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世纪大学组织权力的社会学分析

中世纪大学组织权力的社会学分析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这些原因,各种特权被不断赋予大学组织,大学因而也获得其他行会组织无法企及的权力。值得留意的是,中世纪大学在本质上就是行会或社团组织,以严密的组织、法人的性质、具体的章程和共同的印记为特征。尽管中世纪大学被教会所控制,尽管在一段时期学位最后由教会来授予,但谁能够获得学位进而成为组织成员依然是源于学者行会的判断。这种评价模式的形成得益于中世纪大学行会组织高度自治属性的传承。

中世纪大学组织权力的社会学分析

中世纪大学作为一个以“知识生产与传播”为核心内生功能的学术机构,它的存在原则一直以坚守此一组织功能目的为矢志不渝的价值观。虽然就对知识的追求这一禀性而言,初始的大学组织既要适应社会的世俗性、追求知识的应用性,又要超越这种世俗的实用性目的而追求超凡脱俗的气质,但是这个组织一直没有心存旁骛,随意接受外来势力的干涉、在压力下承担组织外生功能。早期的大学组织以迁徙权、罢课权等为武器,坚忍不拔地冲破城市的地理范畴,在法律政治领域王权神权斡旋,还在经济领域同城市市民权力相斗,更在社会领域同一切有违自己价值观的流俗权力抗衡。初期的大学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呼应并与外部权力博弈的关系,不仅反映了当时欧洲的政治局势,还体现出专业知识的影响、大学的生存境遇及其功能。

大学从其诞生之初,就是作为一种伸张自我群体利益、抵御外在权力侵犯的“知识组织”体。这个组织体不仅“在权力斗争的夹缝中”[31]通过持续性的抗争巧妙地赢得了自己的权力,有的还是属于神职人员身份或者行会组织特权的自然延伸[32]。这些作为组织整体的大学权力,通常概括为大学的“自治权”。随着大学自身力量的增强和地位的提升,大学自治逐渐成为大学抵御外在干预的挡箭牌,并凝聚成为一种理所应当的精神资源而泽被后世。“自治”的理念也被作为西方大学组织的核心价值观,既是展现大学独特个性的保证,也是大学绵延千载而能够历久弥新的根本所在[33]。

1.具有确认自身组织存在合理性的权力。大学组织自我发展的逻辑基础在于其组织的自身合理性,确认自身合理性是获得合法性[34]的基础,“大学独立”和“自治”的前提是确认自身合理性的权力。对大学团体而言,作为一个学者行会与自治城市和其他的行会一样,需要得到法律的认可。因此,大学组织成立都向教会、国王或城市当局等最高权威寻求认可,他们颁发的诸如特许状之类的标志,就是这种自身组织存在合法性的确认。合法性进而又证明了大学自身的合理性。在中世纪风起云涌的城市自治运动中,城市与商业手工业行会都获得一些基本的自由和自治权。由于大学大部分成员都具备神职人员身份,所以大学组织也自然分享宗教团体成员所普遍享有的特权,由于大学组织区别于其他行会组织的“知识性”特点,不论是世俗王权还是宗教皇权都对其另眼相看[35]。教皇对大学情有独钟,因为大学能为他们传播教义,他们也希望能从大学中招收到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新成员作为继承者。由于这些原因,各种特权被不断赋予大学组织,大学因而也获得其他行会组织无法企及的权力。

2.拥有确认组织功能合法性的权力。组织存在的原因在于组织内生功能。只有掌握确认组织功能合法性权力,才能掌握组织发展的方向。值得留意的是,中世纪大学在本质上就是行会或社团组织,以严密的组织、法人的性质、具体的章程和共同的印记为特征。凝聚“学者行会”的媒介是知识。正是由于对“知识”无目的、无功利的执着追求,才使“学者行会”组织这棵小树苗长成了“大学”这棵参天大树。但是,追求何种知识?谁的知识?这正是社会学不断追问的主题。不论是世俗知识还是宗教知识,都改由组织自身来确认。拥有确认知识合理性或合法性的权力既是大学自治的重要方面,正是大学组织“知识生产”的重要保障条件。大学存在与发展的内在逻辑,必定是建构在这一权力基础上的。大学的组织结构及其管理和运作,作为知识的制度依托,体现着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要求和功能发挥。最初以誓言作为大学行会组织管理的基本手段,到以教授会和同乡会构成的内部组织结构的初建[36],再到学术制度的逐步完善,特别是民族国家意识增强后,系科与学院制度逐渐承担了教学和行政管理的职能,其承载的形式和功能不断变化,但传递高深知识、培养专门人才的宗旨却一直未变。“大学是探索普遍知识的场所”也成为许多人的大学理想[37]。这种普遍性知识是大学的本质特征,也是大学区别于其他学术机构之所在。大学组织本身有辨别、认可“知识”合法性标准的权力,亦即“理想的大学应该是个学术思想不受任何束缚的地方,是个能使所有的入学者获得所有的知识和掌握所有的学习工具的地方,而不管这个人的信仰、国籍和贫富如何”[38]。大学,指的是一个有关普遍事物知识的团体,普遍学问是大学之为“大”的主要基础。

大学因其“知识资本”的价值获得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但也一直谨慎地警惕着大学之外的一些政治、经济因素对大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影响乃至破坏。然而,大学不可能在“政治真空”的环境中成长发展,在遵循自身内在发展逻辑的同时,也需要积极回应外部社会持续变化的环境,力争自身的权力。

3.拥有确认组织成员条件的权力。中世纪的行会是一种同业者组织,它不仅保护会员的利益,确定本行业的工作原则、等级结构,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即确定成员的入会标准、从业资格,等等[39],在中世纪,获得学位既是对申请者学术经历和学术能力的标识和认可,更是申请者获得学者行会的成员资格,进而开张授业的必备条件。学位的申请和获得有着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并伴随着隆重的仪式[40]。(www.xing528.com)

中世纪大学对教师候选者的录用标准,有较高的专业性和学术性要求。从录用的程序上看,中世纪对候选者能否成为大学教师是真正意义上的专家评判,高度体现了学术事务学者自治的理念。尽管中世纪大学被教会所控制,尽管在一段时期学位最后由教会来授予,但谁能够获得学位进而成为组织成员依然是源于学者行会的判断。这种评价模式的形成得益于中世纪大学行会组织高度自治属性的传承。大学甚至可以设立特别法庭,独立于普通司法权之外而享有高度的自治,更不用说纯粹意义上的学术内部事务。隆重的学位授予典礼和仪式,给人带来的不仅仅是收获之后的喜悦与充实,更是对知识与理智的景仰与崇敬。这种仪式实际上赋予了新加入成员的一种文化与意识形态的权威感,并正式确立了他在本学科领域中的话语权与裁判权。共同的意义系统造就了共享的价值观念——我们都是知识与真理的探寻者、传播者、捍卫者——而这种共享的价值观念在学位授予仪式上被不断地重复与再现。

4.有自主处理组织边界关系的权力。任何一所大学的创造性发展都是基于内外部、主客体双向决定的融合物。大学组织处理与外界关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与其他组织权力博弈的过程。它既需要努力摆脱教权、王权乃至世俗社会的干预,以确保自治的实现,同时又必须通过依附于国王或教会来取得合法性的来源。一是与教会权力的博弈。教廷实际上是大学的一个至高无上的同盟者。它看到了知识的价值以及大学的重要性,但是,教皇支持大学的目的是要取消对大学的世俗管理权,而将大学置于教会管辖之下,让大学臣服于罗马教廷,遵从教廷的规则,把教廷的控制与观点强加给大学。由于大学自身的壮大和其他的一些原因,大学进一步以世俗权力统治教学,并设立了自己的标准,才表现出对教会统治的某种改造。二是与世俗权力的博弈。在促成大学诞生和发展的诸因素中,中世纪城市的成长以及城市和其附近财富和权力的积累是重要的因素。但是,大学在维护和扩展自己的自治地位的过程中,利用或依靠教皇、国王,以罢课、迁移等为手段,更以其知识传播的影响力和发展壮大后对城市消费市场的影响等特性,获得了自己的相对独立和特权。三是与封建王权的博弈。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社会力量对比的变化,代表王权的宫廷常常干涉大学特权。国家民族化之后,由于统一的基督教世界和统一的拉丁语不复存在,各国大学呈现多样化的特征,但总的趋势是大学原有特权逐步消失、对统治机构的依赖逐渐增强。导致这种变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办学经费上对国家的日益依赖,再加上大学的图书设施、固定资产等增多,动辄以迁移相威胁的特权等难以使用了,大学与国家的关系开始成为影响各个大学自治的核心问题。

总之,社会中各种现实力量都对大学有制约和造就作用,也是知识背后权力作用的结果。外在环境对大学的作用是各种现实力量通过结构化、制度化或客观化的方式去影响的。大学在外部及内部秩序的建构中,虽然冲突不断,但是各种权力的争斗促成了新大学的诞生和知识的传播与发展。在外在影响因素对大学的型塑中,大学也不断建构着内部秩序,以规章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了斗争的成果,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治,学者们也获得了在一定范围内自由追求学术的权力,最终形成着自身的制度性力量。中世纪大学组织权力秩序的建构,也得力于大学组织的主动参与社会进程及一系列策略方法的运用。它时而依靠世俗势力与教会势力斗争,时而利用教会势力与世俗势力斗争;它利用国王的特许状反对教会控制,又利用教皇的保护反对国王、城市和其他世俗势力。大学就在这两权之争的缝隙中摆脱了教权和王权的控制而独立,挟其知识优势和社会声望,在分权制衡中保持着张力和活力,并在欧洲成为与教会和世俗政权并驾齐驱的三大势力之一。

追溯大学的演变历史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促其内在要素变化的外部影响因素,二是大学知识场域自适应过程中的变化。中世纪大学与在其诞生之前的希腊学校等高等教育机构的重要差别在于中世纪大学组建了自己的组织和制度——有固定的场所、固定的学科、稳定的教师队伍等,这实际上都是中世纪大学组织权力运行制度化的具体体现。它使大学的行会性从此渐消,学术组织的特征日益明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