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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原理: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是地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可以规范城市中的开发建设行为,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项目的具体设计。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应以是否具有规划依据为准绳,有充分依据的该细化就应该细化。

城乡规划原理: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内容与深度要求

(1)规划成果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2)深度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是地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可以规范城市中的开发建设行为,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项目的具体设计。表达深度应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深化和细化城市总体规划,将规划意图与规划指标分解落实到街坊、地块的控制引导之中,保证城市规划系统控制的要求。

2)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进行项目开发建设行为的控制引导时,将控制条件、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控制引导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开发地块上,作为土地出让条件。

3)所规定的控制指标和各项控制要求可以为具体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的建筑设计或景观设计等个案建设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与深度应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以实施和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意图为目的,强调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协调城市建设中各个利益主体的责、权、利关系,重点保障公共利益,并力求做到公平公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成果并非越深越细越好,而是应该有针对性适度控制,成果表达应力求简洁明了,避免出现主观盲目的深化与细化,应为开发建设行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具体设计提供一定选择与拓展空间。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应以是否具有规划依据为准绳,有充分依据的该细化就应该细化。对于不同的城市以及城市中的不同地段,不必强求规划深度的统一一致。

2.规划图纸内容与深度要求

(1)总则。

阐明制定规划的依据、原则、适用范围、主管部门与管理权限等。

1)编制目的:简要说明规划编制的目的,规划的背景情况以及编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经济、社会、环境目标。

2)规划依据与原则:简要说明与规划相关的上位规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政府文件和相关技术规定。提出规划的原则,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技术手段和价值取向。

3)规划范围与概况:简要说明规划自然地理边界、规划面积、区位条件、现状自然、人文、景观、建设等条件以及对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的基本情况。

4)适用范围:简要说明规划控制的适用范围,说明在规划范围内哪些行为活动需要遵循本规划。

5)主管部门与管理权限:明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执行规划的行政主体,并简要说明管理权限以及管理内容。

(2)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1)用地分类标准、原则与说明:规定土地使用的分类标准,一般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说明规划范围中的用地类型,并阐明哪些细分到中类、哪些细分至小类,新的用地类型或细分小类应加以说明。

2)用地细分标准、原则与说明:对规划范围内用地细分标准与原则进行说明,其内容包括划分层次、用地编码系统、细分街坊与地块的原则,不同用地性质和使用功能的地块规模大小标准等。

3)控制指标系统说明:阐述在规划控制中采用那些控制指标,区分规定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说明控制方法、控制手段以及控制指标的一般性通则规定或赋值标准。

4)各类用地的一般控制要求:阐明规划用地结构与规划布局,各类用地的功能分布特征;用地与建筑兼容性规定及适建要求;混合使用方式与控制要求;建设容量(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空地率、人口容量等)一般控制原则与要求;建筑建造(建筑间距、后退红线、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一般控制原则与要求。

5)道路交通系统的一般控制规定:明确道路交通规划系统与规划结构、道路等级标准,提出(道路红线、交通设施、车行、步行、公交、交通渠化、配建停车位等)一般控制原则与要求。

6)配套设施的一般控制规定:明确公共设施系统、各市政工程设施系统(给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等)的规划布局与结构,设施类型与等级,提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市政工程设施配套要求及一般管理规定;提出城市环境保护、城市防灾(公共安全抗震、防火、防洪等)、环境卫生等设施的控制内容以及一般管理规定。

7)其他通用性规定:规划范围内的“五线”(道路红线、绿地绿线、保护紫线、河湖蓝线、设施黄线)的控制内容、控制方式、控制标准以及一般管理规定;历史文化保护要求及一般管理规定;竖向设计原则、方法、标准以及一般性管理规定;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及一般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划管理需要提出的其他通用性规定。

(3)城市设计引导。

1)城市设计系统控制:根据城市设计研究,提出城市设计总体构思、整体结构框架,落实上位规划的相关控制内容;阐明规划格局、城市风貌特征、城市景观、城市设计系统控制的相关要求和一般性管理规定。

2)具体控制与引导要求:根据片区特征、历史文化背景和空间景观特点,对城市广场、绿地、滨水空间、街道、城市轮廓线、景观视廊、标志性建筑、夜景、标识等空间环境要素提出相关控制引导原则与管理规定;提出各功能空间(商业、办公、居住、工业)的景观风貌控制引导原则与管理规定。

(4)关于规划调整的相关规定。

1)调整范畴:明确界定规划调整的含义范畴,规定调整的类型、等级、内容区分与相关的调整方式。

2)调整程序:明确规定不同的调整内容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一般应包括规划的定期或不定期检讨、规划调整申请、论证、公众参与、审批、执行等程序性规定。

3)调整的技术规范:明确规划调整的内容、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技术成果深度、与原规划的承接关系等技术方法、技术手段以及所采用的技术标准。

(5)奖励与补偿的相关措施与规定。

奖励与补偿规定:对老城区公共资源缺乏的地段,以及有特殊附加控制与引导内容的地区,提出规划控制与奖励的原则、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

(6)附则。

阐明规划成果组成、使用方式、规划生效、解释权、相关名词解释等。

1)规划成果组成与使用方式:说明规划成果的组成部分、规划成果的内容之间的关系,阐明如何使用、查询方法与法律效力等内容。

2)规划生效与解释权:说明规划成果在何种条件下以及何时生效,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具体问题的协调解释的执行主体。

3)相关名词解释: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中所使用的名词、术语等内容给出简明扼要的定义、内涵、使用方式等方面的必要解释。

(7)附表。

一般应包括《用地分类一览表》《现状与规划用地汇总表》《土地使用兼容控制表》《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表》《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表》《各类用地与设施规划建筑面积汇总表》以及其他控制与引导内容或执行标准的控制表。

3.规划图纸、附件内容与深度要求

(1)规划图纸。

1)位置图(比例不限):反映规划范围及位置,与城市重要功能片区、组团之间的区位关系,周围城市道路走向,毗邻用地关系等。

2)现状图(1∶5 000~1∶2 000):标明自然地貌、各类用地范围和产权界限、用地性质、现状建筑质量等内容。

3)用地规划图(1∶5 000~1∶2 000):标明各类用地细分边界、用地性质等内容。用地规划图应与现状图比例一致。

4)道路交通规划图(1∶5 000~1∶2 000):标明规划范围内道路分级系统、内外道路衔接、道路横断面、交通设施、公交系统、步行系统、交通流线组织、交通渠化、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等内容。

5)绿地景观规划图(1∶5 000~1∶2 000):标明不同等级和功能的绿地、开敞空间、公共全间、视廊、景观节点、特色风貌区、景观边界、地标、景观要素控制等内容。

6)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1∶5 000~1∶2 000):标明各类市政工程设施源点、管线布置、管径、路由走廊、管网平面综合与竖向综合等内容。

7)其他相关规划图纸(1∶5 000~1∶2 000):根据具体项目要求和控制必要性,可增加绘制其他相关规划图纸,如开发强度区划图、建筑高度区划图、历史保护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图等。

(2)规划图则。

1)用地编码图(1∶5 000~1∶2 000):标明各片区、单元、街区、街坊、地块的划分界限,并编制统一的可以与周边地段衔接的用地编码系统。

2)总图则(1∶5 000~1∶2 000):各项控制要求汇总图,一般应包括地块控制总图则、设施控制总图则、“五线”控制总图则。总图则应重点体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www.xing528.com)

3)地块控制总图则:标明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的边界,并标明每个地块的主要控制指标。需标明的控制指标一般应包括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代码、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强制性内容。

4)设施控制总图则:应标明各类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设施、交通设施的位置、界限或布点等内容。

5)“五线”控制总图则:根据相关标准与规范绘制红线、绿线、紫线、蓝线、黄线等控制界线总图。

6)分图图则(1∶2 000~1∶500):规划范围内针对街坊或地块分别绘制的规划控制图则,应全面系统地反映规划控制内容,并明确区分强制性内容。

分图图则的图幅大小、格式、内容深度、表达方式应尽量保持一致。根据表达内容的多少,可将控制内容分类整理,形成多幅图则的表达方式,一般可分为用地控制分图则、城市设计指引分图图则等。

(3)附件。

1)规划说明书。对规划背景、规划依据、原则与指导思想、工作方法与技术路线、现状分析与结论、规划构思、规划设计要点、规划实施建议等内容做系统详尽的阐述。

2)相关专题研究报告。针对规划重点问题、重点区段、重点专项进行必要的专题,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建议,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3)相关分析图纸。规划分析、构思、设计过程中必要的分析图纸,比例不限。

4)基础资料汇编。规划编制过程中所采用的基础资料整理与汇总。

4.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

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指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调整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其中直接涉及公众权益的,应当进行公示。调整后的详细规划必须依法重新审批后方可执行。历史文化保护区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因保护工作的特殊要求确需调整的,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依法重新组织编制和审批。

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城市人民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擅自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006年4月1日实施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历年真题

1.下列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内容的有( )。[2019-96]、[2010-64]

A.供水管网的平面位置、管径 B.燃气调压站、贮存站位置

C.防洪堤坝断面尺寸 D.公共设施附属绿地边界

E.主、次干路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答案】 AE

【解析】 供水管网的平面布局、管径,主、次干路主要控制点的坐标、标高分别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排水工程和道路竖向的内容,燃气调压站、贮存站位置属于总体规划的内容;防洪堤坝断面尺寸、公共设施附属绿地边界分别属于防洪坝和公共设施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内容。

2.某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了一个燃气储气罐站的位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予以落实并获得批准,但是在实施中需要对其进行调整,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2014-62]

A.调整到附近的地块中,保证其各项控制指标不变即可

B.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是必须进行专题论证

C.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但是必须进行专题论证,并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

D.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后,再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答案】 D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燃气储气站属于强制性内容,因此要先修改总体规划。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可以不包括( )。[2014-63]

A.位置图 B.用地现状图

C.建筑总平面图 D.工程管线规划图

【答案】 C

【解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包括位置图、现状图、用地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绿地景观规划图、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其他相关规划图纸。建筑总平面图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

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包括( )。[2012-63]

A.土地用途 B.出入口位置

C.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 D.绿地率

【答案】 B

【解析】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B选项的出入口位置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要素,但不是强制性内容。

5.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包括( )。[2011-97]

A.各地块土地使用的主要用途 B.特定地段规划允许的建筑高度

C.城市设计的特定要求 D.各地块的地下停车位数量及比例

E.各地块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

【答案】 CD

【解析】 同[2012-63]解析。

6.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表述,下列哪项是不准确的?( )[2010-63]

A.属于法定规划

B.各项指标是强制性内容

C.对房地产开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D.图纸一般采取1∶2 000~1∶1 000的比例尺

【答案】 B

【解析】 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选取符合规划要求和规划意图的若干规划控制指标组成综合指标体系,综合指标体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分为规定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规定性指标为强制性内容,指导性指标不作强制,为引导性内容,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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