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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制度及周王朝的宗法制度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周王朝初期的文化程度很低,所以对商王朝大多数的意识形态,尤其是祖先崇拜,在相当尊崇的态度下,都承袭下来。最低一级是奴隶,即商王朝遗民跟其他被征服的部落或俘虏。在这种社会基础上,周王朝创立了它的封建政治制度。封建政治制度的形态是,由元首分封贵族到各地建立封国,统治平民和镇压奴隶。封国的面积很小,二十个或三十个封国联合在一起,也没有王畿大,所以中央政府对封国可以完全控制。周王朝的解决方法是宗法制度。

中国封建制度及周王朝的宗法制度

姬发建立周王朝,定都镐京(陕西西安西),抛弃“帝”的称谓,改称为“国王”,被人们尊称为“天王”,这显示一个迥异于前代的新时代的开始。——姬发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国王。

周王朝初期的文化程度很低,所以对商王朝大多数的意识形态,尤其是祖先崇拜,在相当尊崇的态度下,都承袭下来。但对商王朝的遗民,却是一副狰狞的面目。只有一小部分,即居留朝歌(河南淇县)的那个贵族支派,命子受辛的儿子子武庚继续担任首领,迁回他们祖先的老根据地商丘(河南商丘)。其他散居各地的商王朝的遗民,却没有这种好运,他们的财产被没收,男女老幼全部沦为颈子上系着绳索的奴隶。

周王朝的社会结构,分为四个阶层:

国王高高在上,当然最为尊贵。其次是贵族,包括诸侯(封国君主)、卿(政府最高级官员)、大夫(政府次高级官员)、士(武官)。再其次是平民,即自由民,被称为“庶人”。最低一级是奴隶,即商王朝遗民跟其他被征服的部落或俘虏。

任何国家的奴隶都是悲惨的,中国的奴隶亦然。他们是人类中最不像人类的动物,身体和生命,都没有保障。阶层间的界限,不但是绝对的,也是庄严的,不允许逾越。这是周王朝从商王朝继承下来的事物之一,周政府除了用法律控制这种形态外,还特别制作礼教——若干世纪后,又称为名教,用教育的方法,以分别贵贱,使贵族永远是贵族,平民永远是平民,奴隶永远是奴隶。使奴隶们以及平民们了解,如果不安分守己,企图逾越已定的界限,不但违犯了法律,要受严厉的制裁;同时也违反了礼教,要被人所不齿。

在这种社会基础上,周王朝创立了它的封建政治制度。

封建政治制度的形态是,由元首分封贵族到各地建立封国,统治平民和镇压奴隶。周王朝的国王先以首都镐京(陕西西安西)为中心,沿着渭水下游和黄河中游,划出一块广大的土地,称为“王畿”,由国王直接统治。而把王畿以外的所有土地,全部分封。封国的面积很小,二十个或三十个封国联合在一起,也没有王畿大,所以中央政府对封国可以完全控制。诸封国像群星捧月一样,环绕拱卫着王畿。封国君主对封国内的平民奴隶,具有绝对的权力,对国王则每年到首都觐见(入朝),用进贡代替赋税。当中央政府征兵从事战争时,封国君主有率领部队、听候调遣的义务。

封国君主,绝大多数是国王的亲属,第一任国王姬发征服了商王朝后,迫不及待地就大肆分封起来,凡是姓姬的亲族,只要不是疯子和白痴,每人都分到一块土地和一群奴隶,如姬昌的儿子姬奭,封到燕国(河南郾城,后迁至北京附近)。少数是建立功勋的官员,如周兵团总司令姜子牙,封到齐国(河南南阳西,后迁至山东淄博东)。第三类是由于政治上的原因,对不能征服或不能消灭的部落,就封他们酋长一个不费一文钱的爵位,安抚他不要捣乱,如夏王朝的后裔封为杞国(河南杞县),姬轩辕(黄帝)的后裔封为黄国(河南潢川),伊祁放勋(尧)的后裔封为唐国(山西翼城),姚重华(舜)的后裔封为陈国(河南淮阳)。

——从此,“部落”一词逐渐消失,都变成了封国。但我们必须记住,在前十二世纪周王朝初期,封国跟部落没有区别,一个简陋的土屋土墙的小院子,就是封国君主的皇宫。(www.xing528.com)

封国的地位平等,直属于中央,谁也管不了谁。但封国的面积并不一样大小,国君的爵位也有高低。爵位,是周王朝新生事物之一,共分为五级:“公”“侯”“伯”“子”“男”。当时总称所有的封国君主为诸侯,即很多侯爵之意,大概封侯爵的人特别多的缘故。五级之下,又有第六级“附庸”,附庸的土地更小,不属于中央政府,而属于附近较大的封国。我们用下表说明这种形势:

封建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权力的继承,中国大概至晚从公元前十二世纪起,就实行诸子均分制度。父亲遗留下的财产,每一个儿子都有一份。但父亲遗留下来的如果是一个不能均分的宝座,或是一个不能均分的世袭爵位,只能由一个儿子继承时,问题就发生了。必须有适当的方法解决,才可以保持国家和家族的完整。否则的话,每一个国王或每一个有爵位的贵族死亡,都可能爆发一次骨肉残杀,因而导致国家和家族的崩溃

周王朝的解决方法是宗法制度。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儒家学派的学者往往穷一辈子的精力,都弄不清楚它的细节。但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表达的话,我们可以说,即“嫡子继承制度”,也可以称为“亲属等差递减制度”。那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儿子划分为“嫡”“庶”。划分的标准,用下表举例说明:

诸子的“嫡”“庶”既然分明,宗法制度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唯一有权继承国王或爵位的人。庶子即令比嫡长子年龄大,比嫡长子有才能,都不能继承。嫡长子即令是一个白痴或神经病,宝座也只有他的屁股才能坐。这个继承法案,可归纳为两句话:“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假使嫡长子死亡,则由嫡长子的嫡长子(即嫡长孙)继承。所有庶子固然不能问津,即令同母的胞弟嫡次子也不能问津,除非嫡长子无后。

嫡长子继承之后,庶子并不是全被逐出家门。他们只是不能坐到金銮殿上称孤道寡而已,但他们可以得到次于宝座的爵位。在术语上,嫡子是“大宗”,庶子是“小宗”。再用下表显示他们的全部关系位置:

宗法制度最大的功能是,为继承顺序,提出一个可行的标准。它虽然不能根绝阴谋、流血和战争,但它至少已成功地阻止或避免更多次的阴谋、流血和战争。

——这个宗法制度,被此后历代王朝所接受,一直到二十世纪清王朝覆亡,才跟着消灭。它的力量控制中国社会达三千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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