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民国时期广州居住规划建设:重要资金来源

民国时期广州居住规划建设:重要资金来源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州民国政府建立以后, 随着工商业的迅速发展, 城市日益繁荣, 政府的教育和卫生经费等支出也日益增加。不难看出,民国时期的广州市政府已谙熟于通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达到“经营城市” 的目的。

民国时期广州居住规划建设:重要资金来源

广州民国政府建立以后, 随着工商业的迅速发展, 城市日益繁荣, 政府的教育和卫生经费等支出也日益增加。 当时广州市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只有36 万余元, 行政与教育等经费入不敷出[7], 因此, 必然需要依靠城市建设获益来维持。 在1930 年市政府制定的《广州市工务之实施计划》 中, 所确定的建设项目大多为有收益的项目, “如住宅区及内港与海珠新填地之地价, 堤岸码头溢出之产价等, 均属建设后之收益, 事举而费集, 若不建港筑堤, 则此项收入, 亦势必不能坐收”[8]。 据估算, 《广州市工务之实施计划》 中建设费支出约需2, 500万元, 其中获益的建设工程项目约占45%, 直接向市民征收的费用约占45%,由市财政拨付的经费不足10% (200 余万元), 计划完成之后, 市府常年收入每年将增加300 余万元, 完全可以维持市财政的支出, 而市民所得到的其他益处则更难计算。[9]从这一思路也就不难推断, 当时市政府积极推动筑路、 填筑码头、 建设黄埔内港、 开辟模范住宅区的主要意图, 除了实现建设“模范之广州” 的政治理想之外, 为新兴的广州民国政府筹措资金, 维持政府的正常运作才是当务之急。 而在这些筹措资金的举措中, 招领居住用地则是最快捷、 最省事的途径, 政府只需要通过制定“规划”, 先行开辟道路即可实现, 这比建设内港、 填筑码头此类需要政府前期大量投入的建设工程省事得多。 不难看出,民国时期的广州市政府已谙熟于通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达到“经营城市” 的目的。(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