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 年, 多位华侨集资组建房地产置业公司, 向广州地方当局购得龟岗荒丘和农民菜地, 经平整, 划分为龟岗一、 二、 三、 四马路, 公开标价每亩1.2万元, 分段出售, 吸引了大批华侨购地建房。 龟岗住宅的成功开发, 使得这一模式在龟岗大马路以西的启明大马路至四马路被再次复制, 1918 年以后, 华侨资本积极推动了新河浦启明大马路一带花园式别墅洋房的建设。
6.4.2.1 街道系统
启明大马路一带的街道系统遵循了“方格路网” 这一西式路网的格局, 路网方正平直, 与庙前西街、 东华东路等主要道路平行, 与纵向道路启明横马路和启明大马路垂直, 其道路宽度在5—7 米之间, 长度在100 米左右。 启明一、二、 三、 四马路东西横向划分街区, 街区进深在20—50 米之间, 不同的街巷尺度有利于住宅的灵活布局。
启明大马路并没有直通东华东路和庙前西街, 而是在四马路与庙前西街的一段略作曲折, 启明横马路也没有通畅地穿越整个街区, 而是到二马路止, 从而形成了一个内部交通便利, 但又安静独立的居住空间(图6 -18)。
资料来源: 作者整理绘制
6.4.2.2 地块组合
启明各横路地块单元的划分可以根据围墙范围确定清晰的边界, 地块单元的面宽和进深差异较大, 面宽最小的只有7 米左右, 最大的则有25 米左右, 一般为10—15 米; 地块单元进深则大多在15—20 米, 个别地块的进深则达到了28 米。 地块单元面宽和进深之比在1∶1—1∶2.5 之间。 这种地块单元尺度, 以及地块面宽与进深比值上的差异和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其一, 与四条横路划分的街巷尺度有关。 启明四马路和庙前西街、 启明一、 二马路之间多为单排住宅,面宽和进深之比多在1∶1—1∶1.5 之间; 启明三、 四马路之间为“背靠背” 双排住宅, 面宽和进深之比多在1∶1.5—1∶2.5 之间; 启明二、 三马路之间为“三排式” 住宅地块, 面宽和进深之比多在1∶1—1∶2 之间。 其二, 与地块单元临路状况有关。 两面临主要道路或是转角位的地块单元较大, 住宅建设规格相对较高;“三排式” 住宅中间的地块因为交通不便, 地块尺度较小, 只有10 米×10 米左右。 其三, 与住宅主入口的朝向有关。 南面朝向的住宅单元地块进深较大, 住宅与道路边界之间留出较为充裕的花园庭院空间, 而北面地块进深则较小, 几乎没有庭院(图6 -19)。
图6 -19 启明大马路规划单元地块组合分析图
资料来源: 作者整理绘制
不同尺度的地块单元组合从土地利用角度来看并不经济, 但却最为适用,更容易满足不同经济实力华侨的建设需要, 甚至可以将相邻、 前后地块加以组合, 由一户业主独自开发建设, 这在当时十分有利于地块的快速出让。 另一方面, 这种划分方式确保了绝大多数住宅具有良好的通风、 采光等条件, 使得居住环境质量大大提高。 但“背靠背” 双面临街的住宅地块单元模式显然是兼顾了经济性和舒适性的最佳地块划分模式, 深受当时华侨的欢迎, 这一模式可以认为是从清以后的竹筒屋地块布局演变而来。 1928 年以后, 政府在推行模范住宅区建设时, 地块招领划分也普遍采用了这一方式。
6.4.2.3 建筑基底
该时期住宅建筑发展类型较为单一, 主要以花园别墅洋房为主, 建筑高度多为2—3 层, 少量4 层, 规划单元南面为清以来紫来街、 前鉴街两侧普通居民所居住的竹筒屋, 相较于竹筒屋近百分之百的地块覆盖率, 这种单栋的花园别墅建筑基底占整个地块的覆盖率在60%—80%左右。 大部分住宅背面是紧贴地块或道路边界, 仅留出前庭院作为绿化用地, 建筑退缩围墙线各不相同, 参差不齐, 多的近8 米, 少的则只有1.5 米, 显然缺少规范。 这一时期住宅建筑侧墙之间的距离仅有0.5—3 米, 有的几乎相连(图6 -20)。 对于转角位的不规则地块, 建筑设计时也尽可能将其覆盖, 充分体现了启明大马路一带的住宅高强度利用土地的特点(图6 -21)。
图6 -20 启明大马路规划单元建筑基底分析图
资料来源: 作者整理绘制(www.xing528.com)
图6 -21 庙前西街27 号不规则地块的住宅建筑覆盖率达90%
资料来源: 作者拍摄绘制
6.4.2.4 建筑类型
这一时期的住宅建筑风貌特色明显, 形成了以红色清水砖墙为基调的住宅建筑群。 住宅建筑平面结合外观造型作局部的变化, 形成凹凸进退的建筑外廓,通常在主立面做成各种形态的凸窗、 门廊和阳台, 形成外观上的变化。 住宅大多采用平屋顶形式, 以充分利用天面作为活动和观景场所。 建筑二、 三层高,宅内布局紧凑, 交通空间集中, 楼梯较小, 反映出当时的设计对土地利用经济性的考虑。
启明大马路一带的住宅建筑特点是其外立面处理得较为简洁、 自由, 没有太多花哨的装饰, 大多采取以红色砖墙为背景和底色、 外贴各种较为简洁的装饰性建筑元素和符号的做法。 窗多为方窗, 有的在窗楣和窗台处贴上简单的直线或弧形饰线, 且这些装饰线多是通过变换红砖拼砌方式来实现的; 檐部处理则是顺着建筑平面轮廓线做成折线或曲线形; 阳台多采用绿色琉璃短方柱或宝瓶式栏杆, 形状简单, 容易烧制, 有利于阳台的通风和美观(图6 -22)。
图6 -22 庙前西街39 号、 启明二马路6 号、 启明三马路2 号住宅
资料来源: 作者拍摄
启明一马路附近的住宅建筑外观还有一个有趣的特点, 即部分住宅建筑外立面有的完全一样, 有的大体相似, 只是在局部稍作对比变化(图6 -23)。 例如启明一马路3 号和5 号相邻住宅的外立面几乎是一样的, 而以东的1 号住宅则只是比它们高了一层, 以西的7 号住宅则是在门楣上略有变化; 启明一马路4—1 号和4—2 号建筑外立面几乎完全一致, 甚至连围墙的入口门廊都是一致的, 只是在外挑阳台上做了虚实变化的对比处理; 启明一马路4 号和2 号的差异则体现在入口门廊、 檐口和阳台上, 4 号为直角阳台和檐口, 2 号则是弧形阳台和檐口; 启明一马路12 号和10 号的差异也体现在立面外墙上, 12 号为大弧形外墙立面, 10 号为倒角凸形外墙立面, 恰好形成对比。
图6 -23 启明一马路13 栋住宅平面图
资料来源: 作者整理绘制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整体相似或局部差异对比的住宅建筑外观, 笔者推测,当时华侨资本在开辟启明大马路一带时, 除了修筑道路和平整划分土地以外,同时在启明一马路两侧建设了十三栋住宅, 由于是相同的建筑设计师和建设施工技术, 建筑外观相似但又在细部略作对比变化, 以供业主在招领启明二、三、 四马路用地时参考, 类似于“样板房”, 以更好地售卖土地。 例如, 启明一马路8 号和6 号是宽松和紧凑用地布局的代表, 8 号住宅拥有较大的庭院, 建筑覆盖率约为40%, 6 号住宅则达到了80%, 这恰好为地块的舒适和紧凑布局提供了两个“样板”; 启明一马路9 号则是建筑材料新技术使用的“样板”, 钢筋混凝土的使用使外挑阳台成为可能(表6 -4)。 因此, 这十三栋建筑规格较高, 两两相似, 排列整齐有序, 单排住宅建筑布局, 南向入口,并留出充足的庭院空间, 居住环境宜人, 而启明二、 三、 四马路则显然是土地招领后由业主自行建设的, 住宅建筑形式各异, 地块大小不一, 建筑退缩道路边界参差不齐。
表6 -4 启明一马路住宅对比图
(续表)
资料来源: 作者拍摄整理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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