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规划编制方法
(1)镇规划的现状调研和分析。
1)规划基础资料搜集:基础资料包括地质、测量、气象、水文、历史、经济与社会发展、人口、镇域自然资源、土地利用、工矿企事业单位的现状及规划、交通运输、各类仓储、经济和社会事业、建筑物现状、工程设施、园林、绿地、风景区、文物古迹、古民居保护、人防设施及其他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环境等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年度政府工作报告、近五年统计年鉴、五年经济发展计划、地方志等。
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还包括:规划建设用地地形图,地质勘察报告,建设用地及周边用地状况,市政工程管线分布状况及容量,城镇建筑主要风貌特征分析等。
2)现状调研的技术要点:现状调研要与相关上位规划要求保持一致;调查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地质、地震、安全防护、绿化林地等方面的限建要求;加强村庄整合规划研究;对现状用地应增加用地权属的调查;现状调查不仅应调查已经建成的项目,还应注意对已批未建项目(搁浅或暂停项目)、未批已建项目(手续不全或违法违章建设)进行认真逐一调查分析。
(2)镇的性质的确定。
在镇规划编制过程中,镇的性质与规模是属于优先要确定的战略性工作。
1)确定性质的依据有:区域地理条件、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经济资源、区域经济水平、区域内城镇间的职能分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镇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2)确定性质的方法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3)镇性质的表述方法:区域地位作用+产业发展方向+城镇特色或类型。
(3)镇的人口规模预测。
1)人口规模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划期末镇域总人口,应为其行政地域内户籍、寄住人口数之和,即镇域常住人口。二是规划期末镇区人口,即居住在镇区的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和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之和。
2)人口规模应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预测的数量为依据,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核定。
3)人口规模预测方法有:综合分析法、经济发展平衡法、劳动平衡法、区域分配法、环境容量法、线性回归分析法。
(4)镇区建设用地标准。
1)镇区的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人口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除以常住人口数量的平均数值,其中人口统计应与用地统计的范围相一致。《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中考虑调整因素后,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每人75~140平方米。具体可根据相关规定调整。
2)建设用地比例:符合《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的要求(见表8-4)。
3)建设用地选择:建设用地宜选在生产作业区附近,并充分利用原有用地调整挖潜,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表8-4 镇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历年真题
1.镇规划中用于计算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人口口径,正确的是( )。[2018-65]
A.户籍人口 B.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之和
C.户籍人口和通勤人口之和 D.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之和
【答案】 B
【解析】 《镇规划标准》第3.2.1条规定:镇域总人口应为其行政地域内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应为户籍、寄住人口数之和。
2.下列关于一般镇镇区规划各类用地比例的表述,不准确的是( )。[2018-67]
A.居住用地比例为28%~38% B.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为10%~18%
C.道路广场用地比例为10%~17% D.公共绿地比例为6%~10%
【答案】 A
【解析】 一般镇镇区规划建设用地比例:居住用地比例为33%~4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为10%~18%;道路广场用地比例为10%~17%;公共绿地比例为6%~10%。
3.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3-68]
A.镇区人口规模应以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www.xing528.com)
B.镇区人口规模应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
C.镇域城镇化水平应与国家城镇化率目标一致
D.镇区人口占镇域人口的比例应不低于该地区城镇化水平
【答案】 B
【解析】 镇区人口规模应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预测的数量为依据,结合镇区具体情况进行核定。
4.根据《镇规划标准》,计算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人口数应为( )。[2013-69]
A.镇区常住人口 B.镇区户籍人口
C.镇区非农人口 D.镇区人口占镇域建设用地内居住的人口
【答案】 A
【解析】 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除以常住人口数量的平均数值。
2.镇区用地规划布局
(1)镇规划总体布局的影响因素及原则。
镇总体布局的影响因素包括:现状布局、建设条件、资源环境条件、对外交通条件、城镇性质、发展机制。
镇布局原则有:旧区改造原则、优化环境原则、用地经济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弹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
(2)镇规划空间形态及布局结构。
可分为集中布局和分散布局两大类。
集中布局的空间形态模式可分为块状式、带状式、双城式、集中组团式四类。
分散布局可分为分散组团式布局和多点分散式布局。
(3)居住用地规划布局。
新建居住用地应优先选用靠近原有居住建筑用地的地段形成一定规模的居住区,便于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安排,避免居住建筑用地过于分散。
旧区居住街巷的改建规划,应因地制宜体现传统特色和控制住户总量,并应改善道路交通,完善公用工程和服务设施,搞好环境绿地。
(4)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公共设施按其使用性质分为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和集贸市场六类。
1)城镇公共中心的布置方式有:布置在镇区中心地段;结合原中心及现有建筑;结合主要干道;结合景观特色地段;采用围绕中心广场,形成步行区或一条街等形式。
2)教育和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独立选址,其他公共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
3)集贸市场用地应综合考虑交通、环境与节约用地等因素进行布置。
(5)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 18055—2012的有关规定;新建工业项目应集中建设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中;对已造成污染的二类、三类工业项目必须迁建或调整转产。
农业生产及其服务设施用地在选址和布置时,农机站、农产品加工厂等的选址应方便作业、运输和管理;养殖类的生产厂(场)等的选址应满足卫生和防疫要求,布置在镇区和村庄常年盛行风向的侧风位和通风、排水条件良好的地段,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兽医站应布置在镇区的边缘。
仓库及堆场用地的选址和布置,应按存储物品的性质和主要服务对象进行选址;宜设在镇区边缘交通方便的地段;性质相同的仓库宜合并布置,共建服务设施;粮、棉、油类、木材、农药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仓库严禁布置在镇区人口密集区,与生产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的距离应符合环保和安全的要求。
(6)公共绿地布局。
公共绿地分为公园和街头绿地。公共绿地应均衡分布,形成完整的园林绿地系统。
街头绿地的选址应方便居民使用。带状绿地以配置树木为主,适当布置步道及座椅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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