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价值理论的领会与解读
高校素质培养工作要实现创新、快速发展,必须认真领会高等教育的价值理论。
“价值”的根本含义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关系的物的属性,是“物对人的有用性或使人愉快等属性”,或是“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也就是说,“价值”是客体内在的属性、功能等对主体的需要所具有的积极作用或有用性。“取向”就是选取的倾向性。
高等教育的价值,简单地说,就是高等教育的有用性。高等教育对谁有用?有什么用?这就是价值取向的问题。一般来说,高等教育个体价值取向认为个体的价值高于社会的价值,否认外界因素对个性形成的作用。高等教育社会价值取向认为,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强调从社会的需要出发来规范教育活动,要求教育培养出符合一定社会准则的人,个人必须服从社会的需要。虽然难以断定高校的素质培养就是个人至上,但是在个体素质培养活动中,忽视个人或社会任何一方面都是片面的,其素质培养工作都会受到阻碍。
首先,高校在素质培养中不能忽视“人”。高校素质培养的对象是“人”,忽视了人的地位和成长规律,教育的效果将无所依附。同样,高校素质培养也不能忽视社会的需要。脱离国家“元场域”的影响或“社会无涉”的教育从来都未曾有过。实际上,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事业,国家的规训和引导是其得以发展的前提,政府举办教育是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高校素质培养则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其次,高等教育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既存在冲突,又相互统一。人们常常认为,教育实现个体素质培养与社会发展两大功能之间存在着绝对的对立与冲突,不能在教育过程中同时存在。因此,在选择教育功能时,通常不愿意根据具体的历史条件,考察教育两大功能状态的动态发展,选择二者最佳的结合模式。于是,常常确定一种功能,便排斥另一种功能。当执着于一种教育功能的选择而导致教育发展出现弊端和失误时,对另一种教育功能的选择便成为自然。
这种常常造成教育功能选择时的左右为难,教育实践操作时的步履维艰。因此,形成一种科学的思维方法,寻求在教育功能选择时达到两大功能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教育理论研究的历史责任。可以说,高校应主动研究,深入领会素质培养的价值取向思想,以便能更好地服务于素质培养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个人与社会的需要。
(二)协调社会与个人发展需要,确定学校素质培养目标
1.素质培养目标的概念
广义的素质培养目标是指主体对受教育者的期望或理想设计,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素质培养目标总是主体对现实的教育的一种设想。素质培养目标中主体教育理想只有在教育中找到现实的结合点才能得以实现。
我国现阶段的素质培养目标是要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反映了我国历史发展和社会现实的双重要求。素质培养目标确定必须考虑到社会需要与个人的自身发展需要的辩证统一。接受培养的人才是当下社会历史生活中的具体的人,离开了人自身的发展,素质培养本身就不会存在。同时,素质培养必须考虑社会的现实需求,离开了社会的需要,人才也找不到立足之地。美国哈佛大学校长德里克·博克的本科教育目标试图将“个人修养-合格公民-职业准备”三者融为一体,强调大学教育既要关注学生个人价值的实现,又要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承担责任,以达到个体素质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国家需要的和谐共进。[7]
2.素质培养目标的制定
素质培养目标有两种表现形态:第一种是以社会教育过程外部确定的目的为素质培养目标,通常是成文的教育目的;第二种是参与教育活动的当事人自己的培养目标,通常是不成文的教育目的。从主体来讲,有学生受教育的目的,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目的,国家等主体办教育的目的,各科课程教学的目的,家长送小孩接受教育的目的等。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就成为现代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素质培养目标在同一文化传统中的演化体现出历史的继承性。演化发展到当代,各国各地区的人才培养目标渐次体现出相互借鉴、相互渗透的客观趋势。高度合理地提出恰当的素质培养目标,必须综合考察我国的历史传统和当前社会的时代要求,找到它们的结合点。[8]
素质培养目标中所设想的人的身心素质,既体现个体身心发展的需要,又反映时代社会现实的发展趋势对受教育者发展的客观需求;既为受教育者指明了一个发展的美好前景(方向),又提出了发展的要求(内容)。素质培养目标作为对教育结果的预期,可以作为评价教育结果和现实教育过程的依据。素质培养目标的评价功能关系到社会育才、选才、用才的科学标准问题。(www.xing528.com)
3.素质培养目标具有保持教育统一性与一贯性的作用
为了使多样的教育实践和教育理论研究能够依据明确的意图和计划统一协调进行,按赫尔巴特的话说就必须用“唯一整体的素质培养目标”贯穿于其中。即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进行的教育实践、具有师生双边性的教育活动,以及教育中起作用的众因素(如课程教材、学校环境等)等,要保证在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过程中前后连贯、横向联合,并协调整合到一个方向上来,素质培养目标在其中起统贯和导向作用。素质培养目标对未来的预期恰好可以起指引方向和统贯的作用。
课程教学目标和各项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学校素质培养目标在学科课程教学上和各具体教育活动上的具体化。当教育教学活动开始之后,被分解成的教学目的和要求又在教育者的工作过程与受教育者的学习和发展过程中逐渐整合起来。整合得好的教育教学活动能够使教育者的工作目的和学习者的内在学习目的以及学科教学目的和要求统一起来,如此既能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又能促使学生(受教育者)的个性获得健全、和谐的发展。通过如此的教育使个体与社会的素质培养目标同时得到实现。
4.协调社会与个人的需要,确定学校(个体性的)素质培养目标
高等教育是建立在基础教育之上的专业教育,它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密切相关,理应担负起引领和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责任。高等教育促进社会发展的价值应得到有效体现,否则整个教育体系以及社会发展必将是病态的。素质教育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这种教育的一个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使个人在德、智、体、美、修养和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和潜力得到充分开发,使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
(三)以个体发展为主线,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1.将人作为教育活动的基点,促进人的自由发展
人本主义的最基本假设是每个人都有优异的自我实现的潜能。那么,整个教育、学习的过程就是自我发展与实现的过程,这不仅是学习和教育的价值所在,从更广的意义上说也是生命的价值所在。基于这种观念,人本主义学习理论的重点,便是研究如何为学习者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学习者从他自己的角度来感知世界,如何发展个人对世界意义之形成,达到自我实现的最高境界。
因此,高校在素质培养中应尊重人、爱护人、关心人、发展人和激励人,促进人的自由、全面、个性化发展。给人提供自我实现的舞台,满足人自我实现的需要。
对高校教师而言,在课堂教学中,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反对注入式、填鸭式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探究性学习的能力,重视学生课堂参与,让课堂成为学生阐发自己研究性学习成果的舞台。
2.科学与人文相结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个体素质的发展内容又称人的素质结构,是教育目的的核心内容。即在设想中指明受教育者在品德、知识、体质、智慧、能力、情趣等方面的发展。从素质结构来讲,个体素质的发展内容包括人的心理素质和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又包括一般心理素质、文化心理素质和个性心理素质。从教育构成来讲,个体素质的发展内容可以是德、智、体、美、劳以及各种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
高校在素质培养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主体价值,既关注人的科学技术的需要,也关注人的精神生活需求,防止培养出“工具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化发展。可见,在高校素质培养中要以学生为本,应尊重差异,提供自由选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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