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是中国公共艺术发展的关键阶段。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公众参与性得到了加强,多元与开放的公共艺术格局逐渐形成。其开放性主要表现在多种空间方式并存,从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走向公园、广场、社区、街道,从高高在上走向市民身边,进一步强调公共艺术和人、环境的整体关联。其多元化主要表现在题材上进一步丰富,突破了以往的内容限制,与写实、抽象、装置等语言并存,体现实用与审美、商业与艺术互渗的装置艺术、广告艺术、新媒体艺术层出不穷。公共艺术的概念开始在中国得到实际运用,相关的理论研讨也逐步展开。
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化和商业化将城市公共空间分成鲜明的两大类:一类是以商业或经济为目的的公共艺术,如广告艺术、新媒体艺术等,大量地占据公共空间;另一类是非赢利的公共艺术,又称为福利化的公共艺术,如雕塑、壁画等等。两者的艺术目的和功能有所不同,前者多是个别利益集团或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艺术,这些艺术最大的功能和目的是诱导消费者消费。后者则由政府代表、社区机构或者利益集团以福利的形式,为社区安置公共艺术,以达到美化环境和提高社区人文艺术素养的目的。[4](www.xing528.com)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建设部联合颁发了著名的《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简称“40号文件”),并将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改称为“城市雕塑指导委员会”。这一文件的颁发具有重大意义,它第一次将雕塑的发展问题提升到了法律层面。20世纪90年代的公共艺术仍积极突出了“人”的价值和意义,市民阶层独立意识逐渐得到加强,市民参与构成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公共艺术的特点。大型公共艺术项目《深圳人的一天》无疑是公众参与的典范。雕塑创作原型为深圳街头18位各个社会阶层的人们,雕塑落成后又以问卷的形式对项目的社会效果和公众反应进行了了解。《深圳人的一天》以实践传达出公共艺术应由公众决定、由公众参与、反映公众生活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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