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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税与屠兽场经收规费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津的屠宰税是由民国7年列为县的正税之一的,在同年设立的各屠兽分场集中征收,招商承办,包交税款。检验时收取不同数额的检验费。即时由猪栈在场内结算应交的检验费和屠宰税,照数交纳。其主要方式是接受贩猪客人的委托,代替畜主到屠兽场申报、屠宰、交纳税费,运到猪肉市场销售,并负责收回货款,然后提取佣金和其他费用若干。如屠牛前先要经过屠兽场检验其是否合乎屠宰标准。屠宰由寄庄家派工人进行,同时向场方交纳税费。

屠宰税与屠兽场经收规费

屠宰税性质和营业税相近,属于消费税范围,自清末起各省相继开办,充地方自治经费。民国4年(1915)1月,财政部曾颁布屠宰税简章9条,主要是明确征税对象以猪、牛、羊三种为限,由屠户完纳。税率按头计征,猪每头3角,牛每头1元,羊每头2角,并规定各地附收的公益捐不得超过正项等等。转年又经过修正,各省征收办法渐趋一致,但只税率一项,还参差不齐。

天津的屠宰税是由民国7年(1918)列为县的正税之一的,在同年设立的各屠兽分场集中征收,招商承办,包交税款。最初猪只和牛羊分别招包,猪由程明庆承办,全年包额为27000元;牛羊由刘振宗承办,全年包额为17500元。民国14年(1925),把两项包税合并,由一个包商承办,同时调整包额。到民国16年包额调增到20万元。

屠兽场是民国7年(1918)4月警察厅为了加强食肉牲畜的屠宰管理,进行卫生检验,以保障人民健康而设立的。设场之后,警厅即通知警郊各区屠户一律入场集中屠宰,经检验确无疾病后,方准上市销售。检验时收取不同数额的检验费。开办当年,屠户们因一时不明真相;很多观望不前。为了逐步推行,从4月到年底,把检验费减半收取,转年才收取全额。

屠兽场为了适应警、郊各区屠户实际情况,并尊重回民的风俗习惯,在总场之下,设立6个分场。第一分场设在西于庄(现红桥区西于庄食品一厂旧址);第二分场设在宜兴埠;第五分场设在郭庄子,以上3个分场专门屠宰猪只。第三分场设在小西关;第四分场设在穆庄子;第六分场设在三义庄,以上3个分场专供屠宰牛羊之用。各分场除有行政管理人员以外,都有兽医学校毕业的技师,进行屠前、屠后的检验。随着上述业务的逐步推行,形成了一整套防止私屠、私运、私售的管理制度,对增进食肉卫生,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也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屠兽场经收的各项检验费,系手续费性质,都照数解交国库,成为当时地方收入中一笔不小的数字,计有:①检验费;②白条猪肉复验费;③牛头脏腑复验费;④临时放行检验费;⑤血料变价;⑥补助警饷;⑦肉市费;⑧出口菜牛卫生费与执照费。

现在再把当时牲畜屠宰、销售、运输的一些具体情况附带叙述一下

屠兽场 只是为屠户提供一集中屠宰场所的空旷厂房,本场并不设屠宰工人,即烧水用的大锅、燃煤、杀猪的案子、挂猪的肉杠、铁钩,也都是几家猪栈摊款购置共同使用的。屠商需自雇屠工,自备工具与设备,预先于头天晚上由猪栈向屠兽场报屠,场方只负责作烧开水等准备工作。在行进中,屠场卫生技师对猪只进行屠前检验,发现病猪即时挑出来另作处理。各猪栈在屠棚内各有自己的作业区,进行屠宰作业。嗣后负责包办运输的肉市脚行,即把准许上市的猪肉装进地排车,按照规定时间,运往侯家后猪肉市场。大约在下午三四点钟开市售卖。即时由猪栈在场内结算应交的检验费和屠宰税,照数交纳。在屠宰作业过程中,收买血料的包商每五天按头数照原包购价格,向场方交纳血料变价款。(www.xing528.com)

屠宰牛羊的各场情况,也是大致如此,除三义庄分场还有一部冷藏机器之外,最大的小西关分场也是四壁空空的一座厂房。由于屠牛羊不用热水,因之连门窗都没有。屠宰后的牛羊肉和头蹄下水,就在场内露天成交。

由于畜主不能直接进场报屠,必须经过猪栈或寄庄代办报屠手续,于是造成猪栈、寄庄把持屠宰业务,加重了对畜主的中间剥削。

猪栈 这是专门经营屠宰、销售猪只业务的行栈,多是由屠户演变而来,设在各屠猪场的附近。其主要方式是接受贩猪客人的委托,代替畜主到屠兽场申报、屠宰、交纳税费,运到猪肉市场销售,并负责收回货款,然后提取佣金和其他费用若干。屠宰后的猪鬃猪毛,照习惯是无偿归栈方所有,副产品如下水等,由猪栈负责卖给批发商贩(所谓“大羊”),批发商再转手卖给零售小贩(所谓“二羊”)。猪栈和批发商贩之间订有合同:淡季下货少时,猪栈不能随意抬高价格,或者另卖别人;天气炎热时,批发商贩也必须全部收去,避免剩货造成腐坏损失。猪栈把出售价格订得很低,以便使其转售零售小贩时,有较优厚的利润可图。猪栈的职工包括会计、伙计和屠宰工人都是低工资,甚至只管两顿饭,没有工资。可是允许他们参与副产品销售,使在批发商贩当中坐吃一份股,每天在转卖给小贩后,分享一份苍红,算作猪栈对职工的一种生活补贴,好在副产品是畜生的东西,压低售价,吃亏的只是畜主,与猪栈无关。经营猪栈要靠在进销两头都有得力的伙计。进货方面,伙计要能揽进贩猪客人,把猪赶到猪栈落栈。有的要到外地、郊区、附近各县去接货。看到市场上行情好,有价钱比较便宜的猪,猪栈也自己购进活猪,屠宰出售,这就是所谓自营。在对外销售环节上,猪栈还要精明干练的销货手(行业中叫做“卖头”),根据市场上供需情况和猪肉质量高低,在肉市上能卖出个好价钱,同时还要熟悉猪肉零售店的营业情况,防止事后碰上呆账,给猪栈造成损失。

寄庄 这是专门负责代理屠宰和销售牛羊的一种行业,大多是代客,很少有自营,设在西马路一些旅店里。寄庄家接受畜主委托,代办一切手续。如屠牛前先要经过屠兽场检验其是否合乎屠宰标准。屠宰时要按回民习俗,代邀清真寺阿訇到屠兽场去下头一刀。如果是屠羊,就要代找头羊。屠宰由寄庄家派工人进行,同时向场方交纳税费。屠宰后,就把精肉、头蹄、杂碎连同剥下来的毛皮,在场内就地分路销出,事后负责收敛货款。同时也要垫付一些费用,如付给阿訇的费用、带头羊的费用等等,结算后提取若干佣金。寄庄家没有象猪栈那样的场面,大多是在小客栈内常以租住一两间房子,雇上三五个伙计就是了。但对屠兽场技师职工,为了打好关节,特别是屠前是否准予屠宰的检验关,也要及时请客送礼,换取一些便利。

脚行 这是由封建把头把持下的一种劳务组织,由把头设一个下处,招集一部分工人,负责包办商号的货物装卸、运输业务。脚行之间各自划分地段,或包办某项业务,由他们独占,别的脚行不得越界,不得插手,否则就互相斗殴滋事。脚行纵然收费较高,商号也不得不任其勒索。民间14年10月侯家后猪肉市场开市后,即由屠树林、袁有才组织了肉户脚行,包办猪栈把猪肉从屠兽场运到肉市,然后从肉市发运到各零售店的装卸运输业务。每天午后等屠宰检验完毕后装车,平日是装两三辆地排车,跑一趟把肉一直全部拉到肉市,不得中途停车下货,以免零售肉店暗中挑选好肉。四点散市以后,才陆续往肉铺送肉,后来屠、袁两人发生矛盾,彼此互争班头,争斗不休,于是屠兽场出面干预,取消其承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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