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中,明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同时,也对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职责的范围做好明确、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在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中也有明确与具体的规定。在合同履行中各方的职责分别如下。
1.业主的职责
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履行中,业主及其所指定的业主代表负责协调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并根据工程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对重要问题作出决策。业主在合同实施中的具体职责如下:
(1)指定业主代表,委托监理工程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如果是国际贷款工程项目则还需要通知贷款方。
(2)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正式开工前,办理工程开工所需要的各种报建手续。
(3)根据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特点、工期、质量要求等,负责批准承包商发包部分工程的申请。
(4)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和按期完成,负责及时提供装饰装修施工图纸,或批准承包商负责装饰装修施工图纸的设计。
(5)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的规定,在承包商有关手续和开工准备工作齐备后,及时向承包商拨付预支工程款项。
(6)根据在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问题,按照实际和需要及时签发工程变更命令,并确定这些变更的单价与总价,以便工程竣工结算。
(7)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疑问,及时答复承包商的信函,并进行技术存档,以便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所用。
(8)根据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局部验收及竣工验收。
(9)及时批准监理工程师上报的有关报告,主持解决工程合同变更和纠纷处理。
2.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监理工程师是独立于业主与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受业主的委托并根据业主的授权范围,代表业主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主要负责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及协调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业主评审投标文件,提出决策建议,并协助业主与中标者协商签订承包合同。
(2)按照合同的要求,全面负责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协助现场各承包商的关系。
(3)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督促承包商按期或提前完成工程,进行进度控制。
(4)负责有关工程图纸的解释、变更和说明,发出图纸变更命令,并解决现场施工所出现的设计问题。
(5)监督承包商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施工要求和图纸设计规定,以确保装饰装修质量能满足合同要求。及时检查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质量,及时签发现场验收合格证书。
(6)严格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和数量。
(7)进行投资控制。负责审核承包提交的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月结算财务报表,处理价格调整中的有关问题并签署合同支付款数额,及时报业主审核支付。
(8)做好施工日记和质量检查记录,以备检查时使用,根据积累的工程资料,整理工程档案。
(9)在装饰装修工程快结束时,核实最终工程量,以便对工程的最终支付,参加工程验收或受业主委托负责组织竣工验收。(www.xing528.com)
(10)协助调解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各种矛盾,当承包商或业主违约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处理各类问题。
(11)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情况汇报,并根据工地发生的实际情况及时向业主呈报工程变更报告,以便业主签发变更命令。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中规定或隐含的权利,但监理工程师不是签订合同的一方,无权变更合同,也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除非业主另有授权。
3.承包商的职责
在合同履行中承包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制订工程实施计划,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按照合同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
(3)进行施工放样及测量,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4)制订各种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并认真执行,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改进质量保证措施或进行缺陷修补。
(5)制订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措施并认真执行。
(6)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进度。
(7)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有关的工程设计,并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8)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对施工的有关工序,填写详细的施工报表,并及时要求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9)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和检修,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0)及时进行场地清理、资料整理等工作,完成竣工验收。
4.承包商的义务
除上述的基本要求外,承包商还必须履行以下强制性义务:
(1)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2)接受工程变更要求。
(3)严格执行合同中有关期限的规定(主要是指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等)。
(4)必须信守价格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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