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7月,吉林省各地连续遭受洪涝灾害,医疗卫生单位房屋倒塌26768平方米,药品及器械遭洪水浸泡造成直接损失112.24万元。8月,省红十字会向省政府申请建立“三市一州”(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社会救灾募捐工作,并向中国红十字会申请救济。洪涝灾害发生后,泰国红十字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捐赠药品4.2吨,共170箱,对受损最严重的四平、延边、白城地区进行分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红十字会募集23739元现金和36000斤粮票援助洪涝灾区。
1988年7月中旬和8月下旬,榆树县和嫩江流域的镇赉、大安、前郭三县沿江一带遭受特大洪灾,中国红十字会拨款2万元支援救灾工作。
1989年8月,省红十字会前往蛟河市、舒兰县和嫩江月亮泡水库等洪涝灾区,向灾区群众赠送价值3万多元的急救药。
1991年,省红十字会共接受上级红十字会和境外红十字会捐赠物资12批,医疗药品476箱,防病消毒药品105箱,夹克衫542箱(1.3万件),棉被1560箱(15000条),棉大衣1万件,棉帐篷500顶,救护车3台,大米1000吨,合人民币900多万元,救灾物资下发到36个洪涝灾县的18万灾民手中。
1993年,群众性的人道主义自助互助网络建设迅速发展,其中通化市二道江区、梅河口市野猪河乡、辽源市仙人街、延吉市新兴街工作经验被《中国红十字报》登载。分别对贫困户、贫困生、弱智农民、鳏寡孤独老人以及受灾群众、因病致贫人员实施救助,省红十字会医院对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贫困农民进行医疗救治,救助支出27万元。紧急救助车祸农民43名。开通24小时全天候红十字救护电话,救助意外事故病人300人次。省红十字会争取到救灾物资包括粮食400吨,药品价值30万元,棉被12000条,棉衣7000件,大衣3400件,台湾食品1000箱,总价值人民币300多万元。组织78个医疗队587名红十字会会员深入灾区,为灾民诊治疾病89452人次。争取国际援助物资折合人民币300多万元。省红十字会募捐办公室接待了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联合会、香港红十字会救灾团组3批,争取救灾物资价值人民币300多万元,还为通化、辽源、浑江红十字会血站争取香港红十字会捐赠离心机4台,价值人民币80多万元。(www.xing528.com)
1994年,吉林省先后出现7次大的降雨过程,受灾人口521.3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56.53亿元。灾害发生后,省各级红十字会一面迅速向上级红十字会汇报灾情,一面及时组织318个红十字会医疗队和卫生行政部门一起深入灾区,免费开展医疗保健、疾病防治、饮水消毒等工作,投放消杀药品73万元,为11.5万名灾民医治疾病。全省红十字会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募集价值50万元的衣物、药品、食品等救灾物资,及时送到灾民手中。省红十字会组织开展赈灾募捐活动,全省59个县(市、区)共募集捐款339.08万元。省红十字会共争取到中国红十字会以及境外红十字会救灾物资,价值人民币560万元,分发给重灾区。省政府授予省红十字会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称号。
1995年8月,吉林省发生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率先在会员、团体会员单位中开展募捐义诊活动,并将募集的116万元款物及时送发给灾区群众。省红十字会募集20万元药品,会同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280支红十字医疗队,派出1500多名医务人员,免费为318000多灾区群众医治疾病,为458个重灾村屯开展环境消毒、灭虫以及饮用水质消毒工作。共接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境外红十字会、丹麦驻华使馆等援助的各种救灾物资及款物1100多万元,6万多名灾区群众得到救济。还在受灾严重的辉南县3个乡镇和白山市八道江区2个乡镇建立红十字会医疗站,资助药品、医疗器械和办公设备价值40万元。省红十字会基金拨款6万元,帮助重灾区600名失学儿童复学。
1996年9月,省红十字会为全省9个市(州)募集捐款276万元。根据募捐方案要求,省红十字会将各地区捐款总额的35%返给各市(州)红十字会,35%返给县(市、区)红十字会,作为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用集中募捐款的30%即103万元,购置灾区急需物资,5万多名灾区群众脱离灾情。元旦过后,省红十字会会长张岳琦走访慰问了吉林市丰满区弱智训练中心和少石村结核病防治所,为47名弱智者送去2吨面粉、60套毛毯和被褥,为少石村结核病防治所的患者送去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的药品,为大屯孤儿学校送去韩国红十字会捐赠的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学习用品。省红十字会2次筹款56万元,购买150吨粮食、3000多件棉服棉被以及灾区群众急需的药品、食品、化肥等应急物资,分发给13个县(市区)。
2000年,省红十字会发挥人道博爱的积极作用,通过发倡议书、组织募捐活动等方式开展募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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