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空间展示设计最早始于集市和庙会,人们在集会上将自己的物品放置在摊位上进行交易买卖,这是最古老的商业展示活动,可以说是商业空间展示设计的雏形。1900年在英国的杂货店,就对商品进行了非常合理、美观的陈列,即使在今天的超市,这样对商品的分类陈列方法,也没有过时(图1-1)。
图1-1 早期商店经营者陈列商品的面貌
早在18世纪末期,商店经营者就察觉到了展示的重要性,他们十分关心商品的外观摆设和展示,但当时的做法是,将极少部分的商品陈列在商店内,以供顾客作为参考,在获得顾客认可后再带着他们前往储藏间里拿取他们看中的同类物品,这便是最早期的商业展示行为。
之后,商品陈列展示形式的出现是一种全新的进化,商店经营者们将最初储藏在仓库里的商品拿出,分门别类、进行条理而富有艺术感的陈列展示,令商品不仅仅是用于出售,更成为一种直观的营销方式。它使商店的购物体验有了一个全新的改变,以更为直接且极具视觉的“感官体验”来展现商品的质感。于是,商店经营者们对如何使用商品陈列作为营销手段有了新的认识,商品美观、有效的陈列从视觉上吸引顾客,促使商店成为令人愉悦的购物场所(图1-2、图1-3)。
亚里斯泰德·布西科(Aristide Boucicaut)是首位提出创立百货商店的人,他于1838年在法国巴黎开办了第一家百货公司——乐蓬马歇百货公司(图1-4、图1-5)。
图1-2 1928年英国面料展
图1-3 1957年英国伦敦理想家居展
图1-4 1892年乐蓬马歇百货公司(Le Bon Marché)画像
Aristide Boucicaut决定将这家百货公司的橱窗用来展示精美的商品,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将视觉陈列的设计美学延伸到了百货公司的内部,因为他奇思妙想的创意和百货公司齐全的货品,乐蓬马歇在1852年一举成为世界第一的百货公司。
而时至今日,我们所说的商业空间展示设计,已经不仅仅是当时商品的陈列和展示了,而是指整个商业空间中的与展示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包含商业空间的室内设计、展具设计、商品陈列、流线设计等诸多内容,是一个庞杂的、科学的体系。
今天的商业空间展示设计涵盖了广泛的设计主题,从大型的世界博览会到小型的橱窗展示,从安静的企业展厅到热闹缤纷的主题公园(图1-6~图1-11),都是在展示设计的范畴之内。
图1-5 1920年百货公司橱窗
图1-6 创意展台
图1-7 卢浮宫博物馆
图1-8 展馆
图1-9 巴宝莉橱窗(www.xing528.com)
图1-10 展位设计
图1-11 主题乐园
包豪斯的成员赫伯特·拜耶(Herbert Bayer)曾说:“展示的作品不是挂在展墙上的平面,展览的整体应该通过设计创造成为一种动态的展示体验,即展览的视觉传达方式不是点状的、片状的,而是线性的、连续运动的。”这就阐明了商业空间展示设计要兼具功能和精神的内涵,具备传播和接收反馈信息的双向互动性,在展示中注重与观众的对话与交流,而不是一味地灌输。“展示”本身是个动词,它代表的正是展示设计本身的动态性,通过设计空间、打造形象、传播信息、互动交流的过程,形成一个有效传递信息为目标的动态的、变化的过程。
因此,在商业空间中展示设计会借助策划设计、空间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多媒体设计、交互机制等多元手段来传递展示的目的。展示设计以其直观、形象、系统、生动有趣的魅力,提供了人与人之间信息传递交流的平台。展示设计虽是对一个空间进行设计,但它不同于室内设计,它除了要对展示空间、视觉形式、平面版式进行设计之外,还要考虑从多媒体、音响、光效、互动活动等多种途径来展示内容、传达信息,达到一种互动的、交流目的的设计行为。无论这个展示是文化的还是商业的,无论展期是五年还是五天,所有成功的展示设计都是通过三维空间在传达一个故事,这样的理念始终贯穿这些迥然不同的展示环境中。
有人归纳展示设计是以物为中心的设计行为,这有别于以人为中心的环境艺术设计,但展示设计过程中仍然要考虑人文因素、受众心理、人体工学,依然围绕人在进行设计。其实,更为准确的说法是,展示设计中的人与物都不是主体,而是主体连接的两头,而这个真正的主体就是信息的有效传播与接收。无论是以商业品牌宣传为目的的展览会、橱窗,还是以文化传播为目的的博物馆,都是为了信息的有效传递。一个好的商业展示空间则是商业模式和展示形式的结合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