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科生的教学实践与考核方面,2014年正式出台《武汉大学国际学生(本科)学籍管理办法》,国际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国际学生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应按教育教学计划与普通本科一起进行,但在选择实习或实践地点时,应当遵守有关涉外规定。鉴于国际学生普遍存在答卷时书写汉字速度慢等困难,国际学生的课程考试经国际学生集体提出申请、开课学院(系)审核同意后可酌情调整评分标准。
课程方面,数学与统计学院为专业教育教学计划中有“高等数学”的国际学生单独开设“高等数学Ⅰ、Ⅱ”(8学分)课。国际学生须修读由国际教育学院开设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书法”等语言文化类8学分选修课程;须修完本专业主干(核心)课程,修满120学分,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其他实践教学环节。可免修专业培养方案通识必修部分的政治理论课、军事课、大学英语等课程,但需要修读国际教育学院开设的“汉语综合1~4”(16学分)、“中国概况”(2学分)、“中国文化”(4学分)等课程。
辅修与双学位方面,国际学生在完成第一学年规定学分,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3及以上、具有中等汉语水平证书且符合要求的,可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的实施办法》申请辅修其他专业。
采用中文授课的国际学生一般应有初等汉语水平,学习中国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专业的国际学生一般应有中等汉语水平。不能提供汉语水平(HSK)初、中等证书的各专业国际学生第一学年为试读期,学年结束时应取得汉语水平(HSK)初等及以上证书,其中学习中国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专业的应取得汉语水平(HSK)中等及以上证书。第一学年结束时仍不能提供汉语水平(HSK)初、中等证书的国际学生,经本人书面申请报国际教育学院审批同意,可以延长试读期1年,进入二年级学习,但第二学年结束时,仍未能提供符合标准的汉语水平(HSK)证书的国际学生,一律下编,学籍编入低一年级,或作为进修生结业离校。2016年,学院为语言生的教学、培养制定了《教育管理办法》、《教学督导工作试行办法》、《语言生班主任管理办法》、《汉语教学组织规范》等系列质量管理制度。
全英文授课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文件规定,由学校自行设置,课程授课语言为英语、单独编班教学的国际学生项目,学校鼓励各学院(系)设立全英文授课项目培养国际学生。其培养方案由学院(系)参照同类专业培养方案另行制定,其专业、课程设置、学制与学分要求等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或学校规定,其培养方案应报本科生院审批后实施。全英文授课项目应开设《汉语综合1~4》课程,学生完成汉语课程学习后,应达到汉语初级及以上水平。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授课国际学生,未获得汉语水平(HSK)初等及以上证书的,不能进入临床学习阶段,其学籍编入低一年级,或作为进修生结业离校。此外,全英文授课的国际学生毕业论文可用英文撰写、答辩。
研究生方面,2014年正式出台《武汉大学国际学生(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制订的培养方案对国际学生进行培养,导师应根据国际学生的具体情况在第一学期内制订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包含课程学习、学术交流与科学研究、论文撰写及答辩等必修环节。实习实践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涉外规定。国际学生可以免修培养方案公共必修部分的政治类及硕(博)士英语课程,但须修读国际教育学院开设的“中国概况”和“汉语综合”等课程替代;汉语作为国际学生的第一外语,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教学,成绩优良,获得国家级汉语水平考试(HSK)中级证书者(全英文项目国际学生除外),方可允许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要求原则上与中国研究生相同,经学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论文可用汉语(须有英文摘要)或英文(须有中文摘要)撰写。学校鼓励各培养单位设立全英文授课项目培养国际学生,全英文授课项目培养方案由培养单位另行制订,其专业、课程设置、学制与学分要求等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或学校规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实施。申请全英文授课项目国际学生一般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国际教育学院开设的“中国概况”和“汉语综合”等作为全英文授课项目公共必修课程,学生完成汉语课程学习后,应达到汉语初级及以上水平。(www.xing528.com)
非学历国际学生根据来校学习目的,分为语言生(汉语专业普通进修汉补生);国外大学交换生(本科生、研究生);各专业进修生,不包括学位生。学期开始时,国际学生应参加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的汉语分班考试,根据成绩选择汉语班级、选(上)汉语课程。国际学生在课程期末考试结束1周后,可向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武汉大学国际学生成绩单”,学习结束、结业的国际学生应同时办理离校程序。
应留学生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武汉大学教务部出台了关于每位外国留学生必须选修八个文化类学分的规定,学院每学期都为留学生开设了选修课,基本放在周末时间。如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就开设了“汉字书写与书法”“形式逻辑”“中国简史”“高等数学”课程。还为留学生提供了公选课,如“武汉大学校史”“中国文化概论”“中国民乐欣赏”“当代中国概况”“中国影视文学及欣赏”等选修课,此类形式丰富、内容充实的选修课,扩大了留学生的视野,优化了知识结构,将学生的兴趣与教学目标妥善结合,也增强了运用汉语的综合能力。2009年,学院还开设了36学分的“中国京剧”选修课,教授中国京剧相关理论概念,选择表演艺术性高的传统戏剧进行观摩,注重对故事内容与社会文化背景的讲解,让外国留学生在艺术氛围中体会中国历史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期末考试采取现场演唱的方式,让更多的外国留学生以亲身体验的方式了解中国京剧。学院在汉语教研室专设公共课程小组,负责全校国际学生公共课程的建设、选用教材、教学研究与质量管控、落实课程具体教学工作。汉语深刻地浸透在中国文化的海洋中,语言与文化是对外汉语教学的一体两面,要充分重视文化课的教学与研究,不可偏废和忽视。
到2015年,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出台了《中国语言文化类公共课程管理暂行办法》,国际学生(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计划包括“汉语综合”(72学时)和“中国概况”(36学时)2门,于学年第1学期开设,性质为国际学生硕士和博士公共必修。“汉语综合”按国际学生汉语水平分级,设为零起点和初中级2个层级,“中国概况”按国际学生授课语言,分为中文讲授与英文讲授2个类别;国际学生(本科)公共课程教学计划包括“汉语综合”(288学时,分4学期完成),“中国概况”(36学时),“中国文化”(72学时)3门,课程在学年第1学期开设,课程性质为公共必修,用以替代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政治理论、大学英语、军事类公共必修课程。在第1学年,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联系数学与统计学院、体育部为中文授课本科留学生专门开设“高等数学1~2”和“体育1~2”两门课程,课程性质为公共必修。中文授课本科留学生公共必修课在学年第1学期,开设“汉语综合1”(72学时)、“中国概况”(36学时)、“中国文化”72学时,授课对象为全校中文授课本科留学生;“汉语综合2~4”分别在第2~4学期开设,国际学生通过“汉语综合1~4”学习,应达到HKS中级水平。另外,全英文授课本科留学生的“汉语综合1~4”课程设置也应达到432学时。
课程考试是教学过程中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针对留学生的考试类型包括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分为笔试、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课堂辩论和演讲、调査报告、论文、大型作业等。学院还鼓励任课教师采用其他灵活多样的考核形式,以达到全面测査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目的。接受学历教育的国际学生公共必修课程“汉语综合1~4”“中国概况”“中国文化”和接受初、中级汉语教育国际学生平行课程“初、中级汉语综合1~2”“初、中级汉语口语1~2”“初、中级汉语听力1—2”等课程考试命题应逐步采用试题库组卷办法;尚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考试由课程组统一组织命题。试题库组卷和课程组统一组织命题的课程考试试卷由教研室统一以流水作业法评卷;其他课程试卷由任课教师评卷,提倡成立评卷小组。课程考试、教学实习、实践、实验课和毕业论文等均采用百分制记分;课程考试的成绩含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国际学生课程平时成绩包括考勤、平时考核、期中考试成绩3部分。平时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30%~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70%;期末考试成绩55分以下者,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记载。平时成绩可采用考査、大型作业、设计、调査报告、课堂讨论等形式评定;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至少有1次实践环节的平时考核成绩。
为促进我校留学生努力学习、顺利毕业(结业),留学生教育学院还制定了《武汉大学国际学生学习跟踪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由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国际学生学习跟踪工作,主要通过收集学生HSK成绩、课程成绩、所获学分信息,对未达到所修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要求的国际学生通过约谈、书面预警、责令下编、劝退等教育形式,督促国生努力学习,促其顺利毕业(结业)。HSK成绩跟踪,主要包括对中文授课各专业学生入学前HSK证书的要求,本科生一般应有HSK初级证书,研究生一般应有HSK中级证书,学习中国历史、中国哲学、中国文学类学生一般应有HSK中级证书;及时收集国际学生HSK成绩报告单、校验并录入国际学生服务平台,对HSK成绩未达入学要求的学生应做好试读通知。HSK4级210分及以上可免修本科学生公共必修课程“汉语综合1~2”,HSK5级210分及以上可免修本科学生公共必修课程“汉语综合1~4”或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程“汉语综合”。到每年11月,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都会对HSK成绩未达标准的学生下达全英文授课学生的预警/试读/下编/劝退通知工作。公共必修课程成绩跟踪方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在第1学年第1学期注册时发布公共必修课通知,第2学期初收集未修公共必修课程或考试未通过学生信息,并发放公共必修课程未通过预警通知。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应对有2门次课程不及格的硕士研究生,1门次课程不及格的博士研究生、学年所修学分低于30学分的本科生发放学业预警通知,以30学分/学年为本科生修业最低标准,对未获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的本科生发放建议下编(留级)建议书;对未获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的国际学生,在毕业学年第1学期一律下发下编(留级)/劝退通知,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统一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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