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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思维:视觉艺术教育的真正价值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研究中我们见证了老师们不遗余力地向学生们灌输这八种“工作室思维习惯”(或倾向)。因为即使在艺术课上习得的习惯在其他学科中亦有应用,我们也不能由此得出学生在艺术课上习得的某一工作室思维习惯能够切实促进该习惯在自然科学、数学、历史、文学或写作课上的应用。与之不同的是,我们的工作室思维习惯旨在找出能够帮助学生达到这些标准的更普遍的认知和态度倾向。

工作室思维:视觉艺术教育的真正价值

在视觉艺术课堂上,我们还观察到了一个“隐藏的课程”——我们认为这才是视觉艺术真正的课程。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除了两个基本的学习领域——即视觉艺术创作所需的技能(例如,技法、工具的使用、组织和维护工作室空间)和课堂以外的艺术世界(例如,艺术史、视觉文化、美术馆、策展人、评价家、协作、团队、导师等)以外,视觉艺术课堂还能培养至少六种重要的、普遍性的认知和态度倾向。这些倾向构成了很多科目的学习核心,而且它们很有可能能够迁移至学术科目的学习中。

本研究中涌现出的一些倾向与艾略特·艾斯纳(Elliot Eisner)在其著作《艺术与人脑的创作》(The Arts and the Creation of Mind,2002a)中提出的通过艺术学习能够习得的能力(诸如处理人际关系和灵活应变的能力以及在方向、表现和想象之间转换的能力)惊人地相似。本研究只是为未来更全面的艺术学习迁移研究起到了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然而,无论艺术教学中是否发生学习迁移,艺术培养的思维类型本身与传统学术科目培养的思维类型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在研究中我们见证了老师们不遗余力地向学生们灌输这八种“工作室思维习惯”(或倾向)。我们注意到老师在帮助学生发展专业技能的同时(这种思维习惯的一部分又被称为技艺拓展:技法与工作室实务),也在反复灌输其余的一个或多个思维习惯。这些思维习惯亦是在其他学术领域和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倾向:观察、想象、反思、表现、探索、投入与坚持、认识艺术世界。这些倾向一旦在艺术工作室中习得便可能迁移到其他学习情景中。

这些思维习惯不仅在视觉艺术学习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们在所有艺术学科以及很多其他科目的学习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学生在认真学习舞蹈音乐戏剧自然科学历史文学和写作时也会用到相似的思维习惯。例如,学生在自然科学实验室要学习大量有关工具和材料的知识,而这种学习与我们叫做技艺拓展的艺术工作室思维相似。对任何科目的学习而言,投入与坚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生要找出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并在持续的一段时间内与其展开较量。想象这一倾向在自然科学(例如,提出假设)、历史(例如,培养历史想象力)、数学(例如,怎样计算时间和空间)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任何类型的写作都离不开表现,即使是分析类纪实作品和历史叙事作品亦是如此。观察或伴随其左右的听和专注在所有学科的学习中亦是不可或缺的。反思的倾向(意识到自己所做的决定和创作模式,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创作成果进行评估)在任何学科的学习中也同样重要。同样不管在任何领域,拓展与探索的重心都在于实验和冒险。认识艺术世界和其他学科亦有共通之处。例如,在很多学科的学习过程中,老师都会让学生找出他们的所作所为与该领域不同时期的专家之间的联系。优秀的自然科学、历史、英语和数学教师(以及其他科目的教师)会提出一些当代从业者正竭力解决的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并让他们明白在课堂中学到的内容、互动和思维方式是如何在课堂之外的世界发挥作用的。

然而我们还是要敦促读者们要谨慎地解读以上内容。因为即使在艺术课上习得的习惯在其他学科中亦有应用,我们也不能由此得出学生在艺术课上习得的某一工作室思维习惯能够切实促进该习惯在自然科学、数学、历史、文学或写作课上的应用。事实也有可能是恰好相反——在学术科目中习得的习惯迁移到了艺术学习中去。又或者不同类型的课堂能够分别培养同样的习惯。迁移的发生需要不断地在不同的科目间建立联系(Salomon &Perkins,1989)。从艺术科目到学术科目的学习迁移目前依然是一项有待验证的假设。但随着这些工作室习惯的确立,我们现在可以对一些合理的假设进行验证。(www.xing528.com)

例如,观察和想象这两种思维习惯能够迁移到自然科学科中这种说法是合理的。如果老师明确地教学生回想在艺术课上学到的思维习惯并将其运用在比如说生物课上,这些倾向很有可能就会发生迁移。简而言之,对于在艺术课堂上习得的种种习惯,我们现在要认真考虑的是如何能将这些习惯运用于艺术课堂之外的领域并对这些迁移进行验证。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评估每种习惯在父域(从艺术迁移到其他科目,艺术就是父域)的习得情况;第二步是确定在艺术课上习得的习惯的程度能否预测此习惯在艺术课之外的目标域(例如数学或者阅读)的使用情况。这是验证学习迁移是否发生的一个合理方法。

我们在这里呈现的视觉艺术学习体系与《艺术教育国家标准》(National Standards for Arts Education)所设立的标准(全国艺术教育协会联合会制定)一致,但它并不能取代《艺术教育国家标准》和各州已设立的艺术学习标准。这些标准明确了某一群体(如某一州或某一全国艺术协会)认为各年级段的学生应在视觉艺术领域达到的等级或掌握的技能。与之不同的是,我们的工作室思维习惯旨在找出能够帮助学生达到这些标准的更普遍的认知和态度倾向。因此本研究是这些标准的一个补充,并且能够让我们跨域国家和地区将从初级到高级教育阶段的视觉艺术学习统一起来。

2007年9月,此书的第一版出版的同时,《波士顿环球报》(Boston Globe)在其“意见(Ideas)”一栏刊登了我们对艺术教育重要性的看法。这篇短文在艺术教育界广泛流传,并在《全国艺术教育协会通讯》(NAEA Newsletter)(2007)和《艺术教育政策评论》(Arts Education Policy Review)(Winner &Hetland,2007)发表。我们在这篇文章中指出“我们在学校开设艺术课程不是为了提升学生的数学成绩和口头表达能力——这是数学课和语言艺术课的学习目标。我们需要艺术课程是因为除了培养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它还能教授其他我们所重视的思维方式。”我们由衷地希望未来的一些研究能够继续验证这一论断并证明我们在艺术课堂上发现的这些思维习惯确实在学生们身上留下了烙印并能够延伸至艺术工作室之外。第12页至第17页是我们刊登在《波士顿环球报》上的文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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