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项目费是指预留金、材料购置费(仅指由招标人购置的材料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估算金额的总和。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
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两部分内容组成。
(1)招标人部分。
1)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化和费用增加而预留的金额。引起工程量变化和费用增加的原因很多,一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清单编制人员在统计工程量及变更工程量清单时发生的漏算、错算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加。
②设计深度不够、设计质量低造成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
③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业主要求,并由设计或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量。
④其他原因引起的,且应由业主承担的费用增加,如风险费用及索赔费用。
此处提出的工程量的变更主要是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www.xing528.com)
预留金由清单编制人根据业主意图和拟建工程实况计算出金额填制表格。应根据设计文件的深度、设计质量的高低、拟建工程的成熟程度及工程风险的性质来确定其额度。设计深度深,设计质量高,已经成熟的工程设计,一般预留工程总造价的3%~5%即可。在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不成熟的,最少要预留工程总造价的10%~15%。
预留金作为工程造价费用的组成部分计入工程造价,但预留金的支付与否、支付额度以及用途,都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批准。
2)材料购置费。它是指业主出于特殊目的或要求,对工程消耗的某类或某几类材料,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招标人采购的拟建工程材料费。
3)其他。它是指招标人部分可增加的新列项。例如,指定分包工程费,由于某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性较强,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即可增加这项费用,费用金额应通过向专业队伍询价(或招标)取得。
(2)投标人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列举了总承包服务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两项内容。如果招标文件对承包商的工作范围还有其他要求,也应对其要求列项。例如,设备的厂外运输,设备的接、保、检,为业主代培技术工人等。
投标人部分的清单内容设置,除总承包服务费仅需简单列项外,其余内容应该量化的必须量化描述。如设备厂外运输,需要标明设备的台数,每台的规格重量、运距等。零星工作项目表要标明各类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
零星工作项目中的工料机计量,要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劣,以及工程项目设计的成熟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其数量。一般工程以人工计量为基础,按人工消耗总量的1%取值即可。材料消耗主要是辅助材料消耗,按不同专业工人消耗材料类别列项,按工人日消耗量计入。机械列项和计量,除了考虑人工因素外,还要参考各单位工程机械消耗的种类,可按机械消耗总量的1%取值。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