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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万荣稷王庙建筑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课题组运用建筑形制考古类型学、营造尺复原、树种材料鉴定分析、碳十四测年技术和历史文献梳理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得出了可以构成证据链的结论,即,万荣稷王庙大殿建于北宋而非金代,是国内仅存的北宋庑殿顶木构建筑,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文物和科学研究价值。这一研究领域,应引起学者和文物保护、管理者更多的关注。本研究在正文中按修缮前的现状予以调整。

山西万荣稷王庙建筑研究成果

课题组运用建筑形制考古类型学、营造尺复原、树种材料鉴定分析、碳十四测年技术和历史文献梳理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得出了可以构成证据链的结论,即,万荣稷王庙大殿建于北宋而非金代,是国内仅存的北宋庑殿顶木构建筑,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文物科学研究价值。

从稷王庙建筑历史问题的研究成果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结合历史文献梳理和原构构件解析,运用历史时期考古学的类型学方法,研究一定区域内的建筑形制演变,我们就可以大幅提高古建筑断代的准确性。稷王庙大殿通过建筑形制断代为北宋中前期,不晚于熙宁,此判断与天圣元年之间的差距小于碳十四测年的最小误差。由此可见,科学的形制断代目前仍然是准确性最高的方法。

(2)本课题探讨了碳十四技术在古建筑测年中的理论与方法,指出了测年数据的分析原则,及其与样本尺度类型之间的关系。明确地提出,碳十四技术不能单独运用于断代,必须和建筑形制年代等研究成果相结合,系统地采样,科学地分析,方可有效运用所得数据。

(3)通过树种材料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了树种在建筑构建中的意义,现代修缮时,不仅仅是形制需要保留,材料的历史真实性也必须得到重视。北宋《天圣令》的田令中规定[29],丁户必须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树枣树等各地方其他适宜生长的乡土树种,而宋末以来,随着山西一些地区的松木在生产生活中消耗殆尽,那些百多年来种成的杨树等乡土树种成了建筑大木作的主材,并由此带来了建筑形制的改变。由此可见,建筑材料社会历史的关联,及其对建筑发展的影响。这一研究领域,应引起学者和文物保护、管理者更多的关注。

(4)本课题通过对稷王庙大殿大量数据的数理分析,得出了合今31.4厘米的宋尺,与相关文物和学者的研究映证,也与万荣稷王庙的历史背景吻合。进而在与北方地区其他早期建筑和《营造法式》的大木作尺度比较中,加深了我们对整个时代以及稷王庙大殿自身尺度规律和特点的认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稷王庙大殿所显现出来的与晋中地区的榆次雨花宫、晋祠圣母殿的相近性,显示晋中与晋南建筑形制在北宋所具有的亲缘关系。在与《营造法式》的比较中,稷王庙大殿与《营造法式》的异同,特别是其与《营造法式》记载相同的如“厅堂造”等建筑形制,对研究《营造法式》、中国南北方建筑交流等重要历史问题,具有无可替代的史料价值和科学价值。

总之,在万荣稷王庙大殿的年代被重新认定后,我们相信,这座历经近千年的北宋庑殿顶建筑所蕴含的历史、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将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所重视,得到不断发掘。

数据来源说明:

本文早期建筑大木作数据以贺业钜《建筑历史研究》一书中所载早期建筑大木数据表为基础,并根据其他文献及报告材料进行数据的校对和修正。在此基础上,添加了平顺大云院弥陀殿、平顺龙门寺西配殿、平顺龙门寺大雄宝殿、长子西上坊村成汤庙大殿三例早期建筑实例数据。

其中,南禅寺大殿根据《南禅寺大殿的修复》(祁英涛、柴泽俊,《文物》1980年第11期)一文进行数据校对和修正:佛光寺大殿根据《记五台山佛光寺的建筑》(梁思成,《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三卷第4期)一文进行数据校对和修正;平顺大云院弥陀殿根据《山西平顺古建筑勘察记》(杨烈,《文物》1962第2期)一文进行数据补充;平遥镇国寺大殿根据《两年来山西省新发现的古建筑》(祁英涛,《文物参考资料》1954年第十一期)进行数据补充和校对。福州华林寺大殿根据《福建福州华林寺大殿》(王贵祥,《中国古代木构建筑比例与尺度研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年4月)一文进行数据补充和校对;蓟县独乐寺山门根据《蓟县独乐寺》(中国文物研究所、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天津市蓟县文物保管所、杨新编著,文物出版社2007年11月)进行数据修正和补充;义县奉国寺大殿根据《义县奉国寺》(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义县文物保管所,文物出版社2011年8月)进行数据修正和补充;晋祠圣母殿根据《晋祠圣母殿研究》(祁英涛,《文物季刊》1992年第一期)及《太原晋祠圣母殿修缮工程报告》(柴泽俊等编著,文物出版社2000年)进行数据修正和补充;新城开善寺大殿根据《河北省新城县开善寺大殿》(祁英涛,《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十期)进行数据补充和修正;华严寺薄伽教藏殿、华严寺海会殿、善化寺山门、善化寺三圣殿及善化寺大雄宝殿根据《大同古建筑调查报告》(梁思成、刘敦桢,《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四卷第三期)进行数据补充和修正;初祖庵大殿根据《对少林寺初祖庵大殿的初步分析》(祁英涛,《科学史文集》第二辑)进行数据补充和修正;华严寺大雄宝殿根据《大同华严寺(上寺)》(大同市上华严寺修缮工程指挥部,大同市上华严寺修缮工程资料编辑委员会,齐平、柴泽俊、张武安、任毅敏编著,文物出版社2008年12月)进行数据补充和校对;崇福寺弥陀殿根据《朔州崇福寺》(山西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所、柴泽俊编著,文物出版社1996年5月)进行数据补充和修正。

此外,平顺龙门寺西配殿、平顺龙门寺大雄宝殿及长子西上坊村成汤庙的各类大木数据,源自北京大学古文学院文物建筑专业历年教学测绘实习成果。

【注释】

[1]《C1-柱基础整修》的原始记录表,按修缮后的位置记录前檐西角柱柱础和前檐西梢间东柱柱础的情况,与修缮前的现状不符。本研究在正文中按修缮前的现状予以调整。另,表内部分柱础位置名称的表述方式亦略作修改,以与本研究正文的描述相统一。山西古建筑研究所2010年修缮万荣稷王庙时所做的此《工序记录》除作为本课题的一个分项工作外,同时还是山西“南部工程”的档案材料。本课题在综合研究时,会根据需要,整合各子课题成果,需要调整者将在正文中直接予以纠正。由于与“南部工程”在材料用途和辨析层级上有所不同,所以,看似同一份材料可能会存在差异,本报告对原始材料所做的调整均有可靠依据并注释说明。以下皆同。

[2]由于稷王庙大殿的铺作布局对称,各铺作次序相同,排除因后代重修所带来的差异外,其铺作形制较为统一,为简便起见,在下文中没有区分前后檐、山面进行描述,而仅以前檐铺作为例进行描述,两山及后檐与前檐的差别将在后文的原构解析中详述。

[3]关于临汾运城地区已知的主要金元木构建筑实例研究,参见徐新云《临汾运城地区的宋金元寺庙建筑》,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导师徐怡涛。

[4]关于陕西韩城庆善寺大佛殿前檐斗栱的年代参见《陕西韩城庆善寺》,徐新云、王书林、徐怡涛《中国历史文物》,2009年第4期。

[5]㭼头与爵头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耍头端头上部是否施鹊台,及耍头斜收部分为一段或二段,斜杀是指耍头的斜收部分,有直线和曲线之别。

[6]引自肖兴威主编《中国森林资源图集》,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年。

[7]详见文焕然《几千年来中国森林分布及变迁》,中科院地理所历史地理组,1979年:马忠良等编著《中国森林的变迁》,中国林业出版社,1997年:翟旺、米文精《山西森林与生态史》,中国林业出版社,2009年;史念海《历史时期黄河中游的森林和侧蚀》,收于《河山集》,三联书店,1983年。

[8]《周书·王罴、王思政列传》“(北魏)京洛材木,尽出西河”,西河郡为今汾阳地区,在吕梁山中段,依靠汾河运材,当时吕梁山南段的临汾地区推断已无大片森林。唐洛阳、宋开封亦依靠汾河水路转入黄河、渭河供材。邺城“取材于上党”。

[9]沈括梦溪笔谈·杂志》:“今齐鲁间松林尽矣,渐至太行,松山大半童矣。”范绒《静轩记》:“熙宁三年……来尉于壶关,始至之日,见穷乡荒障,莫不使人唏嘘而叹息。”崔伯易《感山赋并序》:“怀、卫、磁、泽、潞、汾之人,批苍莽,伐崆垅,贼新甫之柏,筒徂徕之松,浮丹济,其东来,经营庶民,作为宫室……诸山非复昔时,材不爱而木不藩,而兽不滋,迨有千里不毛。”太岳山东段,宋末张刚自保安赴官武乡,“入境所见皆童山”。(www.xing528.com)

[10]竺可桢《中国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年1期:满志敏《中国历史时期气候变化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2009年。寒冷期持续时间长短还存争议,但宋末至金中期气候相对寒冷已为共识。

[11]万荣稷王庙大殿原构构件和更换构件详见附录四。

[12]注:稷王庙大殿之泥道慢栱均为柱头枋隐刻泥道慢栱,本文简称为泥道慢栱。

[13]注:稷王庙大殿之泥道慢栱均为柱头枋隐刻泥道慢栱,本文简称为泥道慢栱。

[14]详见陈铁梅、陈建立《简明考古统计学》,科学出版社2013年6月第1版,第81页。

[15]详见郭正忠《三至十四世纪中国的权衡度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8月第1版,第208-236页。

[16]表格摘自郭正忠《三至十四世纪中国的权衡度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8月第1版,第237页。

[17]表格摘自丘光明、邱隆、杨平著《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科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第370页。

[18]引自吴承洛著《中国度量衡史》上海书店出版社1984年5月第1版第60页、66页。

[19]详见杨宽《中古历代尺度考》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80页

[20]详见丘光明、邱隆、杨平著《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科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第407-408页

[21]详见徐怡涛《唐代木构建筑材份制度初探》,《建筑史》第1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

[22]由于并未获得有关万荣稷王庙大殿所用营造尺的直接物证,因此,本文对营造尺长的推断同大殿真实尺长仍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23]数据来源:贺业钜等著《建筑历史研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244-245页。

[24]引自陈明达著《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文物出版社1981年10月第一版,第15页。

[25]营造尺的复原数值中,南禅寺大殿、佛光寺大殿、晋祠圣母殿、广济寺三大士殿、隆兴寺摩尼殿、善化寺大殿、少林寺初祖庵大殿的复原结果取自张十庆《中日古代建筑大木技术的源流与变迁》,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①版,第84页:大云院弥陀殿、独乐寺山门、永寿寺雨华宫、开善寺大殿、佛光寺文殊殿、华严寺大殿、崇福寺弥陀殿、善化寺三圣殿及善化寺山门的复原结果取自肖旻《唐宋古建筑尺度规律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附录:古建筑实例的数据分析报告。

[26]《营造法式》中一丈八尺的真尺或为六等材对应的真尺,则最大间广并非18尺,参见徐怡涛《营造法式大木作控制性尺度规律研究》《故宫博物院院刊》2015年第6期。

[27]详见陈明达著《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文物出版社1981年10月第1版,第17页。

[28]陈明达著《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文物出版社1981年10月第一版,第41页。

[29]《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课题组校证,中华书局出版社,2006年出版,第253—254页。宋行之令第2条:“诸每年课种桑枣树木,以五等分户,第一等一百根,第二等八十根,第三等六十根,第四等四十根,第五等二十根。各以桑枣杂木相半。乡土不宜者,任以所宜树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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