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土地性质决定了公园都是公共所有的,城市规划师会在地块划分时将公园用地划出来,标为不同级别的公园,可以是社区级别的,可以是区一级的,也可以是城市一级的,归属不同管理部门,由政府出资建设和管理维护。我们有幸接触到几个社区级别的公园设计。由于是社区级别的,所以交给开发商代建。开发商在建设时考虑的是公园的建设有利于吸引购房者,所以会想尽办法让公园更有吸引力,会考虑设置各种利于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活动设施。但是,公园在建设完成后要移交给相关部门管理。一些部门从便于管理的角度出发,对于这些公园的定位相比开发商会有很大差异。在上报相关部门审批的过程中,他们可能会要求不要有水景,不要有大草坪,不要有活动设施,不要有社区花园,不要有塑胶活动场地,不要有运动场地,等等。这种由管理机制导致的设计结果并不符合社会需求,因为做决定的人既不是使用者也不是建设者,若评价一个公园设计的好坏完全从管理方便与否的角度出发,则是既不对资金的使用负责,也不对任何使用者负责的做法。在这种管理机制下的大部分城市公园,在建成后所能产生的价值会非常有限,对城市的贡献也非常有限。
此外,我们也有幸参与了几个商业景观的项目,发现相比之下,开发商是比较有社会责任心的,至少,他们对于自己的资金要负责,要考虑吸引消费者并获取资金回报。这是符合市场经济的正常商业行为,在此运作模式下才有可能探讨一个良好的私有公共空间给各方带来共赢,以及私有空间与城市共生的可能性。
一块土地,开发商会考虑如何将其价值最大化。可建设的面积已经由规划指标确定,建筑剩余的空地如何利用是留给景观设计师思考的问题。如果做停车场,它的价值就是停车场的价值;如果做成绿化,它的价值就是改善视觉环境,它带来的附加值或许会更大,但难以计算;如果通过景观设计,把这里变成一个地标性场所,它的价值就在于吸引人气,提升地块价值继而提升周边房产价值,经济利益将会大得多。有些开发商会倾向于将绿地变成停车场,然后卖掉变现,但是,也有一些有抱负的开发商会选择最后一种做法——费力但是有更大获利。(www.xing528.com)
如果单纯从经济的角度看,在城市公共开放空间里,最应当被鼓励的是这种私有公共空间,既能给城市提供优质开放空间,又不会占用公共资源建设和管理;既能为商家提供人气、提升地块商业价值,又能确保场地被很好地维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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