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隧道开工前,应编制瓦斯隧道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应严格遵照执行。注意根据隧道穿越瓦斯地层地段的实际情况响应相关要求并区别对待,如微瓦斯工区按通常隧道组织施工,但需要加强瓦斯预测、检测及通风管理工作;对煤(岩)与瓦斯突出隧道需要涵盖上述全部内容。
瓦斯隧道施工应坚持“加强通风、勤测瓦斯、严控火源”的基本原则,按实测瓦斯浓度、风速(风量)进行管理;瓦斯工区按实际瓦斯类型进行动态管理。瓦斯隧道施工应强化全过程管理,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积极采用机械化、信息化手段。
(1)隧道穿过瓦斯溢出地段时,应预先确定瓦斯探测方法,并制定瓦斯稀释措施、防爆措施和紧急救援措施等。
(2)隧道通过瓦斯地区时,宜采用全断面开挖,因其工序简单、面积大、通风好,随掘进随衬砌,能够缩短煤层瓦斯的释放时间和缩小围岩暴露面,有利于排除瓦斯。
(3)加强通风是防止瓦斯爆炸最有效的办法。把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吹淡到爆炸浓度以下1/5~1/10,并将其排出洞外。有瓦斯的坑道,决不允许用自然通风,必须采用机械通风。通风设备必须防止漏风,并配备备用的通风机,一旦工作中的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备用机械能立即供风。保证工作面空气内的瓦斯浓度在允许限度内。当通风机发生故障或停止运转时,洞内工作人员应撤离到新鲜空气地区,直至通风恢复正常,才允许进入工作面继续工作。
(4)洞内空气中允许的瓦斯浓度应控制在下述规定值以内:① 洞内总回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75%;② 从其他工作面进来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5%;③ 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在2% 以下;④ 工作面装药爆破前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在1% 以下。如瓦斯浓度超过上述规定,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撤到符合规定的地段,并切断电源。
(5)开挖工作面风流中和电动机附近20 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工、停机,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开挖工作面内,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 时,附近20 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 以下时,方可重新开动机器。
(6)如开挖进入煤层,瓦斯排放量较大,使用一般的通风手段难以稀释到安全标准时,可使用超前周边全封闭预注浆。在开挖前沿掌子面拱部、边墙、底部轮廓线轴向辐射状布孔注浆,形成一个全封闭截堵瓦斯的帷幕。特别对煤层垂直方向和断层地带进行阻截注浆,其效果会更佳。开挖后要及时进行喷锚支护,并保证其厚度,以免漏气和防止围岩失稳。
(7)采用防爆设施。
① 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的使用。隧道内微瓦斯工区内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低瓦斯工区的作业机械可使用非防爆型,但其电气设备应使用防爆型;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应使用防爆型。非瓦斯工区、微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行走机械严禁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供电应配合两路电源,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荷。(www.xing528.com)
② 凿岩时用湿式钻岩,防止钻头发生火花。洞内运转机械避免运转时发生高温火花,防止金属与坚石撞击、摩擦发生火花。
③ 爆破作业,炮眼深度不宜小于0.6 m,使用安全炸药及非电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 ms,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爆破电闸应安装在新鲜风流中,并与开挖面保持200 m左右距离。
④ 洞内使用防爆灯或蓄电池灯照明,只准用电缆,不准使用皮线。
⑤ 铲装石渣前必须将石渣浇湿,防止金属器械摩擦和撞击发生火花。
(8)严格执行有关制度。
① 严格执行瓦斯防爆的技术安全规则与有关制度。指定专人定时和经常进行检查,测量风流和瓦斯含量。瓦斯检查手段可采用瓦斯遥测装置、定点报警仪和手持式光波干涉仪。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技术主管负责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② 洞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将火柴、打火机、手电筒及其他易燃品带入洞内。
③ 进洞人员必须经过瓦斯知识和防止瓦斯爆炸的安全教育。抢救人员未经专门培训不准在瓦斯爆炸后进洞抢救。
以上仅介绍了瓦斯隧道施工的几项要求,现行详细施工要点可参考《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 10120—2019)和《公路瓦斯隧道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T 337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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