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络、互动艺术等为代表的视听艺术的展示空间进一步改变了艺术空间展示的概念,空间可以变成一个存储概念,一个彻底虚拟化的概念。虚拟空间、虚拟内存、虚拟存储器、虚拟主机、虚拟光驱这些耳熟能详的词语的出现也都说明了此问题。计算机内存储的电子数据、信息空间成为视听艺术重要的呈现空间。
法国虚拟实在设计师凯奥说过:“传统意义上的空间——康德所说的空间——是经历的先天条件:没有空间就不可能有在其中的经历。可是虚拟空间不同,它不是经历的条件,它本身就是经历。虚拟空间可以随着人们对它的探索而产生。它们不但本质上是语言的空间,而且是在人们对它的体验过程中产生的。”[1]虚拟空间本身就是一种经历过程,虚拟空间和真实空间共同构成数字时代视听艺术的呈现空间。
在1993年世界电子年会上,美国学者比亚迪(G.Burdea)和夸费特(P.Coiffet)在发表的Virtual Reality Technologies 一文中,提出了一个“虚拟技术三角形”的概念,说明了虚拟现实系统的三大主要特征,即交互性(Interaction)、想象性(Imagination)和沉浸性(Immersion)。这三个特征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在此基础上,迈克尔·海姆还增加了模拟性、人工性、遥在、网络通信等特征。交互性、想象性、沉浸性是其中最重要的特点,不仅是虚拟现实系统,扩展到整个视听艺术的空间呈现,都是相同的。这三个特征鲜明地表达了在整个艺术空间呈现中,人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空间的交互、空间的想象、空间的沉浸这些都属于人的运动和感受性的范围。在数字化时代,非艺术的空间往往以计算机为主导和中心,而在艺术空间中,人的作用表现得更为强大。(www.xing528.com)
视听艺术的空间被数字化重构后,对艺术空间本身、对空间的创造者和参与者——人,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也会逐渐蔓延,影响到整个社会文化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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