术”已经开始从民俗学中剥离出来。日本“民俗艺术之会”的成立和《民俗艺术》刊物的创办,标志着学科性民俗艺术研究的发韧。(www.xing528.com)
特别是1928年10月“世界民俗艺术大会”在布拉格的召开,使方兴未艾的民俗艺术研究成果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传播和接受。
我国的民俗艺术研究比日本晚若干年,但有关民俗学的研究在此之前就形成一定的基础了。早在1913年,鲁迅先生发表《拟播布美术意见书》,提倡研究民俗和民间美术。1918年2月,五四新文化运动部分骨干成员以北京大学为据点发起“近世歌谣”的征集运动,被学界顺理成章地视作现代中国民俗学、民间文艺学的源头。1922年12月《歌谣周刊》创刊。1923年北京大学成立“民俗调查会”,组织民间美术调查。1927年中山大学民俗学会成立,设立风俗物品陈列室陈列搜集来的民间美术品。1928年以后在蔡元培主持的中央研究院,注重收集少数民族和民间的美术品。20世纪20年代钟敬文在杭州从事民俗研究活动,在《民间教育》月刊上刊发“民间艺术专号”,组织“民间年画展”。诚如陶思炎教授所言:“中国的民俗艺术研究是从民俗学的研究开始的,当民俗学的研究视域涉及‘歌谣’和‘民间艺术’的时候,‘民俗艺术’的观念就己悄然产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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