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根据省药品检验所药检报告,多家药厂生产劣药被处罚,其中四平市卫生局对公主岭市销售霉变药品进行通报处理。
5月,接甘肃省、山东省、上海市等卫生行政部门文件通知,对其辖区内生产不合格药品291种予以退货处理。9~12月,分别对长春市春城制药厂、扶余县制药厂、白求恩医科大学制药厂、长春制药厂生产劣药进行查处。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查处17种劣中药材的通知》精神,对辖区内违规药材站、经营单位、药厂及药房进行经济处罚。全年共查处伪劣药品10489公斤,并全部销毁。
1987年,取缔非法药贩250起,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案件,包括白求恩医科大学制药厂的胞二磷胆碱、辽源中药厂再障生血片、春城制药厂利福定胶囊、长春红旗制药厂的人参蜂王浆。磐石县中心乡农民贩卖假土霉素,没收非法所得并追回39.9万片。洮南制药三厂拒绝接受检查予以通报批评。
1988年,打击取缔非法药贩67起,涉案金额达18万元,依法查处药厂制售伪劣药品4种(次),金额4万元,对东丰制药厂生产的“风络痛片”、四平市制药厂生产的“人参再造九”“生脉饮”“大活络丹”等劣药,除按原供货渠道退货外,还对有关厂家予以罚款和通报批评。
1990年,省卫生厅组织全省药政药检人员和药品监督员,共打击非法游散药贩805起,罚款132万元。查处通报柳河县医药药材公司非法办厂和生产劣药案件,并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对公司罚款9.2万元,销毁非法生产的参茸王浆40万支。
1991年,省卫生厅与各市(地、州)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药品检验所配合,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和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774起,罚款28.66万元。
1992年,全省查处假劣药案303起,计13862个种次,其中,西药10845650片(支)、中药材12263公斤,包括流入省内的假注射用头孢唑啉钠、假乙酰螺旋霉素片、假麦迪霉素片、假氯霉素片、劣质维脑路通注射液等假劣药价值451.2万元,罚款3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5万元。蛟河制药厂、北方制药厂、梅河口制药厂等被通报批评。
1993年,全省各级药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查处假劣药案876起,计2044个种次,价值535万元,罚款38万元。其中,大案要案15起,责令停业整顿23户,吊销经营许可证1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5个,捣毁制售黑窝点9个,移交司法部门处罚2人。
1994年,全省有医药商业批发企业228户,医药经营网点4000个。共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案1788起,假劣药品总价值248万元,罚没款35万元。吊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178个,捣毁制售伪劣药品黑窝点17个,查获制售伪劣药品犯罪团伙2个,共涉及14人。对梅河口市龙山制药厂非法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药品和白求恩医科大学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等单位非法生产LAK细胞,依法予以查处。依法关闭梅河口市北药市场中的药品市场(药材市场除外)和辽源市龙山区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无证经营药品业户。
1995年2月,执行国家卫生部《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标准》,全省设立中药材市场须经省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再联合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5月,由省卫生厅、省医药管理局、省贸易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技术监督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共同进行药品市场整顿,依法取缔不合格药品经营企业672家,要求限期改进的企业525家。(www.xing528.com)
10月,全省贯彻《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紧急通知》,重点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证照不全、一证多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改变经营方式和购销渠道复杂等。全省查处假劣药案169起,没收假劣药品1899种,查处假劣药品价值169.7万元。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60家,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024家,吊销医疗单位许可证103个,取缔非法经营企业208个,对297个企业限期整顿,其中长春市黄河路药品经营市场被重点整顿。
1996年3月,省卫生厅印发《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购药渠道管理的规定》,要求建立药品采购管理档案,并向供药单位的销售人员索取加盖供药单位公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埠企业索要“进入吉林省外埠药品注册登记证”。药品在入库前必须认真做好质量验收及登记工作。每月对购入品种的5%进行全项检验。对从非法渠道购入的药品一经发现,就地暂控。
6月,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268个药品生产企业、4589个药品经营企业、5000个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检查,对暂不符合条件的211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出限期整顿的决定,依法吊销124个“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取缔261个非法经营企业。
年末,全省共查出假劣药案748起,没收假劣药品26218种次,所查假劣药品价值36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1万元。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68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589个,检查医疗单位5000个,取缔非法经营企业261个,取缔非法生产企业2个,结案率95%以上。
1997年1月24日,省卫生厅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从国营主渠道购药,禁止从集体、零售药店购药,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所辖村卫生所购药的管理。
4月,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全省药品市场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的通知》,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坚持国营主渠道购药。
年末,组织药政、药检人员和药品监督管理员,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进行药品监督检查,共取缔非法经营企业159家,对16个不合格药品经营企业给予吊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处罚;对3个药品生产企业、81个药品经营企业、7个医院制剂室给予限期整改处罚;查处假劣药品2390余种,销毁假劣药品价值200余万元。在南湖宾馆举办假劣药品展览,展出假劣药品200多种。
1999年,全省医药商业批发企业350户,药品零售企业5000户。
2000年上半年,全省清理整顿药品市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公主岭和梅河口市两个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关闭后又反弹,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政府纠风办共同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恢复正常。配合国家打假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对84户企业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整治流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全年共出动10400多人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76件,案件总值达2405万元,结案数达到1261件,没收药品价值176万元,罚款369万元,捣毁制售假劣药品黑窝点4个,统一销毁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案值637万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