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拉特蒙古人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方言和文字。其语言称托忒语。“托忒”的意思是清楚、明了。它与东部蒙古语相较,有相同之处但又有所区别。如蒙古语称“小刀子”为“吉土嘎”,托忒语则称为“木达嘎”。卫拉特人的文字是托忒字,是1648年咱雅班第达在回鹘蒙古文的基础上创造的,共十五个字头,每个字头有七个音,总共一百零五个音。字以木笔书写,直下,右行,至今还为新疆等地蒙古人所使用。
卫拉特人有丰富的民间文学著作。最出名的有《江格尔》《天女之惠》《乌巴什珲台吉的故事》。《江格尔》是一部长篇英雄史诗,它从流传到定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有些片段产生于12世纪森林狩猎民时代,而大部分情节则反映其先民移居阿尔泰山和额尔齐斯河流域后的故事。目前我国已出版了十三章和十五章两种版本。国内外学者对此书极为重视。它不仅有重要文学价值,对于探索卫拉特人历史也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天女之惠》是关于杜尔伯特部和准噶尔祖先来源的传说故事,语言优美、生动。《乌巴什珲台吉的故事》是描写喀尔喀和托辉特部首领硕垒乌巴什引兵进攻卫拉特蒙古,在卫拉特蒙古人反击下惨遭失败的故事,其篇幅虽不长却很生动,是一首优美的散文诗。
卫拉特蒙古人在法学方面也有重要贡献。在巴图尔珲台吉的有力影响下,1640年于塔尔巴哈台会盟时产生的《蒙古卫拉特法典》,是继成吉思汗大扎撒之后产生的一部重要蒙古法典。它与尔后出现的《喀尔喀法典》、清朝《理藩院则例》同被誉为蒙古法的三大文献。18世纪中叶,土尔扈特敦罗布喇什为了强化封建统治,抵御沙俄侵略,颁布了《敦罗布喇什补充法规》,也是蒙古习惯法的重要文献。它对于我们研究居住于伏尔加河流域的土尔扈特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有重要意义。
据林纳特证实,在他保留下来的两幅准噶尔地图中,有一幅是噶尔丹策零“亲自绘制的准噶尔境域图”。这两张图,因对中国西北及中亚地区的山川、湖沼、民族等做了详尽的记录,受到中外学者的重视,是中国地理学的一份宝贵遗产。
卫拉特人在音乐、体育、医药等方面也有很多建树。所有这些都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17世纪前,大多数卫拉特蒙古人都崇信萨满教。但自察罕诺们汗应卫拉特丘尔干首领拜巴噶斯的邀请前往布教后,各部封建主遂先后皈依西藏黄帽派喇嘛教。卫拉特蒙古喇嘛教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呼毕勒罕制度产生晚且时间很短;二是寺院规模一般都比较小,喇嘛在人口中的比例比大漠南北的各部蒙古低。寺院除了少数为砖瓦结构建筑外,大多数属于毡帐式寺院。这说明喇嘛教在各部中的传播并没有像东部蒙古那样广泛。(www.xing528.com)
卫拉特蒙古人因在17世纪30—40年代就控制了青海和西藏,故自喇嘛教传入后,各部封建主与西藏黄教寺院集团往来一直十分密切。他们经常亲自率领部众,或派人到西藏向达赖、班禅及其所属寺院布施。布施规模一般都很大,人数往往数百人,银数万甚至二十余万两。居住于伏尔加河流域的土尔扈特蒙古人也不例外。他们或为故去首领超度亡魂,或延请高僧到自己所辖兀鲁思传教,或购买藏医、藏药,或护送子弟进藏学经。史称其“岁以熬茶西藏为要务”。
男女结亲,以羊马为聘礼。成婚之日,女婿须先至女家迎亲。女家延喇嘛诵经,然后令新郎与新娘共持一羊胛骨,拜天地日月,交结其发。次日新郎先归,另择日娶新娘。新娘至家,也延喇嘛诵经。
人病先请喇嘛诵经。诵经无效,则延额摩奇(喇嘛医生)服药。
人死,不立“丧制”。子孙亲属延喇嘛诵经,检《珠露海》所载,视其适应何种葬法,倘有应“五行”(金、木、水、火、土)葬法者,则以其法埋葬。如应金葬,即将尸体置于山;应木葬,便将尸体悬于树;应火葬,则以火焚之;应水葬,则令沉于河;应土葬,则埋于地。若不应“五行”葬法,则将尸体弃于路旁,撤蒙古包搬家至别地居住。自亡日起,要诵经四十九日,不杀生。尔后每到忌日,设果食湩乳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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