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社会发展阶段、文化教育传统和高等教育类型的影响,中国古代高等教育与清末从西方引进的近代高等教育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作为具有世界影响的文明古国,中国具有悠久的优秀文化传统和发达的古代高等教育体系,这是中国高等教育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重要来源之一[64]。中国古代的高等教育机构主要有太学、书院等形式。秦统一六国后,“禁私学,以吏为师”。汉承秦制,汉武帝设置博士弟子员(即太学学生),是中央官学——太学正式成立的标志。太学不仅是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且也是推行教化的手段及官僚选拔的基地。“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65]“太学”这一高等教育组织在功能属性上成为国家官僚体系的附属机构,这种皇权本位的教育,使得皇权直接控制了受教育者的政治前途,因而古代高等教育机构成为完全依附于权力的组织。这与欧洲中世纪大学产生的内驱力源于社会经济的复兴、城市行会的发展、教会组织的精神需求等显然不可同日而语。官僚权力直接掌控高等教育机构,不仅控制了学术的发展方向,而且塑造了知识分子追求“学而优则仕”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进阶路径。在这种价值取向的导引下,管理权力当然自动地凌驾于整个知识追求本身,凸显了高等教育组织的政治功能。在这种体制下,古代太学也不可能获得像欧洲政教分离传统下形成的自主权力的组织结构和思想资源。也可以设想,在欧洲中世纪如果不是由于两种权力的争斗与博弈,也不可能在其夹缝中长出现代大学的参天大树。由于中国古代专制权力主体是教育投资的最终兑现者,他们需要的是维持现有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知识。因此,这个高等教育组织运作的核心——“知识”,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守旧性和滞后性[66]。
我国书院的建置,“始于五代而初盛于宋”[67]。作为一种较高层次的教育形式,具有一定的民间色彩,“其所谓学校者,科举嚣争,富贵熏心,亦遂以朝廷之势利一变其本领;而士之有才能学术者,且往往自拔于草野之间,于学校初无与也。究竟养士一事,亦失之矣。于是学校变而为书院”[68]。是对于传统“官学”教育的某种反抗和改造。但是常常建在偏僻幽静山林的书院,本身常常是一些儒学大家“兴之所至”的结果,“人兴院兴,人去院息”,并没有社会经济发展的广泛需求基础。教学内容也以经史为主,很少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即使是对于传统官学的改造,都必须以不触犯当时的专制权力为底线,否则便会自速其祸,明代的几次禁毁书院便是明证。这说明,在我国传统社会只有一个最高的世俗权力中心——皇权的情况下,书院的组织功能更多的还是对于官学的补充,其自由生存的权力空间极其狭小。时刻与中央专制权力体制保持一致就成为书院延续的必要条件,当书院的自由研究、论辩讲学没有触犯统治阶级利益和动摇既有政治秩序时,或者在中央政权无力顾及书院的越轨行为时,书院才能以自己的本色形态存在;一旦书院的知识探索程度超越了朝廷可以容忍的上限,等待书院的只能是被毁废或屈从权势而走上官学化的道路[69]。后来中国书院的发展也是如此,它没有能够独立地保持自己的特点,逐渐为统治阶级所俘获,回到传统教育的老路,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也就没有成为我国现代大学的源头。1840年以来,西方列强以坚船利炮敲开大清国门,中国社会面临急剧转变。在内忧外患的压力之下,革新传统教育机构,建立新式学校组织的要求日趋强烈。1898年的“戊戌变法”虽然失败,但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却保留了下来,从组织形式上兴建了近代大学,但其学生仍醉心于科举功名,仅存大学堂外观而已。1905年清政府废止科举,一纸诏书宣告实行了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和中国传统的高、初等教育机构永远退出了中国历史舞台,模仿日本、德国兴建的大学机构逐步发展起来。(www.xing528.com)
中国古代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史表明:历代统治者掌控社会运行,不仅对于有形的统治权力组织,诸如军队、监狱等分外看重,而且对于被统治大众的思维意识,尤其是学校、书院等代表大众思想精英的知识、思想生产、交流组织也始终是念念不忘。所谓“可以马上得天下,不可以马上治天下”的千年古训,在中国史上铸造了一个对于这种知识组织如影随形的权力“监视体制”。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对于这种知识组织,统治权力要么掌控、招安之,要么摧毁、禁止之,绝对不可以任其按照自身的内在逻辑去自然发展。所以,诸如高等教育这类知识组织的发展维度,不在于这一组织自身愿意不愿意做出多大的改进,更重要的是在于统治者能不能给予它足以自我发展的权力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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