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自明代中后期开始,赣闽粤边的客家人就陆续向惠州府的中南部和西部一带迁移。不过,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客家移民规模不大,影响也极为有限。闽粤客家移民的大规模南迁,始于清代康熙年间,而其背景则与康熙年间的“迁海”和“复界”密切相关。
康熙元年(1662),清廷为割断大陆民众与台湾郑氏政权之间的联系,下令实行迁海。涉及的范围包括广东、福建、浙江、江南、山东和北直隶6省。广东沿海的迁界始于康熙元年,而康熙二年和三年又进行了两次“续迁”。由于广东迁海的范围大,迁界的距离远(大多以50 里为率),故而,因迁界而造成的人口损失也特别大。据清初的屈大均记载:
粤东濒海,其民多居水乡。十里许,辄有万家之村,千家之砦。自唐、宋以来,田庐丘墓,子孙世守之勿替……岁壬寅(即康熙元年)二月,忽有迁民之令。满洲科尔坤、介山二大人者,亲行边徼,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弃赀携累,仓卒奔逃,野处露栖,死亡载道者,以数十万计。明年癸卯,华大人来巡边界,再迁其民。其八月,伊、吕二大人复来巡界。明年甲辰三月,特大人又来巡界。遑遑然以海防为事,民未尽空为虑,皆以台湾未平故也。先是,人民被迁者以为不久即归,尚不忍舍离骨肉。至是飘零日久,养生无计,于是父子夫妻相弃,痛哭分携。斗粟一儿,百钱一女。豪民大贾,致有不损锱铢、不烦粒米,而得人全室以归者。其丁壮者去为兵,老弱者辗转沟壑。或合家饮毒,或尽帑投河。有司视如蝼蚁,无安插之恩;亲戚视如泥沙,无周全之谊。于是八郡之民,死者又以数十万计。民既尽迁,于是毁屋庐以作长城,掘坟茔而为深堑。五里一墩,十里一台。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106]
据人口史学者估计,因迁海而导致广东沿海直接的人口死亡当不下90 万之众。[107]
鉴于迁海所造成的巨大的人口损失,康熙七年(1668),广东巡抚王来任上书朝廷,请求复界。他奏折中称:
粤东之边界宜急展也。粤负山面海,疆土原不甚广,今概于濒海之地,一迁再迁,流离数十万民,每年抛弃地丁钱粮三十余万两。地迁矣,又在在设重兵以守其界内,立界之所,筑墩台,树桩栅,每年每月又用人工土木修整,动用之资不费公家,丝粟皆出之民力。未迁之民,日苦派办;流离之民,各无栖止,死丧频闻。欲生民不困苦,其可得乎?臣请将原迁之界,急驰其禁,招徕迁民,复业耕种与煎晒盐。斥将港内之河撤去其桩,听民采捕。海内之兵尽撤,驻防沿海州县,以防外患,于国不无小补,而祖宗之地又有不轻弃之,更于生民大有裨益。[108](www.xing528.com)
在广东地方当局的一再请求之下,清廷于康熙八年(1669)开始复界。于是,“招民复业,一以补国用,一以苏民生……于是孑遗者稍稍来归,相庆再造。边海封疆,又为一大开辟焉”[109]。在这以后,广东地方当局基本上一直采取招民垦荒的政策。直到道光十一年(1831),还有记载称:“(广东)巡抚朱桂祯因粤东无业贫民流于匪僻,会同总督李鸿宾,奏请援照乾隆间高、雷、廉、琼四府成例,将广州、南雄各府州属山头地角荒地,听本地无业贫民报官给照垦殖,成熟后作为世业,永不升科。奉旨依议。”[110]
正是在广东沿海复界之后招民垦殖的“拉力”之下,粤东北潮、嘉、惠一带的客家人,开始陆续地向广东的中南部一带迁移。正像赖际熙在《崇正同人系谱》中所分析的那样:
广州属之增城、东莞、新安、番禺、花县、龙门、从化、香山、三水等县,又西江之肇、阳、罗,沿海之高、雷、琼、廉等州县,广西全省各州县……在在皆有吾系,大抵皆在清初康、雍、乾各朝代,由梅州及循州之人,或以垦殖而开基,或以经商而寄寓。此盖为最后移殖者。[111]
由于客家移民在广东中南部一带的分布范围极其广泛,迁移的过程也非常复杂,故而,这里不拟作详细的讨论。兹根据曹树基在《中国移民史》第六卷中的有关研究成果,将客家移民在广东中南各州县的分布情况,列表如下:[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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