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半农的可贵之处在于他能把今日之我与昔日之我的交战上升为一种普遍的道德关切,将难以直接吐露的心声融入“数千年来受尽侮辱与蔑视,打在地狱底里而没有呻吟的机会的瓦釜的声音”中[63]。洪长泰《到民间去》一书提出,是否因为刘半农与鸳蝴派的前缘,使其成为新文学家中留意通俗文学,尤其是通俗小说的第一人?[64]从“半侬”到“半农”的自我改造,其间有革命性的断裂,也有更深层的延续。
刘半农加入《新青年》阵营后,并未把他通俗小说的写作经验带入新文学创作中,而将其转化为文学研究的独特资源。1918年1月在北大文科研究所小说研究会上,刘半农做了题为《通俗小说之积极教训与消极教训》的演讲。[65]他对“通俗”的界定——“合乎普通人民的、容易理会的、为普通人民所喜悦所承受”——指出这类小说向(to)大众、为(for)大众的性质。通俗小说面对的“普通人民”由充满差异的欲望个体构成,因此不需要追求“萧然独立的艺术之境”[66],反要磨平棱角,满足一般社会的审美需求,以保证它的可预期性:可预期的受众、可预期的效果、可预期的回报。
相对于囿于特定文化阶层的新小说,通俗小说被刘半农视为“上中下三等社会共有的小说”。周作人则认为通俗文学的思想或源于民间,或为文士对平民思想的改造[67]。在周作人看来,文学系层累的构造,纯文学只是顶端的一小部分,民间自创的“原始文学”及受纯文学影响、由低级文人写作的“通俗文学”构成了文学的地基[68]。在周作人的文学图式中,通俗文学位于底层,被视作纯文学与原始文学的混合物。
刘半农肯定通俗小说对世道人心的影响,认为通俗小说自有其严肃性,通俗小说家也应有道义担当。看重通俗文学对普通民众的影响力,是新文学家将其纳入文学范畴的缘由。仍以周作人对通俗文学的态度作参照,其论及日本江户时代的平民文学,认为这类流行于底层社会的小说是游戏而非文学,而小说家也多以“戏作者”自居。[69]周作人倡导的“平民文学”,“不是专做给平民看的,乃是研究平民生活——人的生活——的文学”。指导大众的“平民文学”,自然不必“田夫野老”都能领会。[70]周作人侧重于从通俗文学中发掘国民劣根性,相对于曲高和寡的纯文学,通俗文学更接近国民思想的平均数。他区分了两种看待通俗文学的方式:猎奇的窥探和医学诊断。通俗文学被当作有待分析的病历,置于国民性话语的审视下。
刘半农对通俗文学的价值判断与《新青年》同人保持一致,但不可能像周作人那样用医者的眼光来打量这个自己备尝过其间甘苦的事业。他在居高临下的说教中,往往于不经意间流露出深切的情感体认。通俗小说之于刘半农,不仅是不得已的谋生手段。他在侦探小说《匕首》中声称,要创作中国的侦探小说需了解“三教九流”的心理及举动:
即通人达士之斥为三教九流而不屑与交者,亦无不待之以礼,惟不为其同化而已。故知我者谓为入虎穴以探其子,不知我者且斥我为自侪于下流,我固莫之或恤也。[71]
刘半农抱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心态进入民初小说界,《匕首》中掺有许多对“下流社会”习俗的细描,如对江浙间航船行规的介绍:(www.xing528.com)
未几,舟启行,水声潺然,杂以船家之推梢扳梢声。(两舟相遇,必先远远招呼,以防抵触。推梢者,谓各走左首也。扳梢则各走右首。)
括号内的说明游离于故事情节之外,类似于戏剧电影中的旁白。这篇小说以说书人的口吻,由捕快老王向船客一一道来,其中穿插了大量的切口,如“底子”(船)、“皮子”(衣服)、“老娘”(包裹)、“四脚子”(马褂)、“火烧宝塔”(烛台)、“叫机子”(表)、“贤良”(贼之师)、“吃粮”(从军)等。刘半农将这些隐语编织进侦探小说这一舶来品中,逐一对译,偶尔添上一句煞风景的注解:“此系捕快家及下流社会之切语。研究侦探者,不可不知。”隐语与注释并置,彼此拆解,暴露了讲故事的人混入三教九流之中是别有企图的。通俗小说的格套似乎难以承载刘半农改造下层社会的自我期许。
刘半农在北大小说研究会上的第二次演讲,主题是比通俗小说更不入流的“下等小说”。[72]所谓“下等小说”包括大鼓、宝卷、唱本、俚曲(时调山歌)、白话小说等,涵盖了民间文学的多数门类。刘半农对“下等小说”的定义,不是以小说题材或受众为标准,而着眼于这类文学的社会处境,确切地说是写作者的处境:“为社会所唾弃、被社会所侮辱的。”从通俗文学再降一级,关注被唾弃、被侮辱的“下等小说”,不能说与刘半农的“文丐”出身无关。刘半农对通俗文学、下等小说的关照,既顺应了当时“眼光向下”的社会思潮,也缘于从他早年卖文为生的经历中深切体会到与研究对象共通的境遇。
民间文学的开拓者从事研究的旨趣各不相同,周作人着眼于国民性批判,顾颉刚偏向学理的观照,而刘半农则融注了更多的个人情感与道德关切,他对民间文学的兴趣集中在歌谣上。刘半农认为歌谣源于天性的自然流露,不同于文人学士的表演。有意的表演,不失之于拘,即失之于假;自然的流露,方可见出个人的真相。[73]从“绝假纯真”的歌谣中,刘半农想照见一个“洗去铅华”的自我,然而,浮现在他眼前的可能恰是“粉面朱唇”的昔日之我:
自然的颜色,/从此可以捐除了;/榴火般红的脂,/粉壁般白的粉,/从此做了我谋生的工具了。[74]
堕落为“文娼”的昔日之我,被隔在“耻辱的门”内无法救赎,像目连戏中的女吊,被打入人间地狱而没有呻吟的机会,不得不以死为代价,将她所承受的屈辱化作一段悲呜:“奴奴本是良家女,将奴卖入勾栏里;生前受不过王婆气,将奴逼死勾栏里。阿呀,苦呀,天哪!将奴逼死勾栏里。”[75]无论沉沦的“她”,或超脱的“他”,只是偶然做了个悲哀的中点,而悲哀的来去聚散穿透一切幸运者与不幸者的心,又不为人所知晓,这或许才是人世间无法逾越的“耻辱的门”。[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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