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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外国留学生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国际学生在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违纪处罚,由该生所在培养学院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国际学生在学习培养之外的日常管理方面的违纪处罚,由国际教育学院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存入国际学生个人档案。对涉及个人隐私、国家机密等情况的处分决定,由国际教育学院报校国际交流部另行决定公布范围。

武汉大学外国留学生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为维护武汉大学留学生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国际学生的权益,违规违纪的留学生将受到包括批评教育、予以适度经济处罚、取消年度“中国政府优秀奖学金生”资格,乃至处分、取消学籍或退学等惩罚措施。根据《武汉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校对国际学生的处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同时考虑国情和文化差异,做到事实清楚、程序规范、处分适当。国际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应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为下列五种: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留校察看;⑤开除学籍。对国际学生在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违纪处罚,由该生所在培养学院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国际学生在学习培养之外的日常管理方面的违纪处罚,由国际教育学院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存入国际学生个人档案。在对国际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国际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对事实清楚的违纪事件,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材料或接到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收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当年(学年度)参加的各种评优资格。处分决定将书面通知违纪学生的家长和该生所在国驻华使馆。对涉及个人隐私、国家机密等情况的处分决定,由国际教育学院报校国际交流部另行决定公布范围。学院对不断滋事、打架斗殴的留学生,都按校纪校规进行了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等处分。对违反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采取取消学籍等严厉制裁。按《武汉大学国际学生学籍管办法》,国际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

被终止奖学金资格且不能自费学习的奖学金生;无正当理由,学期结束仍未完成缴费等注册手续者;在校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或平均每学年所修课程学分未达到28学分者;休学期满,逾期未申请复学或虽申请复学但未获审批通过者;学生本人申请退学者。

按照武汉大学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未完成学期注册的国际学生不享有在校生待遇,不具备选(上)课资格。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在学期第三周发布未注册国际学生名单及催注册公告,确认严重违反注册规定、取消学籍处理国际学生名单,并在第六周发布公告;随后向学院领导报告,办理取消国际学生学籍处理文件,同时对办理取消学籍的国际学生在国际学生服务平台、国家来华留学学籍电子注册系统信息作离校处理。违反注册规定,情节严重的国际学生,作自动退学,取消学籍,同时报公安部门取消居留许可处理,被取消学籍的国际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并离境。我校几乎每年都有数十名外国留学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经过多次催促仍未办理注册手续,为维护教学秩序,这些学生均作取消学籍处理,类似措施为留学生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www.xing528.com)

此外,在校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20~28学分的国际学生,若由国际学生所在学院(系)提出下编,经国际学生所在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国际教育学院批准后报本科生院,学籍编入下一年级;休学期满,申请复学并获国际教育学院批准的国际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根据休学年限报本科生院下编进入相应年级。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有课程不合格,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国际学生,应向国际教育学院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缴纳学费、办理居留许可、保险等延长手续后,由国际教育学院报本科生院将其学籍编入下一年级,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系)。下编、延长学习期限的国际学生,未合格课程学分超过15学分的[含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考试(考核)等],按学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低于15学分的,按学分缴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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