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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客家源流:王守仁巡抚南赣与新民的定居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安安 版权反馈
【摘要】:正因为如此,从正德初年开始,赣南境内的各种社会矛盾日趋严重,社会动乱连年发生。据《明史·王守仁传》记载:(正德)十一年八月,擢(王守仁)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此前所设的南赣巡抚,充其量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军事协调机构,而此次重开的南赣巡抚,则是一个常设的、辖9 府、1 州、65 县、拥有28700 多名士兵、专门用以镇抚赣闽粤边“山洞之贼寇”的军事机构。

如果说金泽的“安插”措施暂时缓解了赣闽粤边因流民问题而引发的社会危机,那么,弘治末年以降发生在赣南境内的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则又使得赣闽粤边的社会动乱再掀高潮。天灾与人祸纠缠在一起,终于导致了赣闽粤边积聚已久的各种社会矛盾的总爆发。

有关弘治末年发生在赣南境内的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时人林俊(弘治末任江西巡抚)记载甚详。据他报告

据江西布政司呈南安府申大庾县老人甘文瑞等呈,本县城市乡村军民男妇,自弘治十六年正月中旬以来,多感喉风肿毒急症,辰病午死,或即时死,或在市买卖入门即死,一家三五口者有之,六七口者有之,男女痘疹死者不可胜数,家家遍染前灾。

上犹县老人李清秀等呈,自弘治十五年十二月以来,本县厢坊龙下、童子等里,耕牛、猪蓄沾患时气,俱已灾死。今年正月初旬,市井村团军民多感风痰咽喉急症,朝病暮死,全家遍染。[62]

据赣州府瑞金县申报里老钟永声等呈,称弘治十六年五月十四日以来,淫雨不止,十八日大雨如注,已时分江水汹涌,泛涨满城。田园堆成沙坝,道路陷成深坑……近河民房、财物、牲口,漂流罄空。故老相传,自昔罕见。又本年二月以来,各乡虎狼纵横,被伤亡不可枚举,至今人绝往来。似此灾异相继,民不聊生。

又据本府龙南县申,本县五月初二日起,淫雨连绵,山溪水涨……城内水溢,官民房……有浸至四尺……各民所种晚田,有水冲成湖,有沙积成堆,人民悉叹等。

又据本府会昌县申,本年五月初旬以来,淫雨林漓……田禾多被冲淹,城垣多致伤塌。[63]

瘟疫、水灾等一系列重大的自然灾害,使得赣南二府民不聊生。正因为如此,从正德初年开始,赣南境内的各种社会矛盾日趋严重,社会动乱连年发生。据《明史纪事本末》记载:

武宗正德六年(1511)夏四月,江西盗起。命左都御史陈金总制军务,右都御史俞谏提督军务,讨之。先是江西各地盗贼蜂起。赣贼犯新淦,执参政赵士贤……金等奏调广西田州东兰等处狼兵合征之。[64]

如前所述,从明代中期开始,赣南、闽西和粤东北之间的人口流动,就已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随着人口流动的持续进行,赣闽粤边逐渐演变成为一个典型的移民社会。移民社会的流动性,以及移民与原乡的关联性,使得赣闽粤边的区域性社会动乱具有很强的传染性特点。正因为如此,正德初年发生在赣南境内的社会动乱,很快便蔓延至闽西境内。据《明史纪事本末》记载:

(正德)七年春正月,南赣巡抚都御史周南率兵攻破大帽山等山寨,尽平之。大帽山交界江闽广三省,贼首……聚徒数千,流劫攻陷建宁、宁化、石城、万安诸县。南分遣江西兵从安远入,攻破巢穴七。广东兵从程乡入,破巢穴九。福建兵从武平入……悉斩之。[65]

这里所说的大帽山,系指位于汀州府东侧的博平岭支脉,在今福建的南靖与平和二县之间。据《明史·地理志》记载:“南靖,旧治在西南,双溪之北,嘉靖四十五年(1566)北迁大帽山麓。”显然,所谓“福建大帽山”,就是指南靖境内的这个大帽山。明代中期开始,这里也成为畲民和赣闽粤边客家流民的聚集之区。因此,可以肯定,流民是这次民变的主要参与者。

赣南和闽西的地方性社会动乱,很快便席卷到整个赣闽粤边,并将粤北与湘南也卷入其中。据《明史·王守仁传》记载:

(正德)十一年八月,擢(王守仁)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当是时,南中盗贼蜂起。谢志山(又作栅)据横水、左溪、桶冈,池仲容据浰头,皆称王,与大庾陈曰能、乐昌高快马、郴州龚福全等攻剽府县。而福建大帽山贼詹师富等又起。前巡抚文森托疾避去。志山合乐昌贼掠大庾,攻南康、赣州,赣县主簿吴玭战死。

面对赣闽粤边日趋严重的社会动乱,朝廷于正德五年(1510)重开南赣巡抚。据雍正《江西通志》卷32《武事四》记载:

(正德五年)用福建镇守太监张俊、巡按御史贺泰议,复设南赣巡抚。

后世所谓的南赣巡抚,就是指正德五年重开并一直延续至明代末年的南赣巡抚。明人王士性对此记载甚详:

南赣称虔镇,在四省(指江西、福建、广东、湖广四省)万山之中。辖府九,汀(州)、漳(州)、惠(州)、潮(州)、南(雄)、韶(州)、南(安)、赣(州)、吉(安);州一,郴(州);县六十五,即诸郡之邑也。卫七,赣州、潮州、碣石、惠州、汀州、漳州、镇江。卫所官一百六十四员,军二万八千七百余名。寨隘二百五十六处。专防山洞之贼寇也。正(德)、嘉(靖)之间,时作不靖。[66]

从王士性的上述记载中不难发现,正德年间重开的南赣巡抚,与弘治年间初设的那个南赣巡抚相比,其管辖的范围要更大一些。弘治年间的南赣巡抚,“其所辖则江西之南安、赣州、建昌、福建之汀州、广东之潮州、惠州、湖广之郴州”,而正德年间重开的南赣巡抚,则将江西的吉安(代替建昌)、福建的漳州、广东的韶州均包括在内。至于两者所担当的角色,差异则更大。此前所设的南赣巡抚,充其量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军事协调机构,而此次重开的南赣巡抚,则是一个常设的、辖9 府、1 州、65 县、拥有28700 多名士兵、专门用以镇抚赣闽粤边“山洞之贼寇”的军事机构。

南赣巡抚重开之后,周南出任第一任巡抚,所以史书上称“南赣巡抚之设,自(周)南始”[67]。周南走马上任之时,正值闽西大帽山一带的民变愈演愈烈之日。据《明史·周南传》记载:

汀州大帽山贼张时旺、黄镛、刘隆、李四仔等聚众称王,攻剽城邑,延及江西、广东之境,数年不靖,官军讨之辄败。推官莫仲昭、知县蒋玑、指挥杨泽等被执,贼势愈炽。南集诸道兵击之龙牙,擒时旺……先后斩获五千人。

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就在周南平息闽西大帽山区的社会动乱之后不久,一场席卷整个赣闽粤边的社会动乱再度发生。正德十一年(1516),赣南、闽西和粤东北几乎同时爆发了大规模的民变事件,并很快在粤北的乐昌和湘南的郴州一带引起连锁反应。其中,活跃在赣南的为谢志山部,他们出没于桶冈、横水和左溪一带。桶冈乃洞名,据雍正《江西通志》记载:“桶冈洞在崇义县西北一百二十里……地有水自上而下,注于石穴,深潭形若桶然,此桶冈所由名也。”[68]横水乃隘名,据雍正《历代通鉴辑览》记载:“(横水)在江西南安府崇义县东,其南为十八面岭。”[69]左溪也就是闽西境内的汀江,据雍正《历代通鉴辑览》记载:“左溪即汀水,亦曰鄞江,在福建汀州府长汀县东,源出宁化,下流至广东大埔县入海。”[70]由此可见,从南安府西北侧,经赣州府南部的九连山区,[71]一直逶迤至闽西的汀江一带,都在谢志山部的势力范围之内。加之西有郴州袭福全部的策应,南有大庾陈曰能部和乐昌高快马部的奥援,因此谢志山部被王守仁视为“腹心之患”[72]。活跃在闽西的为詹师富部,他们以博平岭西侧的大帽山为根据地,出没于汀、漳两府。活跃在粤东北一带的则有数支,其中以池仲容部势力最大。据明人费宏《阳明先生平浰头记》一文记载:“惠之龙川北抵赣,其山谷贼亡虑数百,而浰头最大。浰之贼肆毒吾民者,亡虑数千,而池仲容最著。仲容之放兵四劫,亡数虑十年,而龙川、翁源、始兴、龙南、信丰、安远、会昌以迩,受毒最深”[73]。池仲容部以浰头为根据地。浰头乃东江上游重要支流浰水的发源地,在今广东省和平县(原属龙川县)境内。据雍正《历代通鉴辑览》记载:“浰头,山名,在广东惠州府和平县西北,接江西龙南县界,有上中下三浰,最北近龙南者为上浰,在岑冈者为中浰,最南者为下浰。”[74]至于该部的活动范围,则广及粤东北、赣南以及粤北的翁源和始兴一带。

面对赣闽粤边汹涌澎湃的民变浪潮,继周南而出任南赣巡抚的文森,竟“托疾避去”。后经兵部尚书王琼的举荐,王守仁以右佥都御史之职,巡抚南赣。

正德十二年(1517)年初,王守仁正式开府于赣州。在侦知各地的军情之后,他决定首先攻打闽西的詹师富部,“于是檄福建、广东会兵,先讨福建大帽山贼”[75]。王守仁自己则坐镇上杭,“出不意捣之,连破四十余寨,俘斩七千有奇,指挥王铠等擒师富”[76]

在平息了闽西玳瑁山一带詹师富部的民变之后,王守仁开始着手解决活跃在赣南境内的谢志山部。与詹师富所部相比,谢志山部不仅人多势众,而且活动范围更广。正德十二年七月,王守仁率先对大庾的陈曰能部展开围攻。在平息了陈曰能部之后,遂于该年十月全面展开对谢志山部的围攻,“凡破巢八十有四,俘斩六千有奇”[77]

在连破闽西的詹师富部和赣南的谢志山部之后,正德十三年年初,王守仁率军围攻浰头的池仲容部,并“连破上、中、下三浰,斩首二千有奇”[78]。至此,波及整个赣闽粤边的地方社会动乱,遂告一个段落。

以武力先后平息了赣南、闽西和粤东北的地方社会动乱,这大概就是王守仁所谓的“破山中贼”。不过,作为一代心学宗师,王守仁在以武力平息了赣闽粤边地方社会动乱的同时,也深刻地意识到“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道理。在出任南赣巡抚的两年多时间里,他对赣闽粤边社会民情的了解,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伴随着这一认识的不断深化,他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措施,希图以此来消弭赣闽粤边社会动乱的根源,稳定地方社会。其中,最主要有如下三项:

其一,推行“十家牌法”,强化政府对于流动人口的控制,通过控制流动人口以稳定地方社会。

明代中期,赣闽粤边之所以社会动乱频发,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赣闽粤边内部的人口流动,以及因人口流动而产生的大量流民人口。就社会控制的角度而言,流民人口由于脱离原籍,所以无法通过原籍的里甲来加以约束;同样,流民作为“非法”的移民,又无法被编入流入地的里甲,所以流入地也无法通过里甲来控制他们。正因如此,流民事实上成为一个既游移于原籍,又脱离流入地社会控制的一个特殊群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只有设法控制人口的流动,尽可能地把流民人口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才有可能稳定赣闽粤边的社会秩序。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王守仁在巡抚南赣之初,就极力推行“十家牌法”。所谓“十家牌法”,就是以家户为单位,每十户编为一甲,每甲持有一牌,牌上书明每家户主的姓名和籍贯。此牌每天一轮,由各户轮流收掌。每天晚上,持牌户到各家照牌查看,查看的重点是“某家今夜少某人,往某处,干某事,某日当回;某家今夜多某人,是某姓名,从某处来,干某事务”。在查看的过程中,对于上述一切要“审问的确”,并将查看的结果“通报各家知会”。在查看时,如果“有可疑,即行报官,如或隐蔽,事发,十家同罪”。此外,每户又另有一牌,牌上书明该户户主姓名、家中人口(包括每个人的性别、职业、技能、病史、去处等)、财产、房屋以及寄歇客户等。如果户主系“寄庄”客户,则需书明原籍某处、某里甲、寄庄田在本县某处、原买何人、何人担保等项。“寄庄”客户如“有庄田,皆不准不报写原籍里甲,即系来历不明,即须查究”[79]。此牌悬于各家门户之首,“以凭官府查考”[80]

显然,“十家牌法”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掌握地方社会的人口流动状况,并通过对地方社会的一种准军事化的管理,来达到社会控制的目的。根据王守仁自己的看法,“十家牌法”的颁行,“其法甚约,其治甚广。有司果能着实举行,不但盗贼可息,词讼可简。因是而修之,补其偏而救其弊,则赋役可均。因是而修之,连其伍而制其什,则外侮可御。因是而修之,警其薄而劝其厚,则风俗可淳。因是而修之,导以德而训以学,则礼乐可兴”[81]。由此可见,“十家牌法”在通过连坐互保,建立基层里甲制度,以实现对人口流动全面控制的同时,还具有以礼乐教化百姓的意味。随着“十家牌法”的颁行,原先流入赣南一带的大多数流民,也被编入到牌甲之中。这样,政府便可以通过“查考”牌甲来控制流民。随着流民人口大量地被编入牌甲之中,由流民而引发的社会动乱自然趋于缓和。据记载,“十家牌法”颁行之后,原先“俗多鄙野”的赣南一带,风俗为之“丕变”,“赣人多为良善,而问学君子亦多矣”。[82]

其二,颁布“乡约”,通过礼乐教化来安抚基层社会。

正德十三年(1518)十月,在先后平定了闽西、赣安和粤东北的三个反抗中心之后,王守仁颁布了《南赣乡约》。其《年谱》记载说:(https://www.xing528.com)

(正德十三年)十月,举乡约。先生自大征后,以为民虽格面,未知格心,乃举乡约告谕父老子弟,使相警戒。[83]

由此可见,乡约是在军事镇压之后为教化“新民”而设立的,其重点即在于“格心”。从《南赣乡约》的具体条文来看,主要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即督促寄庄户纳粮,禁高利贷,禁居民小忿报仇,禁阴通贼情,禁差役扰民,新民不得怀前仇,新民改过自新,婚嫁从简和丧葬合乎礼仪[84]

如果说“十家牌法”主要是通过一种准军事性的社会管制来控制地方社会,那么,乡约则主要通过礼乐教化来安抚地方社会。正因为如此,两者的轻重缓急是各不相同的。王阳明自己就曾认为:

大抵法立弊生,必须人存政举。若十家牌式,徒尔编制张挂。督劝考较之法,虽或暂行,终归废弛。仰各该县官,务于坊里乡都有之内,推选年高有德,众所信服之人,或三四十人,或一二十人,厚其礼貌,特示优崇,使之分设巡劝论,深山穷谷必至,教其不能,督其不率,命面耳提,多方化导。或素习顽梗之区,亦可间行乡约,进见之时,咨询民谟,以通下情。其于邑政,必有裨补。[85]

所谓“或素习顽梗之区,亦可间行乡约”,表明乡约只是“十家牌法”的一种补充。在王守仁自己的设计中,“十家牌法”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所以“深山穷谷”也必须落实。至于乡约,则未必如此。正因为如此,在王守仁巡抚南赣的两年多时间里,曾多次颁发正式公文,三令五申,要求属下贯彻“十家牌法”,而绝不可敷衍了事;[86]但是,关于乡约的正式公文,除《南赣乡约》一文之外,再无其他文字。

尽管如此,对于赣南地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形成与发展而言,乡约也像“十家牌法”一样,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作用。正因为如此,王守仁的继任者们,大都继续延用这种保甲加乡约的方式来处理赣南的地方社会问题。嘉靖三十三年(1554),南赣巡抚谈恺就曾指出:

照得本院所属,四省联络,万山盘踞……在昔尝为盗区,自阳明王公荡平之后,增设县治,建立社学,十家有牌,一乡有约,汙染尽革,政教维新。迩年以来,法久而玩,虽有司治之无力,亦新民顽而弗率……甚者迫于饥寒,相率聚为盗贼,余风未殄,积习犹存,将谓官府莫能谁何……仍照十家牌法相率劝勉,其有举行乡约,教子孙念书,遵守法度,地方信服者,千百长、总甲、里老人等指名报官,年终量加犒赏。行乡约者给以米布,入社学者给以纸笔,以为一方之劝,仍类申本院另行给赏施行。其有顽弗率教……照依律例问断,决不轻贷。[87]

从谈恺的上述议论中,我们不难发现,王守仁所推行的乡约,在明后期赣南地方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依然有着重要的影响。正像有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在“行乡约者给以米布,入社学者给以纸笔”的安排之下,乡约不可能完全流于形式。[88]康熙《南康县志》记录的明代乡约遗址就有24 处之多[89],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至少在赣南的部分区域,确实推行过乡约制度。

其三,通过增设县治,将原先偏僻的山区直接纳入国家政权的垂直控制之下,以杜绝乱源。

南宋以降,赣闽粤边内部的区域开发,已开始由早先的平原河谷地带逐渐推进到高山岭谷地带。然而,由于山区生存环境的恶劣以及开发的艰难,故而直到明代,在赣闽粤边的一些高山岭谷之间,依然是人烟稀少,村落星散。以赣南南部的九连山一带为例,直到明中叶的正德七年(1512),地处九连山区的安远和龙南二县,在籍的人口只有区区的3376 和4867。[90]人口的稀少,使得山区开发所需要的大量劳动力无法保证,从而极大地延缓了山区开发的进度。另一方面,从行政地理的角度来看,赣闽粤毗邻区域的南岭九连山系和武夷山系,是江西、福建和广东三个行政大区的地理界线。自元代行省制度确立之后,赣闽、闽西和粤东北分属于三个不同的一级行政大区。行政大区的条块分割,使得横跨这两大山系的部分区域,往往成为“三不管”的权力真空地带。例如,横跨在赣南西南的南安府与粤北的韶州府和南雄府之间的南岭山系,以及横跨在赣州府南部和粤东北惠州府北部的九连山系,长期以来,事实上都处在无政府的状态之中。正因为如此,有关地田、山场的争夺,在这些区域往往最为激烈。成化年间先后担任过江西按副察使和广东按察使的闵珪就曾发现:“庾岭介南雄、南安间,二境争田不决。”为了解决两境的田讼,闵氏决定通过“会勘”以决定归属,结果却以“民啸聚山谷为乱”而告结束。[91]此外,赣闽粤边与周边其他区域的地理界线,大多也因高山岭谷而划定。如诸广山之于南安府与郴州,再如博平岭之于汀州与漳州,等等,皆在此例。这些地界性的山脉及其附近区域,由于分处在不同的二级行政建置(府、州)之内,故而往往也成为权力的真空地带。明代赣闽粤边的人口流动,其主要流入地就是这些具有省界或府(州)界性质的边缘山区。王守仁先后平定的闽西、赣南和粤东北三个反抗中心,也都毫无例外地集中在这些边缘山区。

为了填补赣闽粤边这些边缘山区的权力真空,强化政府对于僻远山区的垂直控制,王守仁在完成了“破山中贼”的任务之后,便把建立县治提上日程。正德十二年(1517)年初,在平定了闽西大帽山区的詹师富部之后,他在善后工作方面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设立平和县。在给朝廷的奏折中,他写道:

南靖县治,僻在一隅,相离芦溪、平和、长乐等处,地理遥远,政教不及,小民罔知法度,不时劫掠乡村,肆无忌惮,酿成大祸。今日动三军之众,合二省之民,虽曰歼灭渠魁,扫除党类,特一时之计,未为久远之规。乞于河头、中营等处添设县治,引带汀、潮,喉襟清宁,人烟辏集,道路适均,政教既敷,盗贼自息。考之近日,龙岩添设漳平而盗寇以靖,上杭添设永定而地方以宁,此皆明验。今若添置县治,可以永保无虞。[92]

他强调,县治之所以选在河头,是因为“河头地方,北与芦溪、流恩山冈接境,西南与平和、象湖接境,而平和等乡又与广东饶平县大伞、箭灌等乡接境,皆系穷险贼巢。两省民居相距县治各有五日之程,名虽分设都图,实则不闻政教,往往相诱出劫,一呼数千,所过荼毒”[93]。也就是说,河头地方,形势险要,位置适中,在此设县,北可以控制闽南,南可以引领粤东。这样,闽西南与粤东之间的权力真空状态便会填平,作为“盗贼”渊薮的条件便不复存在。正德十四年,朝廷批准了他的建议,正式设立平和县,“以南靖县之和头大洋陂置,析漳浦县地益之”[94]

正德十二年,在平息了南安谢志山部之后,王守仁再次把设立县治作为善后工作的第一件大事。在《立崇义县治疏》中,他写道:

上犹等县横水、左溪、长流、桶冈、关田、鸡湖等处,贼巢共计八十余处。界乎三县(即上犹、大庾和南康)之中,东西南北相去三百余里。号令不到,人迹罕至。其初輋贼,原系广东流来。先年奉巡抚都御史金泽行令安插于此,不过砍山耕活,年深日久,生长日番,居民渐多……又且潜引万安、龙泉等县避役逃民,并百工技艺,游食之人,杂处于内,分群聚党,动以万计。始渐虏略乡村,后乃攻劫郡县,近年肆无忌惮,遂立总兵,僭拟王号……蒙本院亲率诸军,捣其巢穴,擒其首恶,妖氛为之扫荡,地方为之底宁……访得各县流来之贼,自联夹攻消息,陆续逃出颇众。但恐大兵撤后,未免复聚……后患所当预防,今议立县治并巡司等衙门……如此则三省残孽有控制之所而不敢聚,三省奸民无潜匿之所而不敢逃,变盗贼强梁之区为礼义冠裳之地。久安长计,无出于此。[95]

正德十四年(1519)三月,朝廷批准了他的建议,正式设立崇义县,“以上犹县之崇义里置,析大庾、南康二县地益之”[96]。崇义开县时的基本居民,除原上犹、大庾、南康三县的部分居民之外,主要是此前陆续由各地迁来的流民,其中还包括一定数量的畲族流民。

正德十三年年初,在平息了浰头的池仲容部之后,他再次把设立县治作为当务之急。在《添设和平县治疏》中,他写道:

(浰头池仲容部平息之后)若不趁此机会,建立县治,控制三省贼冲之路,切恐流贼复聚,祸根又萌。切见龙川和平地方,山水环抱,土地坦平,人烟辏集,千有余家。东去兴宁、长乐、安远,西抵河源,南界龙川,北际龙南,各有数日之程。其间山林阻隔,地里辽远,人迹既稀,奸宄多萃……如蒙怜念,于和平地方设建县治,以控制猺洞,兴起学校,以移易风俗……庶几变盗贼之区为冠裳之地,是为保安之计。[97]

正德十三年八月,朝廷批准了他的请求,正式设立和平县,“以龙川县之和平司置,析河源地益之”[98]

就客家方言群的发展及其地域格局的变迁而言,王守仁在巡抚南赣期间所实行的这些措施,均具有深刻而且持久的影响。“十家牌法”的颁布和乡约的实行,一方面固然强化了政府对流民(主要是客家人,此外还包括部分畲瑶族)的人身控制;但是,另一方面则又赋予流民以某种合法的身份。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十家牌法”和乡约的实行,就是建立在承认流民在流入地的合法居住权这一前提之上的。伴随着“十家牌法”和乡约的实施,王守仁又在流民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组织安插工作。例如,在平息南安府的谢志山部之后,王守仁便于正德十三年初指示当地官员:“横水等处新民廖成、廖满、廖斌等前来投招,随又招出别山余党……一百四十二名口……乞要安插……照得横水、桶冈诸贼,已经本院调官兵……擒剿,地方宁静……此后但有未尽余党,务要曲加招抚,毋得再行剿戮,有伤天地之和……为此牌仰县丞舒富即将新民廖成授以领哨义官……令其分统,招出新民,编立牌甲……就于横水新建县城内立屋居住,分拨田土,令其照例纳粮当差。”[99]在他的组织之下,赣闽粤边一些流民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开展了流民的安缉工作。在赣南,“(南安府)三县招安新民六百余名,帖然安堵”[100]。在闽西的大帽山一带,“今新抚之民群聚于河头者二千有余”[101],“新县所属,多系新民”[102]。在粤东北,“浰头新民,皆诚心归化”[103]。由于流民在流入地获得了合法的身份,或者已被安插到流入地的里甲之中,故而被称为“新民”。从流民到“新民”的转化,既意味着一种身份性的转变,同时也标志着落籍定居的完成。

“十家牌法”和乡约的实施范围,主要集中在南赣二府。正因为如此,它们对于改变赣南境内客家方言群的分布格局,影响尤其深远。如前所述,在明代之前,客家方言群在赣南境内的分布,主要集中在雩都—信丰—龙南一线以东。然而,伴随着“十家牌法”和乡约的推行,客家方言群在赣南境内的分布格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由于大量客家流民的定居入籍,雩都—信丰—龙南一线以西的广大地区,也都开始了“客家化”的进程。到了明代后期,赣州府和南安府境内,几乎都已成为客家方言区。据时人记载,当时赣州府境内“十二县习故相若也”[104]。所谓“相若”,表明赣南各县的语言和风俗已趋于一致。

至于设立平和、崇义及和平三县,对于改变客家方言群在赣闽粤边的分布格局,影响则更为深远。平和、崇义及和平三县立县之初,其境内的居民主要由来自赣闽粤边的客家流民和部分畲瑶族人所构成。按照王守仁的说法,就是“新县所属,多系新民”[105]。立县之后,由于人口稀少,地方当局又多次招徕“新民”,以扩充人口。例如,崇义县设置之后不久,王守仁就曾指示地方当局,要对前来投招的“新民”“曲加招抚”,并拨出商税银100 两,“置买耕牛、农器,分给各民”。[106]招徕的“新民”中,除有部分畲瑶族人口之外,其余的绝大多数都属于客家流民。到了明代后期,时人已有这样的议论:“(崇义)县本新造,余风未殄。昔輋人称乱,新建(县)剿而抚之。因割庾、康、犹之上农以充编户,而新民亦知向化。是以邑号荒落,俗称淳厚,公赋谨输。男则采山种靛,女则续葛织席。”[107]昔日的僻远荒芜之区,已俨然变成为一个典型的客家住县。在这三个县中,崇义、和平二县直到今天都依然是纯客家住县,而平和则是客家人与闽南人的杂居县。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平和县在初置之时,客家人应该占据绝大多数。因为,平和在建县之初,其县治设在河头(今九峰),巡检司则设在枋头(今长乐)。这两个重要建置都位于该县的西部一侧,直到今天,这一带依然是客家人住区。这一建置格局表明,该县早期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中心都位于客家人聚居的西部一侧。至于该县最终变成客家人与闽南人的杂居区域,应该是明中期以后九龙江流域区域开发由下游往中上游不断推进的结果(闽南人随区域开发由九龙江下游陆续移居到上中游的龙岩、南靖和平和一带)。

需要指出的是,通过设立县治,以强化政府对于边缘山区的垂直控制,这一行政措施并非王守仁的首创。前文提到的成化年间闽西清流县和永定县的设置,早已开此先河。王守仁自己在奏折中,也曾引用过“龙岩添设漳平而盗寇以靖,上杭添设永定而地方以宁”的例子。不过,从理论的高度阐述建立县治与稳定地方政局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以一人之力,连设三县,则非王守仁莫属。经过他的这一理论发挥与实际操作,在两个以上县级政区的边缘地带增设新的县治,特别是在那些地处僻远、交通不便、人烟稀少、流移杂处的地带增设县治,成为明中后期以降处理地方性社会动乱的不二之法。嘉靖年间的谭纶,在巡福建时就曾指出:

福建山民往往啸聚为盗,至父子相继,莫之谁何,盖自昔而然矣。其故盖起于山川险阻,地理绵旷,距县图示远,政令莫及。即大加征讨,率无过四五十年而不复叛。且每一用兵,小费则数万,大则数十万。载在故牒,历历可数。至如汀州之溪南、漳平之和睦、集贤二里与宁德之东洋,则其甚者。盖皆在诸府各县之交,有如三窟可以藏避。必欲为久安长治之计,佥谓设县最便。[108]

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谭纶在巡抚福建和陕西期间,总是仿效王守仁在巡抚南赣时期的立县之举,一再主张通过设立新的县治,来解决边缘区域的地方性社会动乱问题。[109]

就赣闽粤边而言,明中期以降新设的诸多县治,也都是在王守仁的这一理论与实践的影响或启发之下而建置起来的。以赣南南部的定南县为例,该县建于隆庆三年(1569),“以龙南县之莲莆镇置,析安远、信丰二县地益之”[110]。从龙南、安远和信丰三县嘉靖十一年(1532)的在籍人口数分别只有4693、5325、4711 这一情况来看,[111]定南县的设置显然并非是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压力的结果,而是政府为强化对边缘区域的垂直控制而采取的行政措施。明人张翀在《建定南县疏》中写道:

江西龙南高砂、下历二堡,界连广东和平岑冈,离县遥远,政教鲜及,以致人民顽梗有年……恳请比照南安府桶冈洞改建崇义县,至今太平……共建县治,地方有赖……庶几县立而民赖以安,政行而俗因以化矣。[112]

与张翀同时的殷从俭在《新建定南县记》中也写道:

赣治以信丰、安远、龙南三邑之间高砂、下历二堡,与岭东岑冈接壤,皆重峦复岭,盘谷邃洞,顽犷之民,多负险裂据,自相犄角为三巢。弘治以来累叛,反侧不定者,非其地去诸邑远,政教有不能及欤?……三巢向与下浰、横水为声倚,下浰、横水之地非建崇义、和平二县,民得今安乎?三巢地若循二县故事,又何足虞焉……自阳明议建和平、崇义,鹤楼(即张翀,隆庆初巡抚南赣)议建定南,则贼窟尽民廛矣。[113]

从张、殷两人的议论中不难发现,定南县的设置,简直就是王守仁增设县治理论及其实践的再版。

除定南县之外,赣闽粤边在明代中后期集中设置的新县还有很多,它们基本上都是在王守仁前述理论与实践的影响之下而建立起来的。其中,设在赣南的有长宁(今寻乌),万历四年(1576)正式建县,“以安远县之马蹄冈置,析会昌县地益之”[114]。设在粤东北一带的则更多,其中,在潮州府境内的有大埔(建于嘉靖五年,1526)、平远(建于嘉靖四十二年)和镇平(今蕉岭,建于崇祯六年,1633);在惠州府境内的有长宁(今新丰,建于隆庆三年)、永安(今紫金,建于隆庆三年,1569)和连平(建于崇祯六年)。[115]也就是说,自王守仁始建平和、崇义与和平3 县之后,赣闽粤边此后百年间猛增了8 个县。这些新设的县,后来全部都是纯客家住县。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王守仁的立县之举,对明代客家方言群地域格局的变迁,实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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