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十二本纪缺《今上本纪》。今本《孝武本纪》是补缺者截取《封禅书》所补,为《史记》之重复篇目,故十二本纪只有十一纪。
《五帝本纪·正义》引裴松之《史目》云:“天子称本纪,诸侯曰世家。”张守节发挥说:“本者,系其本系,故曰本;纪者,理也,统理众事,系之年月,名之曰纪。”刘知幾曰:“盖纪者,纲纪庶品,网罗万物,论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又云:“盖纪之为体者,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史通》卷二《本纪》)据此,“本纪”之义有五:
1.“本纪”为法则、纲要之意,它“纲纪庶品”,故为最尊贵之名称。
2.“本纪”为记载天子国君之言事所专用。
3.“本纪”是“网罗万事”的,即国家大事无所不载,不得视为人物传记。
4.“本纪”编年,记正朔,象征天命攸归。从编纂学角度立论,编年记事是我国史法的优秀传统,使叙列的历史事件,兴衰发展的线索分明,它创自《春秋》。
5.“本纪”效《春秋》十二公,故为十二篇。《太史公自序》云:“著十二本纪。”(www.xing528.com)
用上述义例来衡量一下二十四史,班固的《汉书》最合标准,而《史记》最不合标准。因为《史记》的十二《本纪》中,夏、殷、周三《本纪》包括了三代的先公先王,更有《秦本纪》,这均是诸侯入《本纪》,此其一。《史记》立《吕太后本纪》,而不立《惠帝纪》,竟把帝王逸出了《本纪》,此其二。《史记》又立《项羽本纪》,却不记西楚之年,而用“汉之元年”“汉之二年”记正朔,且记事章法为传体。实际上司马迁写的是一篇“项羽列传”,只不过定名《项羽本纪》而已,此其三。因此,刘知幾的《史通》处处扬班抑马。他在《二体》篇中虽然以《史记》《左传》为纪传、编年二体之祖,但真正许为二体代表作的却是班固的《汉书》和荀悦的《汉纪》。所以他在《二体》篇的结论中说:“然则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史记》不止十二《本纪》有这些破例,三十《世家》中亦有破例。司马迁不为楚王熊心立世家;对汉初叛国的诸侯王吴王刘濞、淮南王刘长、刘安,衡山王刘赐只作“列传”;赵王张耳、长沙王吴芮,封为诸侯,又历传数代,亦不为立“世家”;而汉初侯爵功臣萧何、曹参、张良、陈平、周勃等却立“世家”,更有孔子、陈涉、外戚三“世家”。司马迁天才横溢,他立例又破例。这些破例,计有三种类型。
1.序事首尾完整,便于“察其始终”。夏、商、周三《本纪》上溯先公先王,使记一代兴衰之历史首尾完具,有利于总结历史经验,洞察历史的发展轮廓。魏收作《魏书》,首列《序纪》,记载拓跋氏的先世起源,就是仿《史记》而创造的。
2.正名实。司马迁认为,秦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昭襄业帝”,才有始皇的统一,故特作《秦本纪》,参照《六国年表》,寓意更明。表名为六国,实叙八国,首栏列周,以示尊周天子为共主,次列秦,就是纪实以突现秦国“常雄诸侯”之意。因此周与秦不在六国数中。司马迁立《吕太后本纪》,不立《惠帝本纪》也是纪实。因高后孝惠时,惠帝垂拱,吕后称制,故以惠帝附入吕后纪中。司马迁将楚王熊心附入《项羽本纪》中亦同此例。司马迁不为吴芮立“世家”,因其事迹不显,载入年表即足。至于不为赵王张耳立“世家”,是有意将张耳陈余合传。
3.寓褒贬。司马迁为孔子、陈涉、汉帝后妃以及为汉初萧、曹、张、陈、周等开国功臣立《世家》,是褒显他们的历史功绩。反之,对汉初叛国诸侯,因为他们没有起到“辅弼股肱”的作用,降为“列传”,以示贬抑。但是周初管叔、蔡叔虽谋叛逆,后因蔡仲悔改,复封为诸侯,故司马迁仍立《管蔡世家》以劝善。由此可见,司马迁的破例为体,是寓有深意的。
十二《本纪》编年记正朔,与《十表》互为经纬,划分时代段落,为《史记》全书纲纪。十二《本纪》以王朝为体系,分历史为三个段落,表列如下。
《太史公自序》云:“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略推三代,录秦汉,上记轩辕,下至于兹,著十二本纪,既科条之矣。”十二《本纪》不仅科条历史内容,勾勒历史发展轮廓;而且对历史研究方法论起示例作用,司马迁摄取其精义于“赞”中。十二本纪赞共十一篇,内容可分三组。五帝、夏、殷、周、秦五篇本纪赞为一组,主要是讲史实的考证,属于历史方法论的论述。秦始皇、项羽、汉高祖三本纪赞是对秦楚之际兴亡更替这一历史大变动因果的探索,为第二组。而《高祖本纪赞》又与吕太后以下诸汉帝纪赞紧密相连,是对西汉政治得失的直接评价。吕太后、文帝、景帝三本纪赞为第三组,揭示了司马迁论史、论人、论治的思想准则,对研读《史记》全书,特别是汉代人物传记具有示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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