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校留学生规模、层次的扩大与提高,确立了逐步淡化人制管理、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适合外国留学生生活和学习特点的管理制度。自2000年起,留学生院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武汉大学留学生手册》,在新的手册中对留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学金年度评审、住宿管理、会客制度、出入境及居留管理等方面,分别按学校和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并重新编印成册,分发给每位留学生,为其日常学习和生活提供有效指导。2016年,编写了新的入学指南和学生手册,条理清晰,深入浅出,为留学生提供了丰富翔实的入校指南。同时加强“新生服务周”工作,为学生提供接机、体检、居留许可办理、注册、校外酒店住宿等全方位支持,举办新生入学教育、开学典礼和迎新晚会。自当年起,我校开始在全校范围内招募中国学生志愿者,为留学生新生在报到注册期间提供指引,并帮助办理各项手续,取得了良好成效,帮助留学生尽快融入校园生活。
在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支持和协助下,学院每年都对入学新生进行法制宣传,让留学生了解中国的法律,还制定了《医学留学生须知》、《留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留学生安全责任书》等,向学生发放书面资料,并引导其学习,让留学生接受、理解与配合。同时,配合公安外管部门强化管理制度,做到留学生入境后一个月内办妥外国人居留证和其他手续,并在日常生活中提醒和协助留学生办理各种相关证件和手续。认真填写《留学生花名册》和《留学生情况统计表》,按时报送有关部门。为了给留学生在华生活提供安全保障,学校加强了对留学生的住宿和治安管理。对留学生实行校内住房登记,并上报珞珈山派出所。留学生楼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服务台24小时值班。新生住宿时,严格检查其有效证件,指导其填写住宿登记表,并按时报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严格实行登记会客制度,定时开关门制度等。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在针对留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中,学院一向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各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以此采取制度规范与学生自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艺术化和个性化。由于留学生的文化背景与习俗与中国学生有所不同,学院也对历年留学生群体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出台了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如对学生在宿舍内大声喧闹、播放音响、跳舞、打球等妨碍他人正常生活与休息的现象给予警告处分;对学生在宿舍藏放酒瓶、饮酒、醉酒闹事等情况均予以程度不一的处罚。
在日常管理中,学院亦以人为本,针对不同留学生的特点进行积极探索,实现有效管理。如2005年来一直开办的临床医学本科英文授课项目班以印度籍学生为主,加上索马里、巴基斯坦籍学生等,这些留学生集中在一个班,与中国学生基本没有联系。少数留学生时间观念淡薄,经常迟到、早退或缺课,甚至出现打架斗殴现象。针对类似情况,学院分步骤采取了一些措施。首先,采取自愿报名、学生推荐、学院审查的形式,在留学生中间挑选班长、国别学生代表和留学生学生代表会,希望他们以身作则,带动全体留学生积极配合学校,并增进学校与全体留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其次,让留学生学生代表会成为管理人员与留学生之间的桥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留学生会议,致力于了解留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遇到的困难。此外,对症下药,比如印度籍留学生特别能歌善舞,学院就组织学生开展课余文体活动,增进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了解。针对迟到、缺课等现象,学院制定了留学生考勤管理办法,并配合奖学金评选等工作,进一步督促留学生规范自身行为,认真投入学习。由于校内宿舍不能满足全部留学生的住宿需要,有一部分留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留学生院领导心系校外住宿的留学生的生活状况,常在寒假前夕走访这些留学生,询问他们的居住、生活情况,聆听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叮嘱他们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用电安全等,鼓励他们平日多参加学校的活动,加强与老师、同学的沟通交流,在努力学习的同时多了解一些中国文化,并向他们送上新年祝福与问候。学校还推荐优秀人才参加教育部国际司举办的留学生管理干部境外培训项目等,学习新的理念,以适应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留学生的实际需求,更好地开展学校的留学生管理工作。(www.xing528.com)
随着新时期来华留学生规模的扩大,我国每年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也呈缓慢上升趋势,主要表现在留学生的死亡、病危、不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违反校际校规、留学生之间的争斗及偷盗行为等。面对突发事件,武汉大学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运行情况良好。包括新生进校法制宣传、购买保险并签署安全责任书、建立留学生学生代表会、加强中国学生会与留学生会的联系等。在平时,密切注意留学生宿舍内部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如2000年10月,以色列导弹袭击巴勒斯坦,巴勒斯坦留学生要求在武汉大学校门前举行集会游行。学校留学生管理人员迅速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进行了汇报,省、市公安局及外事部门领导连夜召开会议研究方案。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疏导工作,才使事态得到了控制。又如,经常有师生反映留学生大功率摩托车深夜扰民的问题,学院已找当事学生逐一做思想工作,使事情得到有效控制。还对留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的现象进行了多次清查,如2011年5月,学院配合市公安局、校保卫部对留学生无牌无证的摩托车进行了清缴,10月再次进行清缴,降低了安全隐患,保障了师生的住宿环境。
要求留学生购买医疗保险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也是大多数发达国家对留学生的基本要求。教育部自1999年开始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但自费学生则不在此范围内。随着留学生规模的扩大,将保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留学生成为新时期的趋势。自2007年起,为保障来华留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制定《高等学校要求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暂行规定》,要求高校与选定的保险公司密切合作,要求所有在校留学生购买保险。为认真执行这一规定,将医疗意外综合保险覆盖全体自费留学生,学院多次召开留学生学生代表会,集中宣传购买保险的意义,并深入解答学生关于购买的疑问。除特殊情况外,半年以上学习期限的在校留学生已经全部购买保险。按照《武汉大学国际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管理规定》,国际学生公费生凭武汉大学病历在学校医院就医者,门诊费按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个人自付10%;公费生经校医院同意转学校定点医院就医的门诊费,学生个人先行垫付,待学校统一报销,报销额度为支出费用的70%;因意外事故或者突发急病不能在中国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指定的医院就医的国际学生,其医疗费用由国际学生个人先期垫付,待病情缓解、稳定后及时转至保险公司指定的合同医院治疗。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可在保险公司报销。国际学生自费生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合同医院住院时,就医手续程序等同公费生,自费生(无论是否购买保险)在校医院就医时,其医疗费用一律自付。学术因急诊或意外伤害在中国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指定的医院就医时,需及时告诉保险公司,以便日后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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