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拜牌【一】、習儀【二】、香燭,派銀一兩。春秋二祭,派銀七十六兩四分。内祭文廟】二十九兩六錢,祭啟聖銀七兩九錢四分,山川銀一十六兩一錢四分,社稷銀一十二兩三釐六毫。無祀鬼神三祭【三】,派銀一十七兩一錢六分。日派銀【四】一兩四錢五分,解布政司支造時書用。門神【五】、桃符【六】,派銀一兩六錢全裁充餉。迎春【七】、土牛【八】芒神【九】、春花春鞭、祈雨祈晴、日食月食香燭,謝雷祭品等項,派銀六兩。鄉飲酒禮【一〇】二次,除裁扣外,尚畱支銀七兩五錢。本縣朔望行香,合用香燭、講書、給賞、紙劄,派銀四兩,全裁充餉。孤貧項【一一】内,除裁扣柴布外,尚畱支口糧銀八兩九錢二分。遇閏加銀一錢八分。
【注釋】
【一】拜牌:又稱拜龍牌。明清時,外官逢節日或慶典向皇帝龍牌跪拜行禮以示朝賀。
【二】習儀:演習禮儀。
【三】三祭:三度酌酒于三處爲祭。
【四】日派銀:每天派徴税銀。
【五】門神:護門之神。舊俗在門上貼其畫像,用來驅逐鬼怪。
【六】桃符:五代時在桃木板上書寫聯語,其後書寫于紙上,稱爲春聯。(www.xing528.com)
【七】迎春:地方官例于立春前一日,率士紳僚佐,鼓樂迎春牛、芒神于東郊,謂之「迎春」。
【八】土牛:用泥土製的牛。古代在農曆十二月出土牛以除陰氣。後來,立春時造土牛以勸農耕,象徵春耕開始。
【九】芒神:即句芒。傳爲司春之神。後世亦作耕牧之神祀之。
【一〇】鄉飲酒禮:地方官按時在儒學舉行的一種敬老儀式。
【一一】孤貧項:撫恤孤兒貧困的款項。
【譯釋】
拜牌、習儀、香燭,派銀一兩。春秋二祭,派銀七十六兩四分。内(祭文廟三十九兩六錢,祭啟聖銀七兩九錢四分,山川銀一十六兩一錢四分,社稷銀一十二兩三釐六毫。)無祀鬼神三祭,派銀一十七兩一錢六分。日派銀一兩四錢五分。(解布政司支造時書用。)門神、桃符,派銀一兩六錢(全部裁减以充軍餉。)迎春、土牛、芒神、春花春鞭、祈雨祈晴、日食月食香燭,謝雷祭品等項,派銀六兩。鄉飲酒禮二次,除裁扣外,還留下支銀七兩五錢。本縣每月初一、十五行香,合用香燭、講書、給賞、紙札,派銀四兩。(全部裁减以充軍餉。)撫恤孤兒貧困的款項内,除裁扣柴布外,還留支口糧銀八兩九錢二分。(遇到閏年加銀一錢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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