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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权力:学习中的重要权益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中国大学组织权力的架构研究中,关于学生权力的论述无疑是最薄弱的一块。学习主体权的逻辑基础在于“教育自由”,“教育自由是促使教育制度性地保护个人平等的自由和发展的权利,这已经成为现代教育不可或缺的条件”。因而,学习主体权成为必需。

学生权力:学习中的重要权益

关于中国大学组织权力的架构研究中,关于学生权力的论述无疑是最薄弱的一块。甚至关于大学组织运行中是否有必要纳入学生权力这个分析量、是否真正存在学生权力也有不同的观点。本书最初我们对于大学权力的研究综述中也可以明显地看出,期刊网收录有关学生权力的文章篇目仅占统计阶段内相关论文总量的极小部分,多少反映了这个事实。有关学生权力,我们把它定义为大学组织内学生对于个体知识汲取、自我发展以及决定大学组织运行的直接、间接把握力量[5],比如说学习主体权、专业选择权、选课权、学业标准衡量权等。例如,专业选择权应该说是大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力。从最初的大学缘起到现代大学的发展,“学什么、不学什么”是学生当然不言自明的权力。基于专业选择基础上的其他组织权力在论述大学的组织发展中才有意义。但是实际上以高考分数为基础的“分数分配”模式现实很难对学生的生动个性进行全面甄别和照顾,所以,大学生“学什么”与“不学什么”往往不是取决于自己的意愿。

学生转系、转专业的学习自由,早在1952年实行全国统一高考制度之后就消失了,学生“服从国家需要”,干一行,爱一行,逐渐成为天经地义的事。不难认识,缺乏对人的个性发展、兴趣爱好、学习自由的基本尊重,学非所愿,用非所学,不仅造成人力资源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是这几十年来优秀的创造型人才难以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无视教育规律,甚至有违人性的做法,至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矫正,尽管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强烈地呼唤“创造型人才”。[6]

当然,我们可以继续对学生权力的场景进行全方位巡视,但是源于问题的复杂性和个人学术把握能力,我们仅仅对于大学学生的“学习主体权”做一番证验式考察,权作“管窥”的一个组织细胞。

所谓主体权,“就哲学层次说,历史唯物论即主体性的实践哲学,或称人类学本体论,它应包含工艺社会结构(人类学主体性的客观方面)和文化心理结构(人类学主体性的主观方面)这样两个方面。它要求总结过去,认识自我(民族、社会、时代)”[7]。大学生的学习主体权也就是他们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学习意愿与认识心得的权力,这个权力即不受习俗、正统权威、既定组织权力的压制,也不受“著名学者之牵累”(蔡元培语)。学习主体权的逻辑基础在于“教育自由”,“教育自由是促使教育制度性地保护个人平等的自由和发展的权利,这已经成为现代教育不可或缺的条件”。它是“通过免除人为的干预,为学生提供平等、充分的条件,创造最大的个人精神成长的空间,使个人享有最大程度的自我创造。保护和尊重个人自由的教育将为每个在教育中生活的人免除任何的干预、强制和压制,为他们创造多样的机会和丰富的情境,通过他们的选择能力和选择活动,在教育生活中运用各种力量和资源,实现精神的自主发展”[8]。毫无疑问,人具备这个自由并且拥有能够表达这个自由的权力,就是主体的人,这种主张,也算是彰显“主体”的教育论[9]。

而“教育”在古希腊语中,其涵义是指通过培养使自在的存在变为自为的存在。这一过程就引出一个属于个体的精神,也就是引出一个人来,一个超越自己而站立起来的人[10]。也就是说教育可以拓宽和扩充人的精神世界。它表明,“教育过程首先是一个精神成长过程,然后才成为科学获知过程的一部分”,“训练是一种心灵隔离的活动,教育则是人与人精神相契合”[11]。如果我们将这种过程倒置,教育则将退化成训练。亦有论者认为“教育的实质是知识教育、技能教育”,是“塑造知识人”[12],但这只能说揭示了教育最浅层次的一面,仅有“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只能算是“教学”而非“教育”。教育必须具备“教化”的功能,“教育从来同‘使人向善’相关,或者说它以‘使人向善’为内涵,是个规范词,而‘教’是一个中性词,为描述词”[13]。可见,“教”是技术层面的,而“育”是价值层面的,后者赋予前者以意义。大学教育触及人的灵魂,而不仅仅是知识和认识的堆积。否则,大学教育只是一种“成物”、“制器”的模式,而不是对“人”的精神的培养和引导[14]。(www.xing528.com)

教育最重要的是“引出”受教育者的精神来,因为精神是人的价值和力量的表现。教育不是仅仅把“智力”发展起来,也不仅仅给予人“知识”,因为这并不能把人的精神“引出来”,“智力”和“知识”对人的生存来说是重要的,但却不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性的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把二者作为教育的根本目标,教育就与人的真正的发展无关。[15]

真正的大学教育乃是人之精神的建构。所以,雅斯贝尔斯才郑重指出,假如大学里“只讲书本,不谈哲学;只做实验,不研究理论;只叙述事实,而没有理论概括;只有学术的方法训练,而精神贫困,那么,这样的大学必定是个贫瘠的大学”[16]。

正因为如此,大学向学生传授的知识,不仅仅是要学生接受“是什么”和“为什么”的知识,更注重其“主体性”权力的彰显。在数字信息时代的知识呈现出数字性、网络性、创新性等特征,要使学生获得“做什么”、“知道是谁的知识”是关键所在,因为一方面大学生在有限的大学学习时间里能掌握的知识是不足的;另一方面在教育界曾盛行一时的“仓库理论”认为“脑是储存事实的仓库”,教学就是用知识去填满“仓库”,学习就是获取知识,知识收集得越多,则越有学问[17]。只依赖于“知识仓储”的人才已无法适应当前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的应用和创新成为人才的新需求。

学习主体权的重要意义,体现了人的教育的真正内涵与目的,所以,“对‘权力’的批判和解构虽然是在批判教育学和后现代哲学的理论支撑下进行的,但其实是当代教育在对于主体性的张扬和个性的自由发展的追求中的必然诉求”[18]。一个大学,对于学生不仅应该应提供基础的和普遍的知识,关心如何做事(to do),同时更重要的是关心如何做人、如何生活(to be),以克服专门教育造成的精神世界的贫乏和人格的孱弱、分裂,而培养统一的人格。因而,学习主体权成为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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