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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组织权力的两种分类,权力与机构的社会学分析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与此相区别的是,学界更多的是采用按照权力性质的标准,把大学组织权力划分为一对“对峙的”权力分类范式:“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学术权力PK行政权力”除了具有概念上的认识论价值之外,如果用于分析大学组织运行的实际分析,则效果难以彰显。“学术权力”最早是由美国学者伯顿·克拉克1978年提出并使用的。

大学组织权力的两种分类,权力与机构的社会学分析

首先是依据性质分类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

上文我们按组织架构简单分析了大学内分类组织功能指向及其权力特征。当然,这种以类别划分的方法,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大学组织整体性特征,研究部分组织类别功能释放与组织整体功能的匹配程度。但是,与此相区别的是,学界更多的是采用按照权力性质的标准,把大学组织权力划分为一对“对峙的”权力分类范式:“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从导论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大学权力”研究的“话语权力”仍主要集中在这一对范式中。所以研究大学组织权力,如果运用这一分类方法,那么需要提出自己的新颖观点;如果不用这一分类方法,那么就要说明其原因:我们实在绕不过、摆不脱这个“主流”。

仔细考察可以发现,从这一范式立论展开的语境来看,好似中国的大学组织中都当然地存在这么一个截然分明的“行政权力PK学术权力”架构平台。可令人疑惑的是,这些文章在接着的内容中,论述的几乎都是一幅“行政权力”像旧时凶恶的婆婆一般横暴,小媳妇一般的“学术权力”可怜甚至于无的委屈面孔,最后的结论当然是呼吁“行政权力”松松手匀给我一点,重振“学术权力”,达到“行政、学术权力平衡”,甚至说这个责任是“能干的校长”之努力方向云云。这种“才子佳人大结局”式的新八股,虽不能说是罔顾事实,但至少这种分类范式存在于设想的成分多,与活生生的大学组织运行实践是不贴切的。只要探究以下这“一对权力”的掌握者,就可以发现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大学组织内哪一个“行政权力”掌握者没有长着一副“很学术”的面孔?各级大小官僚或身披一袭学术的华衮,在“做学术状”,你凭什么说人家发出的就是“行政权力”的话语?

实际上还可以从另外一方面观察,细究这些“学术权力、行政权力”的学术研究人员,可以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就是这些人员要么是纯教师出身,要么是在校学生(博士硕士研究生),从当代中国的现实意义上来看,都极少参与大学组织核心区的实际运作,对于大学实际的运行状况似未实地感受,像是从既有的概念出发,把觉得“应该存在”的事情作为“已经存在”,是在脑子中构建的“大学意象”罢了。“学术权力PK行政权力”除了具有概念上的认识论价值之外,如果用于分析大学组织运行的实际分析,则效果难以彰显。他们往往被淹没在行政事务的汪洋大海之中的“学术权力”表面现象所迷惑,但是对于“学术权力”变异后的另一张“横暴的脸”,往往不甚了然。

不过,在众口一词、津津乐道于学术权力如何如何、行政权力如何如何的喧嚣声当中,也有论者指出,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争是一个在逻辑上不存在、在现实中缺乏依据的“假问题”[16]。这也算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这样釜底抽薪的拦腰一击,使人产生了极大的迷茫:为什么一个“假问题”会产生这么多的层面解读而“众声喧嚣”?它是一个简单的“假问题”所能涵盖得了的吗?

笔者认为不会是这么简单,一个“假问题”不至于会产生这么大的“研究”浪潮,这么多专家也不会都一起看走了眼,围绕一个“假问题”而皓首穷经。笔者在阅读当今世界极具影响力的文学文化批评家之一、“世界知识分子不屈不移、卓然特立的风骨典型”[17]——爱德华·W.萨义德的过程当中,忽然悟到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在西方产生一个“东方学”(Orientalism),而在东方并没有一个“西方学”[18]?这个实际上是“当代西方学者、作家旅行家、媒体记者如何来认知、想象及建构东方”,“相对于西方所代表的文明、进步、开化、启蒙,东方则被认为是野蛮、落后、未开化、待启蒙;因而西方是理性的、道德的、成熟的、正常的,而西方总是以这种宰制的架构来围堵、‘再现’东方”,“在此处,知识与权力密切配合,学术与帝国主义互为表里”[19]。东方学在本质上是根据西方殖民主义治理东方的需要所建立的学科。西方对东方殖民统治,其根本也就是用西方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改造东方,以西方话语体系重构东方。因此,东方学并不是自身逻辑结构中所发展起来的学科,而是西方文化视野中的东方图景。而当西方的强势话语汹涌而来的时候,“东方”则需要(主动与被动)在这些已被西方建构的“东方意象”中结合自我认知来审视自己,这样“东方”在自己的心目中实际上成了西方与自我传统混合的双重“照镜”。中国的“教育学”概念,就有这样的演进路径:

中国现代“教育学”中的“教育”概念,是按照“强国家—造人才—兴学堂—造教师”的历史需要、在师范教育的实践中建构起来的,它理所当然地被定位学校教育的层面上。而“教育学”,自然就成了对教师进行职业训练、为教师所用的关于学校教育的学问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最初的教育学虽说主要是取道日本移植西方的产物,但是,它又有传统的影子。准确地说,它是在中西文化交汇背景下双向映照、相互诠释的产物。当我们说《学记》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教育学专著的时候,实际上是以现代西方教育学对中国传统教育学术进行观照和选择的结果。反过来,《学记》又成了观照和选择西方现代教育理论的工具。这样,就会发现,作为双向映照的产物,中国现代教育学的知识立足点,就是中西两种教育学术形式上相似的部分。[20]

与“教育学”等概念一样,“学术权力”的语义演变同样是这种相互关照的结果。对此深度解读,需要探究“这对权力”出笼背后的“微言大义”,需要了解一下“学术权力”概念的中西语义对接及变迁路径[21]。

“学术权力”最早是由美国学者伯顿·克拉克1978年提出并使用的。他认为,从高等教育管理系统的最上层(中央政府)到最低层(大学的讲座和系),各个层次的管理机构及人员所享有的权力就是学术权力。克拉克提出十种学术权力的概念,即个人统治(教授统治)、集团统治(教授统治)、行会权力、专业权力、魅力权威董事权力(院校权力)、官僚权力(院校权力)、官僚权力(政府权力)、政治权力、高教系统的学术寡头权力等[22]。可见,克拉克所说的“学术权力”就包括了我们一般归结为“行政权力”的政府权力、政治权力等,他论述的就是有关高等教育系统中权力的分配问题。他所说的“学术权力”一词,准确地说是我们所指的高等教育管理权力,实质上指的是大学组织内外的整个权力结构。1989年6月,王承绪教授等翻译出版了《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一书,收录了伯顿·克拉克教授这篇论述学术权力的论文,此为中国学者放谈“学术权力”的渊薮。

关于“学术权力”的研究,在王承绪教授翻译的书出版之前,几乎很少,1994—1999年出现了第一个高峰。很显然,这个可以与中国高等

冯天瑜.新语探源:中西日文化互动与近代汉字术语生成[M].北京:中华书局,2004.

冯天瑜.“千岁丸”上海行:日本人1862年的中国观察[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冯天瑜.语义的文化变迁[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冯天瑜.封建考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教育发展中影响深远的“211工程”、“985工程”等“创建一流大学”有某种联系,也与1999年大学扩招不无暗合。2003年,扩招后的首批大学生毕业,就业难问题引起了有关高等教育的深刻讨论,这年北京大学“燕园变法”[23],也使“学术权力”的研究热度迅速蹿升,至今仍热度不减。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学者引入的是西方学者的“学术权力”概念之“瓶”,来到中国却实实在在填上了自家之“酒”。从这个概念引入我国的高等教育研究之始,就变更了克拉克先生的最初语义,大大缩小了其概念的外延,并不无弦外之音地引入“行政权力”与之并列,成为解读当代中国大学组织权力运作的基本范式之一。

我国学者对“学术权力”的理解,大致在广义、中义和狭义三个层面展开。广义的“学术权力”指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其主体可以是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也可以是行政人员和行政组织;其运作可以是行政命令式的,也可以是民主协商式的。中义的“学术权力”指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对学术事务所拥有的权力,其主体只能是从事教学科研的人员和组织。狭义的“学术权力”指学术人员基于专业特长和学术能力所拥有的一种权威力和影响力[24]。诚然,学术权力就是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这种权力的掌握者或行使者,可以是大学学术人员或学术组织,也可以是大学行政人员和行政组织,还可以是政府行政人员和行政组织。但是,我们看到,在对“学术权力”的上述三种理解中,大部分学者认同中义层面的“学术权力”概念。这其中的意蕴是值得深思的。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之所以如此,意图在于消解双重意义的“膨胀式行政权力”。一是来自政府的膨胀式行政权力,这种权力对大学事务实行严格的管制和过度的干涉,使大学的自主地位和学术自由遭遇严重威胁;二是来自大学内部的膨胀式行政权力,这种权力在学术事务管理中无视学术发展的独特规律,使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学科研人员在大学管理尤其是学术事务的管理中处于基本无权的状态[25]。中国学者对大学权力结构的二元划分和对学术权力的特有界定,反映了当代中国大学面临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及学者们解决这些问题的价值取向。在我国行政主导型社会中,“单位组织”式的中国大学普遍缺乏办学自主权,这是众所周知的客观存在。这种局面使大学丧失其作为社会文化中心和学术研究中心的地位,以及学者作为真理探求者的独立思考和自主品格的知识分子精神,如何提升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和学者的学术自由权,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

所以,中国学者引入“学术权力”概念,不在于鹦鹉学舌般地机械套用,其主要意图在于抗衡双重意义上的“控制权力”。一是来自管理组织的重叠控制权力。这种权力对大学事务实行严格的管制和强制,使大学的自主地位和学术自由无法建立。二是来自大学内部的非学术控制权力。与中国古代“家国同构”相类似,中国大学的逐渐“条块”结合的统治模式和指令性的“文件控制”的治理手段都高度统一。这种权力在学术事务管理中无视学术发展的独特规律,使以教授为代表的教学科研人员在大学管理尤其是学术事务的管理中处于基本无权的状态,更使一批根本不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员纷纷穿上学术的华衮、戴上教授的帽子。所以,学人们引进“学术权力”概念,借此对应于这两种控制权力,以期提升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和学人的学术自由权,这即是“学术权力”的弦外之音。

由于来自上述两股控制权力关涉更大范围、更加复杂的社会管理体制问题,对于大学和学人来说,这是一个相对难以求解的“外部性问题”。所以,虽然大部分学人也认识到大学内部的非学术控制权力与外部控制权力的“同构”,但学人们更愿意把问题优先置于能够相对控制和解决,操作性强,并对自己来说相对更有价值和意义的领域来进行言说。因此,当大部分学人谈及与“学术权力”相对的“行政权力”时,他们所指向的更多的是大学内部的非学术控制权力。这也同时说明,在当代中国社会语境中,大多数学者何以要把“学术权力”界定为大学的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基于其专业特长和学术能力对大学学术事务所拥有的影响力、权威力和控制力,并认为学术权力的主体只能是从事教学科研的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这里所说的学术组织包括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各教学科研机构的重点学科、研究基地、教研室等,学术人员则包括以教授为代表的全体教师以及各种学术组织的负责人及其成员。

总之,中国社会语境中的“学术权力”概念所涵盖的范围远远小于国外版本的“学术权力”概念所涵盖的范围。对“学术权力”的这种使用蕴含着中国学者们一种深层次的愿景和向往。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学者对“学术权力”的界定,与其说是对一个“事实”的概括,不如说是对一种“价值”的诉求。当代中国学者借助“学术权力”范畴,一方面是想向社会公众倾诉大学学术环境的日益恶化和学人的学术生存困境,另一方面是要向大学“行政权力”系统表达一种权利要求和分权(力)思想。这种倾诉和表达,既有学理的支撑,更有现实的根据[26]。所以,这一分类范式,其价值更多的是在此意义上的,我们也无意否定这类言说在现实中国的正面作用,所以也主要是在此涵义上使用这个概念。明白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转过视角,再以组织主体类别的角度,来对大学组织进行一番权力特征巡礼——很显然,此举意在展示组织主体的权力特征。(www.xing528.com)

其次是依据主体分类的“学生权力、学人权力与岗位权力”。

从组织成员的构成与组织权力的运行分割来看,在不同事情上和不同的时间内,权力总是被不同的成员拥有,体现为这些成员分别担当不同的角色和位置。正如有论者所言:所谓角色就是他人对占据组织中一定位置的人所期望的行为集合,每一个位置的人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角色才能保持组织的稳定[27]。诸如学生、教师、系主任、院长一类角色的依存关系,决定着各角色间会形成稳定的集合类型,从而构成不同层级的权力主体。从大学组织的最初发育来说,它源于学者(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共同体”,所以,教师和学生是这一组织当然的权力主体。最初的“先生大学”或者“学生大学”就是不同的权力主体起主导作用而产生的。

但是,现代大学的发展,系科的增多、大学职能的扩充,使得大学组织结构除了具有以上其他组织一样的权力特征外,还有其自身独特的权力特征。大学作为一个正式的社会组织,为了提高效率和效能,科层结构的行政机构应运而生,行政权力的产生成为现代大学的必然选择。这种选择是大学组织为适应社会历史发展而自然产生的,不是外在力量强加于大学的。更明确地说,行政权力的明晰是大学的发展、大学的职能由单一的教学活动,逐步拓展为探究科学和直接为社会服务的结果。正如英国剑桥大学前副校长阿什比所说:“如今,大学肩上的繁重社会任务,使历时已久的大学原有的组织形式和大学领导者原有的领导方法都难于承担。”[28]在这种情况下,科层结构的行政权力为保证大学目标的实现和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这种作用的发挥,是与科层制的特征紧密相关的。按照韦伯的观点,科层制下的组织成员职位分类分层,便于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权力阶层有严格的从属关系,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施令;法定责任的确定,维护权力阶层的运作。韦伯设计的理想型的科层制有助于建立理性关系,组织内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共同的法规和制度,决策权在顶层,有利益奖惩作保证;有利于保证组织的运转,从而获得最大的效益[29]。大学作为科层组织的特征也就是大学是由相关职能部门及院、系、研究所组成的统一结构体系[30]。但是大学既具有上述“科层制”特点,又是现代教育组织理论所称的“松散结合系统”,是为双重结构系统。按照韦伯的意见,由科层结构管理人员执行行政管理工作是一种最有效的组织形式,他们训练有素的行为,根据规章制度办事,受上级支配,完全可保证合理、连贯地达到组织的目的。所以大学组织有了从事专职行政管理人员群体、附属服务机构提供者群体、社会服务(实业机构)提供者群体等等,他们同样要分享权力,甚或垄断权力。考察现代大学组织,主要有三个群体构成——教师、学生和管理职员,亦即有三个权力主体。不过这几个名目还有辨析的必要。

首先说学生权力。学生主体是大学组织产生、生存、发展的内在基础,也是大学组织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根本要素,所以强调学生权力在逻辑上自无异议,在这个问题上学界也有共识。高校学生权力是高校学生基于各种权力资源而拥有的,在特定领域对学生、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施加有意性影响,以有效实现其特定预期的能力。“权力领域与范围的有限性”和“效力的外在依赖性”是学生权力区别于其他权力的重要特质[31]。特别是当前大学组织功能越来越多元化,高校在扩大科研及社会服务功能的时候,却存在注意力从核心的教学功能中游离的现象,从教师到行政人员都更为关注直接和纯粹的经济利益,在学生的核心利益即其身心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面临巨大的威胁的今天更具现实意义[32]。从经济学角度观察,成本分担的理论与实践是学生权力存在的经济学基础。现代高等教育早已不是“免费的午餐”,学生所缴纳的学杂费在高校办学经费中已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我国学生的学杂费已占公立高校办学经费的30%左右,并且几乎是私立、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的唯一来源),高等教育的公益性正日益淡化而私有产品的属性日益增强。

权力的本质是人借以实现其特定目的的工具与手段,没有权力,利益将会失去二者的支撑而无法实现。而“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33],拥有充分的权力是学生生存法则和发展需要的内在逻辑。现代大学制度呼唤学生权力。没有权力的保障,学生的利益必然会受到高校其他利益主体的侵害,甚至导致学生被客体化、边缘化进而成为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等谋求私利的手段。因此,拥有必要的权力是保证学生主体地位和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埃里克·阿什比(Eric Ashby)曾说过:“大学的兴旺与否取决于其内部由谁控制”[34],所以当代大学制度的发展所在必须是以学生为中心,并且最终价值的指向也应由学生、教师和行政人员共同参与管理。学生是高校的主体部分,因而学生广泛参与高校内部管理,对实现高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是一种必然要求。学生权力缺位,必然导致缺乏在此权力监督下的学术、行政权力的泛滥和学生利益的被侵害,高校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也将无从谈起。只有学生成为高校内部管理的必要成员,以及学生权力成为高校权力系统的必要组成部分,才能减少高校内部管理的摩擦与内耗,加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促进高校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学化[35]。

学生权力在大学组织运行中的分布极为广泛,论者纷纭,入学选择权、专业选择权、退学权、转学权等。但是,在此本书不拟作教科书式罗列陈述,“社会学的管窥”需要抓住核心的一点,进行深入的开掘。笔者认为,有关学生权力的关键是“学习主体权”,而中国大学生恰恰在这一点上受到了严重的制约。高校学生权力的弱势地位是由两方面因素决定的。首先,在知识建构权力的高校组织中,作为高深学问学习者的学生,其权力自然是弱的。虽然学生最接近高校管理与教育问题的发生处,但限于知识与经验的不足,学生往往不能准确把握问题的本质并做出有效的决策。其次,“学生是大学的来去匆匆的过路客”。学生的高流动性决定了学生权力主体是不确定的。而权力主体的不确定性将直接削弱学生权力的效能。这也就决定了学生权力与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比的弱势地位[36]。一般而言,如果一个群体丧失话语权,进入失语状态,也就失去了对他者的监督,势必会由另一个群体掌握“过剩的权力”,乃至成为“超级权力”,因此也就无法形成与之抗衡的意见,从而造成种种的偏激和谬误。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当今大学生在大学组织内的地位实际上被整合成了一种企业组织的“产品”,失去了“主体的人”的性质,所以笔者着重研究学生的学习自主权问题,阐述大学组织中的“产品产出学原理”。

其次是教师权力。这与诸多研究者所谓的“学术权力”相类似。由于历史背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世界各国大学中的教师地位、权力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所处的等级也存在差异。在我国大学组织系统中,教师主要是义务主体,还不是重要的权力主体。那些没有任何行政职务的教师群体并不能很有效地参与管理与决策。教师虽然有一定的权力,如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选择、教材的选用、学生的成绩评定等,但是对涉及大学宏观发展战略、人事制度改革、工资福利待遇和利益分配制度等领域的事项,几乎没有什么发言权。总的来说,教师相对行政系统来说,在大学组织的运行中权力处于弱势地位[37]。不过就这个名目来说,“教师权力”好似仅仅着眼于教学事务一样,“学术权力”又好像教师主体对于大学组织的其他方面没有发言权,而实际上“学术权力”的最初语义就涵盖整个大学组织运行的整体,中国版涵义大为缩减的“学术权力”无疑是对教师权力的剥夺。譬如,对于教师是不是“知识分子”、能不能成为一个“社会代表者”就引起了讨论[38]。李硕豪在论述“学术权力”的时候,他把学术权力用“专家权力”替代。我赞同用权力主体来分类,更让我感到有进一步地思考的是,我更倾向用“学人权力”。我注重的,是普普通通的“学人”。按照陈平原的阐述,“学人”被定义为从事学术研究的公民,与学者、专家等词汇相比,其平民化特色较浓,强调态度,淡化成就。专家、教授像是“高贵的”学人,学人像是“普通的”专家教授。这也符合社会学的学科之眼要关注细节、关注微观、关注生活、关注实际,摒弃大而无当“宏大叙事”的学科品格。因为不论是谈论学术,还是谈论大学管理、办学制度、大学精神与大学理念,这些形而上的宏大叙事的具体实施,都要落到具体而微的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身上,有时表现为活生生的人际关系。相对于那些宏大叙事,这些具体而微的感觉可能是琐碎的、具体的、甚至比较世俗的。但就是这些极其俗而又俗的事件构成了促成宏大叙事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体现了学人的生活空间的“现场感”。“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琐碎细节,恰是我们走进历史的玄关所在。”[39]这个和陈平原先生在研究大学史的过程中是同一个策略。陈平原认为:

(自己希望)能够兼及“宏伟叙事”与“小品笔调”,我选择了“回到现场”的研究策略。比如,同样谈论北大人喜欢挂在嘴边的“五四”,我会对游行路线怎样设计、集会演讲为什么选择天安门、火烧赵家楼又是如何被叙述等等感兴趣。至于史学家不大关注的北河沿的垂柳、东斋西斋学风的区别、红楼的建筑费用、牌匾与校徽的象征意味、北大周围的小饭馆味道怎样、洗得发白的蓝布长褂魅力何在等,也都同样让我入迷。[40]

此等避免宏大叙事的角度,还不仅仅是一个角度而已,因为这些现场感是具体而微的,是可以让每一个具体的人触摸到的。从这些活生生的现实场景中,可以深切地感到“大学的逻辑”。

学人权力无疑是大学组织运行的一个核心力量,它是大学组织内生功能的主要承担者、实践者。它:

接受大学之理念,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接受一种生活方式。接受了这种生活方式,人们就得无止境地探索未知世界,就得让理智摆脱一切羁绊,自由地发展,就得有一种开放的胸襟,就得怀疑所有的事物,就得不计条件地捍卫真理。[41]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没有教师的教育活动也就不可能存在大学;然而整个教师群体的集合才构成了教育活动的完整主体,单个的教师是无法决定教育活动的运作的,从而也不会对学校的存在造成显著的影响。换言之,教师的权力只有以教师集体的力量展现出来才能成为学校内部治理中的实质性权力[42]。有关学人权力的种类也是极其繁多,笔者认为关键的是有关学术的“自我评鉴权”,而事实上,当代教师、学人现实境遇中的最为尴尬的也正在于此。相比于学生来说,在某种程度上,学人恰如一架机器,笔者对于学人权力的研究,就是分析这种“机器运作学原理”。

最后是“行政/党务权力”[43]。毫无疑问,大学组织内外的党务、行政系统对大学组织的运行掌握着最高的权力,它们主掌了包括干部调配、人事任免、考核、财政分配、招生计划等最重要的事项的权力。各种官僚化的规定多得数不胜数,行政管理人员趋向更专门化,分配和监督的工作也更专业化。后勤系统亦属于行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人员与行政人员甚至共同组成了大学中人数最为庞大的集体,并共同享有绝大部分的行政权力。大学后勤系统经过十多年的社会化改革,在享受国家财政拨款支持的同时,还享受着产业经营的超额利润,成为大学组织中最为异化的利益群体。这种异化本质仍是在于大学后勤系统所拥有的权力过大,改革的无效也无疑背离了制度设计者的初衷。

“行政/党务权力”目前更多的是以“学术”的形式在大学组织中出现。原因是:第一,行使这些权力的操作者几乎都有相关的学术性职务,很多场合是以此身份出现;第二,这些权力的操作对象和内容已经被纳入“学术”型管理,挤入了“学术”园地。譬如,行政管理者的很不“学术”的日常事务性工作通通纳入“管理学”范畴,声称这些都是“管理学”的研究内容,“政策”等变成了“学术”。笔者的研究认为,除了为数不多的研究型大学来说,大多数大学不存在独立建制的学术权力,当然更无设想中的二元权力结构,只有行政/党务一元权力控摄下的控制、管理结构,任何权力都是经过它来整合。

而行政/党务权力,如同我们前面论述,由于他们之间天然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共同交叉啮合而成体现为一系列“岗位”所组成的一个权力连续谱,形成了一个权力系统,因此如果要用一个词对其进行统一概括的话,笔者就把它总结为“岗位”权力[44]。但是这种貌似岗位权力的运作,实际上有一大部分从事的是学术内容,按我们内生功能、外生功能的分类框架,并不出于内生功能的范围。这从我们考察“学术权力”的中西语义对接变异,以及其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变迁路径就可以明确地看出这一点。

传统观点都认为,大学组织的运行和功能的释放主要依赖于学术与行政权力作用的发挥。但是,笔者认为在中国当代大学组织内,目前由非学术和各种以学术为包装的岗位权力成为追逐的目标。原因在于这些权力控制了诸多的学术、非学术资源,掌控了大学组织的运行方向,即便沉心于学术者也无法逃脱其制约。岗位权力主导了大学组织的运行,官本位主导下的“强势生长”状态,里面隐含着深深的大学组织“领导发生学原理”。

在当代,由“产品产出学原理”、“机器运作学原理”和“领导发生学原理”构成了大学组织运行中“权力的在场”。在这个场域中,权力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态,即权力如何使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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