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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明确权责利归属、规范协调转化行为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科技成果转化同时涉及科技与经济两个领域,牵涉面广,环节较多,关系复杂,产业化过程中很难避免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甚至纠纷,所以依法明确有关各方权责利关系是规范转化行为的重要前提。当事各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明确权责利关系,享有权益,承担风险,保证成果转化行为能够遵法守规有序运作。所以认清各方责任、依法规范行为、建立约束机制,是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得以顺利实施的又一个先决条件。

依法明确权责利归属、规范协调转化行为

由于科技成果转化同时涉及科技与经济两个领域,牵涉面广,环节较多,关系复杂,产业化过程中很难避免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甚至纠纷,所以依法明确有关各方权责利关系是规范转化行为的重要前提。当事各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明确权责利关系,享有权益,承担风险,保证成果转化行为能够遵法守规有序运作。

1.依法订立合同,保障合法权益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有关各方都必须依照国家的“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或契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也就是技术权益转移和再分配过程,技术权益的归属直接涉及国家、集体、个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应当依法在合同中约定各项权益归属。

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和科技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加大技术权益的奖励比例。由此,各级学校可以根据科技成果和孵化情况,对科技人员提高奖励权益比例,甚至可以扩大技术权益分配的股权比例。

2.认清责任,规范行为(www.xing528.com)

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各方的权责利关系交织重叠,按照“权责不可分离”原则,无权益便无责任,要享有权益,便须承担相应责任。除此之外,有关法律还将追究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一些具体行为的法律责任,比如弄虚作假、剽窃技术、提供虚假不实的检测报告等。所以认清各方责任、依法规范行为、建立约束机制,是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得以顺利实施的又一个先决条件。

3.加强协调,保证政策协调统一

政府部门间必须加强协调与沟通,进一步改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平衡性,从国家层面保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管理体制的有效形成和积极性的发挥。同时,政府还应该增强扶持资金的统一规划,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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