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以塑造人的身心素质为发展目标,具有沟通个体与社会的特殊功能。可见,高等教育就是如何有效地发挥其在个体素质培养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问题。
不同的价值取向,对高校个体素质培养实践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在一定时期内,它决定着个体素质培养活动发展的方向。人们按照一定的价值取向,通过主体的能动作用,创造出具有特定价值模式的个体素质培养方式。人们期望其发挥什么功效,希望被培养的人向什么方向发展,即创建什么类型的个体素质培养模式和培养什么类型的人,都直接受其价值观的影响。所以,人才素质培养的价值取向是人才素质培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教育主体都是社会中现实的人,他们都会对教育抱有某种期望,产生某种需要,并把自己这样或那样的期望与需要诉诸教育活动,力图按自己的预期与需要去规范乃至建构教育活动,实现某种教育价值目标。因此,任何一种教活动都包含有教育主体对教育价值的追求,这种追求是教育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正是这种追求,教育的价值也才会真正得到体现。[4]
(一)重视个体需求是教育取得成功的基础
1.重视个体需求是教育者教育工作取得成功的前提和基础
(1)人的可发展性是教育应以个体素质培养为本的内在逻辑
文化造就完整的人,人又创造具有再生性的文化。教育的最高目的在于帮助人尽可能地表达并实现真正的自我、获得幸福。有力度地生活必须掌握属于自己的工具,这个工具就是接受适宜的教育来获得。因此,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要从学生出发,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学科基础和价值合理性,树立“以生为本”的基本理念和思想基础。
美国著名的早期社会学家、美国社会心理学的创始人查尔斯·霍利·库顿提出,人类本性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可塑造性。所谓“可塑造性”是指学生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性并获得素质塑造的品质。教育人类学家在认同遗传因素的基础上,以为人的可塑造性表现在人的可要求性。指人能被激发出理性和非理性的各种可能,并达到某种要求,并能被提升到一定的高度。高校人才素质培养的个体价值取向主张高校人才素质培养应以个体素质培育为中心,强调根据个体的需要、兴趣、特长,促使个体素质的个性化成长。在教育过程中,特别关注个体生存、角色地位、就业、创新创业、自身完善和发展的精神性需要,以此制订培养目标和建构培养活动。认为个体素质培育的价值高于社会价值,有利于个体素质发展的培养就一定有利于社会发展。首要目标不在于谋求国家利益和社会发展,而在于发展个体各方面的素质,使学生真正成其为人。
(2)学生是高校存在的基础
人的可塑造性和需教育性是教育应“以人为本”的内在逻辑,大学生缴费上学是大学教育应“以学生为本”的外在逻辑。大学首先为大学生而设。没有学生就没有教育、没有学校。甚至可以说是因为有学生要上学,才办学校。没有学生的大学就失去存在的根据,没有学生,大学组织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如果大学对于学生来说没有价值,它就无法得到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的充分支持。所以,学校必须提供适合学生素质成长的教育教学服务,把目标有针对性地指向学生。
2.重视个体需求,是办学主体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依靠(www.xing528.com)
我国教育目的规定的社会价值取向就是培养出富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建设者”与“接班人”是我国当前教育目的对受教育者成长与发展的统一要求,是“二位一体”的两个方面,既是建设者,又是接班人。教育目的要求培养对象在道德、才智、体质、审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全面发展是我国当前教育目的中关于人的素质培养的规定。假如说,教育目的的社会价值取向确定受教育者的发展方向和社会性质,指明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方向,那么,教育中关于人的素质结构的规定就确定了受教育者发展的内容。[5]
为了实现国家的教育目的,必须承认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个性和创新精神,以满足受教育者生命之需要。人是可以发展的,这是学校教育的基本依据。人不仅可以有生理上的发展,还可以有心理上的发展,人在发展中会变得越来越有力量。人力是由体力、智力、心力等基本成分构成,且各基本成分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人力是可以发展的(或可开发的),教育的基本目标是使人力获得综合协调发展,或整体和谐发展(或开发)。人的体力、智力、心力及其相互关联形成了人力的基本结构。关于智力,中国学者通常将其分解为五个方面: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操作(或实行)能力,这是五个基本的方面。另外,还可以说理解力、洞察力、演绎能力等,甚至还可以说模仿力、创造力。在智力的诸要素中,思维力是核心。因为记忆不可能离开思维,而且思维参与的程度越高,记忆的效果越好;观察也离不开思维,离开了思维的观察,可说是无用观察;操作自然也离不开思维。想象通常被认为是非逻辑的思维。关于心力,它包含一些基本成分,即内驱力(或情动力)、注意力、意志力、自评力(自我评价的能力)。内驱力大体是人的情感、兴趣需要等的心理力量。在心力的诸要素中,意志力是核心。兴趣没有意志的支撑难以持久,而不能持久的兴趣其作用有限。自信心之类的心力因素也在一定条件下与意志有关。有研究表明,智商对人一生的发展并不起决定作用。在中等智商的情况下,一个人可以发展得很好。良好的智商只有在良好的心力配合下才能取得成功。所以,人们越来越重视智力与心力的协同发展。
人力开发得好,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就有力量,就能更好地实现国家的教育目的。教育目的与人们的社会理想有密切的关系,它反映了人们的主观愿望。这种愿望与客观状况在多大程度上相吻合,对教育目的实现的可能性直接起作用。因此,以人为本,把人当作目的,改革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改革繁、难、窄、旧的课程结构和体系,建立民主、平等和谐对话的师生关系,有利于促进人的创新等素质的发展与优化,从而更好地实现国家兴办教育的目的。
(二)个人与社会相融合是个体素质培养教育目标的适切性体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社会以人为本,人以社会为本。高校人才素质培养目标就是让个体的素质和价值得到塑造,并在价值观的塑造过程中,确立个体素质培养目标的定位——在兼顾社会需求的调适过程中,让学生个性化素质得到发展与培育。
首先,过度强调个人,就会忽视学生个体应遵守的共同社会规范以及个人应担负的社会责任与社会使命,影响个体社会化的进程。这正是教育应该实现的目标——个体素质的培养与社会发展这两大诉求之间的协调,这也是素质教育的核心精神之一。高校应将素质培养作为核心的教育功能加以对待,应将个体素质的培养与社会发展这两大功能的发展以动态的形式整合起来,以最佳模式将它们结合起来。可见,高校应尽可能地在教育实践操作过程中兼顾这两个功能和目标的发展,以科学的思维方法,让两大功能在教育过程中达到统一。
其次,从高等教育的视角来探讨个人与社会价值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探讨最终要通过互动性的社会实践来加以确认和修正。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周期缩短,技术升级加快,社会职业岗位变换加快,大大增加了对个人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的灵活性、综合性、适应的要求。应对这种要求,高校人才素质培养的目标应落实到个体的素质培养上面,只有这样才能将个体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所需要的素质和能力都统摄进来。换言之,以人为本的人才素质培养不仅包括对个体的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灵活适应能力、交际能力、学习能力等具有理智特征内容的培养,还要从素质培育的角度提升学生个体在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认识自我、认识环境,以及对自我的发展、超越与创新。以学生为中心的价值观培养是学校教育的核心任务和目标,同时对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此方能实现学校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二者在学校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阶段)是能够加以统一的。
再次,高校在实施高等教育时,应当以学生素质培养和价值的充分实现为教育出发点,在制度安排和教育教学内容设置等方面体现出这些要求、原则和方法。在高校的教育活动中,学校和教师应有意识地的以影响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为目的,应从各方面拓展受教育者这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学校教育者在素质培养教育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不过学习者也必须在学习活动中发挥出主观能动性,素质培养的内容和范式才能更好地内化到受教育者身上。在此过程中,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也是教育教学过程中“以人为本”精神的体现,只有这样才能让高校的素质培养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最后,高校应充分发挥其教育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引导学生个人素质培养目标的达成,以及其在适应社会要求与竞争过程中所应体现出来的个体性适切。从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来讲,越是坚持以人为本,让个体的素质得到全面培养和体现,就越能让其个体才能得到彰显和实现,社会也就能获得更加长远的与可持续发展。
总之,教育的个体培养诉求与社会需求都具有两面性,只有把这两者的需求等整合起来加以发展,才能获得更好的效果,让个体与社会消极冲突的一面得到纾解,积极的一面得到张扬,从而促进个体与社的多元有益发展。社会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人的发展可以反哺社会。社会需要人才,人才也需要社会,二者相互作用可以找到交集。高校应在素质培养的过程中,以培养适切社会需求的个体和社会价值综合取向为指引,让个体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合相生,相互支持,从而达到互利共赢,实现“以人为本”发展模式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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