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市场化运营主体
高校必须摆脱传统经济形态中形成的固有模式束缚,主动进行管理体制创新,按照现代企业模式,明确资产经营公司的市场化运营主体地位,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事业与企业的相对分离。
2.建立授权委托经营机制
资产经营公司成立后,建立明确的授权决策经营体系,学校以投入到资产公司的全部净资产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资产经营公司以学校投入的全部资产作为其法人资产,代表学校统一持有所属企业股权和经营性资产,从事国有资产授权委托经营和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学校通过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影响资产经营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不直接参与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管理,也不越级管理资产经营公司下属控、参股企业。
资产经营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的科技企业承担责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持股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不直接干预所属科技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产经营公司向所投资企业委派、推荐的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应接受资产经营公司的考察、考核和管理。
3.建立资产运营机制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高校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技术和科研人才方面,比较薄弱的环节是资金、市场开拓、企业管理和资产运作;对技术、科研人才的依赖度较高,而在产业化过程中则更侧重资金、管理和市场开拓。因此,当科技企业发展到成长期时,可通过股权重组方式,降低股权比例或者适时退出方式,引进投资者实现技术资本变现。因此,资产经营公司应当将重心转移到投资管理和资产运作上来,这样更能够发挥高校和社会资本的优势,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率。(www.xing528.com)
高校将科技企业孵化到一定程度后适时退出,最终成为社会化企业是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最佳归宿。高校在退出收回资金后,继续投入其他成果的产业化,这就意味着高校创办科技企业的实质是利用高校优势孵化高新技术企业。
4.建设企业化管理机制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担负着“孵化”、“转化”、“辐射”功能,在机制上应具有相对独立性。资产经营公司成立后,高校应完全给予其企业化运营的条件及氛围,从而使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一套有自己特色和企业文化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其中包括激励约束机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风险控制机制等。
资产经营公司不宜参照学校事业单位的聘用和考核办法,而应按企业模式建立人员聘用和绩效考评体系。根据授权经营与绩效考核确定的基数与实际完成情况兑现奖惩,使业绩改善与管理者和团队收入增长紧密挂钩;对业务特点和有需要的企业,甚至可以实行经营团队持股。高校应鼓励教师、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活动。应建立可以使教师、科研人员安心离岗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从事成果转化的教师、科研人员,可以允许其持有企业股份,学校获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应重点向成果研发者倾斜。
5.建设科技投融资体系
建设投融资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通过专业化运作对高校科技成果进行分类投资,提供定位清晰、回报机制合理的涵盖中试、孵化、产业化和资本市场对接的全链条资本支持,形成包括高校、成果研发人员、转化企业及投资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融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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