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10日前后的一次会上,会报学运负责人王任远传达了南京特种会报关于逮捕学生的密令,并出示事先准备好的一份学生黑名册交与会者进行复核,同时宣称此名册早已密送南京特种会报备案。会后我秘密指使稽查处第一科科长刘春荣根据该科平日注记的情报册中,提出一份学生黑名单,直接送至王任远处汇总。约在8月15日前后由秋宗鼎、杜建时主持的一次会上(因陈长捷去北平开会)王任远报告了汇总黑名册的情况,在我记忆中共约百余名,由于当时正值各校放暑假期间据估计可能有不少学生离校。会上决定此次逮捕由警备司令部负责主持,采取所谓公开合法的方式进行逮捕,最后决定由警察局长李汉元出面担任执行逮捕的负责人较为合适,参加逮捕的单位有警察局刑警大队、稽查处、宪兵第二十团、保密局天津站、党通局直属天津通讯处,由以上各单位抽调若干武装人员由李汉元直接指挥,在捕前得由警备司令部按黑名册填写“逮捕证”,逮捕时所需交通工具由天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临时调拔公共汽车若干辆,捕后在稽查处看守所关押,所需口粮由会报经费开支,审讯由警备司令部政工处主持,军法处、稽查处、保密局天津站、党通局直属天津通讯处各派法官参与审讯。逮捕日期由秋宗鼎与当时在北平的陈长捷电话联系,决定和北平方面在同日进行以免互有惊动。会后我将上述决定密告稽查处督察长王鲁翅,要王选出20名稽查员届时由王率领向李汉元报到,另指使该处看守所长李佩芸腾出10多间监室,准备收押被捕的学生。
8月19日上午秋宗鼎通知定于当天午夜开始逮捕。下午王鲁翘向我汇报说:李汉元将参加逮捕的人员临时编成十几个组,并将填好的逮捕证分发给各组,同时宣布了几条规定,①进入学校时必须通过校领导,由校方指认被捕的学生,然后出示逮捕证进行逮捕,严禁直接窜入学生宿舍搜捕。②遇有拒捕闹事情况,不得武力镇压或发生殴打事件。20日上午据看守所长李佩芸向我汇报,共收押48名学生,另有一人是“青年会”的某干事。过了一两天的一个上午秋宗鼎电话约我去,说现在有七八位教授要求和被捕的学生见面,要我安排会面的方式,但不准互相交谈。经我和秋研究后决定,事先由看守所长李佩芸将被捕的学生集合在看守所楼下后院作课间操,然后由我带领教授们在院内观看,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当我和教授们进入看守所院内时,同学们情不自禁地将各自的教授团团围起,有的激情愤慨地声讨当局,有的义愤填膺热泪夺眶,顿时一股浓厚的师生情谊使我深感内疚,为了执行不准交谈的规定,我命令李佩芸指挥看守人员将同学们撵回监室。这时教授们提出要给同学们送些食物,我打电话得到秋宗鼎的同意后,教授们送去一些面包、水果等,我让李佩芸平分给同学们。(www.xing528.com)
在9月初举行的一次会上,陈长捷说据政工处汇报,经过审讯没有发现任何一个学生与共产党有关,但多数学生对现实有不满情绪。陈让大家研究处理办法,王任远说凡列入黑名册者均有底案可查,最后我提出稽查处看守所关押人数过多,希望将被捕的学生转移别处关押。而实际上我的用意是,由于此次逮捕学生已引起各方舆论的不满,惟恐开学后学生们到稽查处闹事。陈长捷说南京方面有令,准备在天津成立“高等特种刑事法庭”(简称“特刑庭”)已指定天津高等法院分院院长王思默任庭长,一俟成立,可将被捕的学生移送该庭审理。不久该庭在赤峰道成立,稽查处即将被捕的学生移送该庭受理。约12月下旬“特刑庭”在民主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将被捕的学生全部保释。这次大逮捕被人们称之为天津“八二〇事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