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是人类文明与人类生活实践的产物,它伴随人类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发展。家具艺术也随着历史的发展变迁而不断演变。家具的发展是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艺术、建筑风格、科学技术和生活方式的综合体现。
(一)中国传统家具
明清家具是我国传统家具的突出代表,至今仍深受人们的喜爱。其家具的品种和种类齐全,造型艺术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由于当时海运发达,东南亚的木材,如黄花梨、紫檀等输入我国。当时的工艺水平也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如雕漆、玉雕、陶瓷、景泰蓝等工艺日趋成熟,这些都为家具陈设在这一时期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明清家具多为木质,也有少量的采用玉石、大理石等。从家具陈设的风格来说,明代的家具形式简洁、构造合理;而清代的家具则趋于华丽,注重雕饰,装饰效果较为明显。明清家具还有一大特点,便是重视家具的使用功能,设计基本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达到了功能与美学的高度统一。
凳子和椅子是古埃及家具中最常见的形式,多由直线组成,家具的支撑物多模仿动物的脚和腿,座面较宽,靠背则多为矮的正方形或长方形,其侧面多为内凹或曲线形;采用几何或螺旋形植物图案装饰,用贵重的涂层和各种材料镶嵌。此类家具的特点是用色鲜明且具有一定的象征性。
古希腊家具重视比例,装饰简单朴素。“克立奈”椅较为出名,是最早的椅子形式,有曲面靠背,前后腿呈“八”字形弯曲。
古罗马家具是希腊式样的变体。其特点是厚重,装饰复杂。多采用镶嵌与雕刻等装饰形式,如动物足、狮身人面及带有翅膀的头狮身怪兽,桌子作为陈列品或用餐时使用的家具,腿脚有小的支撑,在家具中结合了建筑的特征,三腿桌和基座较为常见。
(三)欧洲古典家具(www.xing528.com)
欧洲古典家具多受到当时统治贵族的喜好及大的艺术思潮的影响,像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巴洛克时期、洛可可时期的家具均带有当时的时代特征。
欧洲哥特样式产生于12—13世纪,当时的宗教建筑多用竖向排列的柱子和柱间尖形向上的细花格拱形洞口,洞口上部多用火焰形线脚装饰,以卷蔓螺形等纹样装饰来营造严肃神秘的气氛。哥特风格的家具受到当时哥特式建筑的影响,家具讲究装饰与造型,比例瘦长、高耸,强调垂直方向的线条,家具的正面多用哥特式尖拱上的花饰、浅浮雕的样式来装饰。
文艺复兴时期,思想的解放和工艺的进步使欧洲家具在这一时期得到较大的发展。椅子和凳子成为室内必备的家具,陈列柜开始流行,床的设计也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意大利,家具制作与建筑装饰有机结合,家具的立面装饰采用建筑中的各种柱式和细部,并结合贴金、雕刻、彩绘等,工艺精细,装饰效果强烈。
巴洛克风格的家具多带有雄伟、夸张、厚重的古典形式,雅致优美且舒适。其多采用直线与一些圆弧形曲线相结合和矩形、对称结构,采用橡木、核桃木及某些欧椴和梨木,嵌用斑木、鹅掌楸木等,家具下部有斜撑,结构牢固;家具装饰既有雕刻和镶嵌细工,又有镀金或部分镀金、镶嵌、涂漆和绘画。
洛可可风格的家具娇柔而雅致,符合人体的尺度,设计的重点在曲线上。其多采用柔和的织物装饰家具,图案多为曲线、旋涡、贝壳等。
(四)现代风格家具
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艺术运动摆脱了历史的束缚。各种艺术风格和流派层出不穷。家具的设计也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像较早出现的里特维尔德的红黄蓝三色椅、密斯的巴塞罗那椅等,均是现代家具早期的典范。
总体来看,现代家具的主要特征是:把功能作为设计的第一要素;采用现代新技术与新材料;充分发挥材料的性能及其构造特点;结构形式简洁,拒绝不必要的装饰;不设置固定模式,注重形式上的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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