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七章的研究结果表明:早在15世纪中期,赣南、闽西和粤东北各地就已陆续出现了大量的流民人口。不过,这些流民人口主要是在赣闽粤边的内部进行人口流动。这一人口的基本流向表明,此时的赣南、闽西和粤东北地区,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人口过剩”。流民人口之所以产生,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赋役太重而致使百姓无法承担,故而只能通过逃亡予以规避;其二,无论是在赣南,还是在闽西或粤东北,都还存在着一定数量的荒地或可供开垦的荒山,流民人口的主要流入地,大多集中在这些地区。正因为如此,我们发现,直到16世纪中期,一方面是文献中时常有赣闽粤边流民大量聚集的报道,另一方面则是有关人士对于赣闽粤边部分区域“地广人稀”的议论。嘉靖后期,海瑞在赣南的调查中就发现:“兴国县山地全无耕垦,姑置勿计,其间地可田而未垦,及先年为田近日荒废,里里有之……访之南赣二府,大概类兴国。”[4]尽管赣南、闽西和粤东北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但是,从总体上来看,终有明之世,在赣闽粤边的内部,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人口过剩”问题。
既然赣闽粤边的内部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人口过剩”问题,那么,16世纪中后期的第一波移民潮又是如何产生的呢?其中的原因,还得从赣闽粤边的地域性分化谈起。
由于地理环境的封闭性,赣闽粤边的地域社会长期以来基本上是在一种孤立的状态下缓慢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就日常的生产与生计而言,从总体上来看,水田稻作农业长期以来一直是赣闽粤边最主要的经济门类。开发较早、拥有多片中型盆地的赣南自不必说,即便是素称山多田少的闽西和粤东北,其有限的梯田长期以来也一直以稻米种植为主。元人卢琦就曾记载说:
汀州居万山之中,其民不为他业,惟以农为生。虽以贫民遇敛岁亦必有积聚。其地又无深溪大川,舟棹所不到,故谷价恒贱……武平、上杭二邑,去汀州尤远,其谷价视汀州诸邑尤贱。[5]
卢氏所说的“其民不为他业,惟以农以生”,正是对赣闽粤边经济生产和生活的最准确的概括。诚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赣闽粤边山区经济性较强的林木、矿冶、陶瓷等也有着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这些都是作为农业生产的补充形式而存在的。明代早期的王直就曾指出:
闽之八郡,而其半附山。附山之郡虽不若濒海之利,然田既肥沃,而山之产亦饶。为其民者,秫、稻、菽、麦、猪、鹅、鸭、鸡、牛、马、犬、羊之属之畜于家,竹、木、茶、纸、金、铁、桑、苎、果、瓜、鹿、兔……之类之育于野。凡可以养生送死者,皆不待外求。四方商贾挟其所有,以贸迁往来,不绝于路。故民皆有以自给。且去海既远,外国之货不至,奇裒之人矜智术骋诈力以乘势射利者亦鲜……汀州在闽为远郡,而与江西赣州境相接。予郡(吉安府泰和县)之人贸迁者多往焉。[6]
所谓“凡可以养生送死者,皆不待外求”,正是这种自给自足经济形态的典型形式。
直到16世纪中叶,当江南和东南沿海一带城市手工业和商业不断发展、区域性的市场逐渐形成之时,赣闽粤边的经济生产与生活依然维持着这种传统的自给自足形态。不论是在赣南,还是在闽西或粤东北,当地居民基本上还是以种植水稻等谷物为主要生计,而很少从事工商业活动。在赣南,雩都“男虽躬稼,女不亲蚕”;兴国“民鲜商贩,惟务农业”;瑞金“民务耕而不商”;龙南“民惟力耕,不知贩负”;石城“男耕稼不商贾”;[7]上犹,“农多商少”[8]。在闽西,“民庶安稼穑”、“少营商贾”、“富家专守禾税,贫夫力治山畲”。[9]在粤东北,龙川“地广山多,民朴无诈。惟务农力田,习技为商者寡”;河源“地旷人稀,山林深僻……农勤耕稼,不务商贾”;长乐“邑多良田,民乐生业,易为衣食,性颇淳朴,不事远商”;兴宁“习儒者少,务农者多”;[10]程乡“敦尚质实,惟知树艺,重本薄末,商贾、百工技艺皆不能解,远人擅之以有其利”[11]。以上征引的材料,全部出自嘉靖年间编修的地方志,由此可见,直到明代的嘉靖年间,赣闽粤边的经济生产与生活,依然维持着传统的形态。
然而,也就是在这一时期,赣闽粤边的区域性分化开始初露端倪。以汀江流域为腹地的闽西地区,在福建东南沿海一带经济发展的连动作用下,率先开始了与周边市场的联系。嘉靖年间,在闽西传统的集市和墟场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陌生面孔。来自江南、东南沿海和岭南各地的商人,不仅把“江广百货”带到闽西,而且还把当地出产的竹木、蓝靛、山货等特产,购置而去。据史料记载,嘉靖时期,闽西各县传统的“会”,几乎一下子都变成了“江广百货”的博览会。如清流县的“樊公会”:“每岁八月二十八日,相传樊公生辰,邑人每岁以是日迎神赛会。先期八月初,直隶、江、浙、闽、广各处客商俱来其土,所有货物集于县中,至期各以财货互相贸易。四方人欲市货者,俱如期至会,至九月方散。”[12]除县城的“樊公会”之外,清流县还有分散在各地举行的“转水会”和“余朋会”:“转水会,在县四保。每年九月重阳日,清流会(即樊公会)客商携余货在此发卖,数日而退”;“余朋会,在县梦溪里,以十月初一日,客商财货在此交易,数日而退。”[13]再如每年四月的“连城会”,“每岁四月初八为连城会,先期三月下旬,直隶、江、浙、闽、广各处客商俱齑土货,集于县前,至四月朔日各以财货互相贸易,十日而散”[14]。即便是新建不久的归化县,也有“六月市”:“在县治前,每年六月十一日惠利夫人华诞。四方商旅辐辏,各贩珍异货物,列肆交易,至七八月始退。”[15]至于汀州城内,则有“四方货物辏集”的五通庙前市和专售“江广货物”的水东街市两处,常年开市。[16]外地商人和商品的大量涌入,在一定的程度上打破了闽西地区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推动了汀江流域与周边区域间的经济联系。据嘉靖《清流县志》记载,由于外地商品的大量进入,使得该县“财货器用多仰给于外郡”[17]。在外地商品流入闽西的同时,闽西的竹木、蓝靛和山货等山区特产,也通过客商而输入外地。据嘉靖《汀州府志》记载,在当时的汀州城内,就有专门的市场发卖当地的特产,如发售蓝靛的店头市以及“市竹木”的河边市等。[18]
到了16世纪后半期,随着东南沿海、华南和江南一带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以及区域性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汀江流域为腹地的闽西地区也开始在更大的程度上被卷入其中。特别是在月港开放以后,以漳州为核心的闽南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并对闽西地区产生很大的牵引作用。16世纪后期至17世纪前期,随着福建沿海一带区域性市场的不断扩大,对来自闽西汀江流域的蓝靛、蔗糖、木材、茶叶等的需求,也开始日益旺盛。正是在这种日益增长的需求的强烈刺激下,泉、漳一带的富商大贾开始投资闽西的山场,以栽种蓝靛、甘蔗等经济作物而谋取厚利。稍后,徽商也加入其中。徽商在闽西主要从事木材的经营。据康熙《宁化县志》记载,明代后期,徽商的足迹已遍及闽西的宁化等地。他们在当地购买山场,砍伐杉木,“连筏数千为捆,运入瓜步,其价不赀……宁土之食此利者多矣”[19]。伴随着周边市场对山区特产需求的增长,闽西一带的生计模式也开始发生显著的变化。以水田稻作为主的传统种植业,慢慢地为多种经营所取代,蓝靛、茶叶、油茶等经济性较强的旱地作物,在整个经济门类中占有的比例越来越高。以茶叶为例,明末清初,仅宁化一县的茶叶产量就达到数十万斤。[20]这类经济性较强的产品,除部分在当地销售外,其余绝大部分都用来供应周边的市场。(www.xing528.com)
随着生计模式的不断变化,闽西与福建东南沿海,尤其是闽南一带的经济联系也在日益加深。以漳州和泉州为核心的闽南地区,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文化上,都对闽西一带形成巨大的向心引力。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汀、漳、泉一体化的趋势已初露端倪。伴随着一体化进程的展开,人口的双向流动亦随之而来。一方面,漳州一带的人口,溯九龙江而上,开始向闽西流动;另一方面,汀州的移民,也陆续进入闽南一侧的山区,从事山地作物的种植。正是在闽西与闽南人口的这种双向流动中,原先在方言与文化上都属于模糊地带的玳瑁山一带,其方言与文化的属性开始清晰起来。由北而南延伸至闽西腹部的玳瑁山,其东侧位于九龙江上游,闽南的语言与文化逆九龙江而上,便可以对这一带产生强大的辐射作用,故而,玳瑁山东侧的漳平和龙岩后来便成为闽南方言文化区。而玳瑁山西北侧的连城,由于远离九龙江水系,闽南方言与文化的辐射力相对较弱,故而,这里后来便成了客家方言文化区。
16世纪中后期,在福建东南沿海一带经济发展所形成的巨大牵引力作用之下,闽西的客家移民在向闽南一带迁移的同时,也在向延平、兴化、福州等府的边远山区迁移。随着周边市场对蓝靛和油茶等需求的日益增强,闽南和闽东一带的富商大贾开始把资金投向闽中和闽东的山区。在乾隆《永福县志》中,就有漳州人王凤于嘉靖后期去永福租山种菁的记载。[21]由于汀江流域的客家人长期以来一直以垦山种山为生,具有种植蓝靛和油茶等经济类作物的丰富经验,故而闽南和闽东的富商大贾都乐意雇佣他们,以从事蓝靛等作物的种植。久而久之,迁居闽中和闽东一带的客家人遂越来越多。在闽中的延平府一带,早在嘉靖后期,就有客家移民前来垦山种植。民国《南平县志》引旧志云,明嘉靖至万历年间,在该县山区,“依山傍谷,诛茅缚屋而居,曰棚民。携山禾、芊、桐、茶、衫、漆、靛、苎、番薯之种,挈眷而来,披荆棘,驱狐狸种之,率皆汀泉漳永之民”[22]。在闽东福州府一带的山区,客家移民的数量也不少。以福州府属的永福县(今永泰县)为例,据乾隆《永福县志》记载:“永邑皆山田,火耕水耨,陇莳崖锄,用力勤矣……至若穷冈邃谷,多漳(州)、泉(州)、延(平)、汀(州)之氓,种畲栽菁,伐山采木,其利乃倍于田,故永多客氓,黜而为党,凌揉土著,岁侵,揭竿而呼者,皆客氓也。”[23]需要指出的是,在永福境内“种畲栽菁,伐山采木”的“客氓”,早在明代后期就已陆续迁徙而至。据万历《永福县志》记载:“邑居万山之中,地之平旷者不得什一……引水不及之处,则漳泉延汀之民种菁种蓝,伐山采木,其利乃倍于田。”[24]显而易见,包括闽西客家移民在内的所谓“客氓”,最迟在万历年间,就已迁徙至永福境内。有证据表明,在迁入永福的“漳泉延汀之民”中,来自汀州府的客家移民数量最多。乾隆《永福县志》记载:“万历十七年(1589)正月,汀人邱满聚众据陈山为乱。”“万历十八年,烽洋、小姑、西林、赤皮、赤水诸处菁客会盟为乱。”[25]如果没有一定的人口规模,所谓“菁客会盟为乱”也就无从谈起。
16世纪中后期,在福建东北部的福宁州一带,也有闽西客家移民的足迹。万历《福宁州志》记载说:“漳、汀流寓之民,辟地种菁,弥漫山谷,客倍于主,米价腾踊。”[26]除种植蓝靛之外,闽西的客家移民还在宁德境内从事开矿、冶银等活动。据嘉靖《宁德县志》记载,在当时的宁德县境内,“外郡有等无籍顽民,往往聚集群众,偷矿煎银,甚至肆为劫掠,拒敌官兵,杀伤人命,殃及无辜”[27]。这里所谓的“无籍顽民”,大多数都是来自汀江流域的客家移民。
由于闽东北在地缘上与浙江南部一带毗连,故而,16世纪后期至17世纪前期,在浙江南部的部分山区,也有闽西客家移民的足迹。根据梁肇廷的研究,浙江处州府的丽水、云和、遂昌等县以及温州府的泰顺等县,这一时期也有闽西客家移民的活动。[28]他们在浙南山区的活动,开启了清代早中期浙江境内“棚民”运动的先河。
这一时期,闽西的客家移民在向福建东南沿海一带迁移的同时,还在向地处岭南的潮州府和惠州府等地迁移。众所周知,由于特殊的地质构造,赣闽粤边境内诸山,矿藏资源丰富。早在唐代,赣南和闽西的冶矿业就已发展起来。进入宋代,虔州的冶铁、南安军的冶金和冶铜、汀州的冶银和冶铁,都已闻名全国。[29]随着矿冶的发展,生活在赣南和闽西的百姓,有相当一部分便以矿冶为生。南宋以降,随着赣闽粤边人口的激增,一些无地或失地的百姓,除了在当地从事与矿冶有关的手工业之外,还到周边地区充当“矿徒”。例如,与汀州毗邻的漳州,矾矿资源丰富,“潮、梅、汀、赣四州之奸民居焉,其魁杰者号大洞主、小洞主,土著与贩负皆盗贼也”[30]。悠久的矿冶传统,使得世代生活在赣闽粤边的客家人,在挖掘、冶炼和制作等方面,均具有相当的经验。正因为如此,当岭南的冶铁业在明代中后期迅速地发展起来之后,[31]赣闽粤边的客家人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各矿山的主要劳动力。
岭南境内诸山,大多富含铁矿。从宋代开始,岭南的冶铁业便逐渐地发展起来。到了明代,广东的铁器已行销大江南北。明末清初的屈大均就曾记载说:“铁莫良于广铁,广中产铁诸山,凡有黄水渗流,则知有铁,掘之得大铁矿一枚,其状若牛,是铁牛也。循其脉理,深入掘之,斯得多铁矣。”[32]粤东北的潮州和惠州境内诸山,更是“广铁”的主要出产地。明代初年,“罢各布政司官冶……令民得自采炼,每岁输课三十分取二”[33]。从此,粤东北的民营冶铁业迅速发展起来。据嘉靖年间编修的《广东通志初稿》记载:“广东惠州、潮州有(铁场)四十三处”,“潮矿冶出海阳等五县,每年听各县商民采山置冶……各山座数不等,通计饷银一千两。”[34]随着冶铁业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正是在这种需求的吸引下,闽西的客家移民,纷纷进入潮州和惠州境内的铁矿,受雇于当地的矿主。据《广东通志初稿》记载:“广东之铁冶于利固肥,而于害亦烈。凡韶、惠等处系无主官山,产生铁矿,先年节被本土射利奸民号山主、矿主各色,招引福建上杭等县无籍流徙,每年于秋收之际,纠集凶徒,百千成群,越境前来,分布各处山洞,创寮驻扎。每山起炉,少则五六座,多则一二十座。每炉聚集二三百人,在山掘矿,煽铁取利。山主、矿主利其租税;地鬼、总小甲利其常利;土脚小民利其雇募。”[35]按该书的估计,潮州和惠州境内的43 处铁场,其铁炉总数便不下200 座,以每炉需矿工300 人计,矿工总数便超过6 万人。明末清初的屈大均,对当时铁矿的生产程序及其规模记述更详:
凡开炉始于秋,终于春……凡一炉场,环而居者三百家,司炉者二百余人,掘铁矿者三百余。汲者、烧炭者二百有余。驮者牛二百头,载者舟五十艘。计一铁场之费,不止万金。[36]
按屈氏的记载,每炉所需矿工便不下700 人。照此计算,潮、惠二州43处铁场,雇佣的总人数便超过14 万人。尽管这十多万矿徒并非全部来自闽西,但类似于“福建上杭等县无籍流徙”者应该占有相当的比例。
以上所讨论的,是16世纪后期至17世纪前期赣闽粤边离心式移民的大体情形。总体而言,在这一时段内,移民的输出区域以闽西的汀江流域为主,至于移民的接纳区域则以福建的东海沿海一带山区、岭南的潮州和惠州二府最为集中。由于移民在迁入之后,主要在人烟稀少的山区从事蓝靛、苎麻、油茶等经济类作物的种植,或者在山场以矿徒的身份谋生,故而,移民的经济与迁入地土著的经济之间,具有很强的互利性和互补性。经济生活中的这种互利与互补,虽然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移民与土著之间的身份性差异,但是却有助于缓解彼此间因争夺生存资源而产生的矛盾与冲突。此外,这一时期的客家移民,大多数都还只是单身往返,他们的对外迁移,主要还是以“出境佣工就食”为目的。嘉靖《连城县志》就曾记载说,当时连城境内“农隙凡丁壮俱出境佣工就食”[37]。由此可见,这一阶段的客家移民,主要限于丁壮劳力,他们外迁之后的主要谋生方式是为人“佣工”,而且时间仅限于“农隙”之际(即所谓的“冬归春集”)。屈大均在记载当时广东境内铁炉的生产过程时也说:“凡开炉始于秋,终于春。”[38]据此推知,受雇于铁矿的“福建上杭等县无籍流民”,也都是在秋冬的农闲之时才来矿山为人佣工的。这种候鸟式的迁移方式,决定了移民在大多数情况之下都不会在迁入地定居落籍。正因为如此,在这一阶段,移民与土著之间,并未发生直接的利益冲突。在当时编修的有关地方志中,尽管不乏因“菁客”、“矿徒”增加而导致地方治安恶化的议论,[39]但是,类似于后世那种大规模的土客冲突与械斗,则未见有任何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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