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算审核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
(4)现行计价定额、补充定额、定额解释及预(结)算规定。
2.结算审核需要提供的工程资料
(1)施工图样。
(2)图样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资料。
(4)现场签证资料(零星用工、材料价格签证)。
(5)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协议)。
(6)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
(7)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工程结算书。
(9)工程量计算书。
(10)主要材料分析表、钢材耗用明细表(附简图及计算公式)。
(11)调价部分的材料进货原始发票及运杂费单据,或列明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的明细表,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签章。(www.xing528.com)
(12)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汇总表,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核对签章。
(13)交验施工企业的等级证书、经济所有制证明原件及纳税所在地址。
(14)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临时取费许可证)。
(15)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签证材料。
3.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1)审核工程量计算。
(2)审核直接费定额的套价及计算。
(3)审核人工、材料(包括钢材)、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分析。
(4)审核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5)审核结构类型、工程类别的确定。
(6)审核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审核《临时取费许可证》)原件情况。
(7)审核各种费率(调价)标准、计费(调价)基数及工程造价计算。
(8)审核建设单位供料扣款(专账)及采购保管费分成计算。
(9)审核扣除建设单位供料款的工程结算净值计算。
(10)审核其他有关工程造价构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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