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学者发表了大量关于高校科技产业的学术成果。这些有关高校科技产业问题研究的文献主要集中在概念与理论、发展争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
从国际上来看,一流大学尤其是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很少直接兴办科技产业。因而在中国,由高校直接兴办科技产业是最近20年来出现的一项充满争议的举措,目前关于高校科技产业存在的合理性的问题依然处于激烈的争论当中。支持高校发展科技产业的观点主要有“国情论”、“历史论”等。
“国情论”的代表是教育部长周济,基本观点是大学的实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水平,中国高校发展科技产业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一是绝大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能力,高校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二是目前国家对一流大学的投入非常有限,我国高校在现有经费支持下,很难跻身世界一流大学的行列。虽然我国高校在综合实力方面与发达国家的高校相比还有差距,但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科技产业发展方面很有可能率先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周济,2003年)。
“历史论”通过考察产学研合作的历史和本质,认为高校科技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是对大学的传统理念和使命的重大挑战(刘力,2002年)。从历史角度认为产学研合作过程说到底是国家创新过程,因此,应当加强大学、科研机构与产业界以及政府之间的协同作用,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提高国家的经济竞争力。赵乔干等(2002年)认为高校科技产业的本质是产学合作的制度创新,是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种制度创新。雷星晖和胡文发(2003年)认为高校独创科技企业,是我国高校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特定条件下的产物,是适合国情的一种选择,并总结出高校科技产业发展的四种模式:高校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模式、技术转让模式、产学研合作模式、大学科技园模式。(www.xing528.com)
怀疑和反对高校发展科技产业的代表性观点总结起来有“分工论”和“文化冲突论”等。“分工论”认为现代社会分工很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家各有专攻,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自己经营企业很难经营好,由于资源分散,削弱了科研和教学的本业。代表人物是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2002年),主要观点是高校发挥作用的主要功能是教学和科研工作,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主要组织形式是所谓的院办企业、所办企业。校办企业并不是一种最适当的形式。但在校办、院办、所办企业这种特殊类型的国有企业中,存在着发明家、企业家与他们的成就之间缺乏切身利益的联系,也使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充分发挥。
“文化冲突论”主要观点是企业和大学具有截然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大学文化强调学术自由,出发点是不断揭示真理、不断创新。企业文化是企业按照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服务企业目标的一种手段和战略。高校科技产业两种文化并存,造成企业创始人和管理者在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上的冲突,冲突的结果必然不利于企业的发展(郝远,2003年)。
也有学者研究了我国高校科技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郝远(2005年)在我国高校科技产业发展中,产权不清晰为根本的制度因素,如高校产业管理体制、高校科技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等,是影响高校科技产业有效发展的根本原因,同样也是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取得有效成果的根本原因。梁金喜(1999年)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解决目前高校校办产业体制不顺,制度不活的良药,并就校办产业如何进行改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同时指出加强成本管理,改革生产或经营方式,从事资本经营是促进目前高校校办产业改制和发展的积极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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