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1.1 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练掌握雕塑专业的基本技能;了解国家的艺术方针、城市规划原则、城市公共环境法等相关政策及规定;广泛学习科学文化、艺术理论知识及雕塑艺术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具备城市景观雕塑为主的各类雕塑创作能力;能在雕塑制作、雕塑研究行业、景观园林公司及设计院从事有关雕塑创作研究工作。
(2)培养规格
雕塑专业培养的本科生应具有城市雕塑设计能力及掌握雕塑加工制作等专业素质。在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知识要求:学生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塑造动手能力,了解城市雕塑设计理念及雕塑加工制作工艺,掌握一定的地理和历史人文知识,包括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土木结构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
能力要求:能够从专业角度分析公共环境与雕塑的关系,有独立设计城市雕塑的能力,并掌握具体的城市雕塑加工工艺及雕塑安装工程实践能力。
素质要求:本着勤奋拼搏、踏实稳健、乐观积极的态度,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全面的文化艺术修养和严谨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
(3)主干学科和相近专业
主干学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相近专业:风景园林学。
(4)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素描、速写、设计色彩、泥塑、雕塑与造型、艺术概论、雕塑史、金属材料技法与锻造、非金属材料技法、单体设计、雕塑与环境综合设计等。
(5)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9分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154个学分,不低于25分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分的通识课程学分。
6.7.1.2 教学计划(见第164页至169页表6-1至6-4)
表6-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市雕塑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表
续表
(www.xing528.com)
续表
续表
备注:课程性质代码:思想政治类课程A1(必修);通识类课程A2(选修);基础教育教学课程B1(必修)、B2(选修);学科专业基础课程C1(必修)、C2(选修);学科专业方向课程D1(必修)、D2(选修);其他E。
表6-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市雕塑专业实践教育教学模块设置及安排表
表6-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市雕塑专业学时学分结构表
续表
备注:1.百分比1是指该类课程占课内教学总学时数的百分比;百分比2是指该类课程占毕业需达到的最低学分数的百分比。
2.本表中选修指的是要求该专业学生所必须选修的最低学时数和学分数。
3.本表中实践教育教学模块指的是要求该专业学生所必须获得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最低学分数。
表6-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市雕塑专业指导性教学进程安排
续表
续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