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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疗卫生志: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项目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开展“强化新法接生,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培训工作和“社区及家庭健康促进”项目健康需求调查工作。1999年,吉林省根据机构改革及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项目整体框架进行调整,原来的妇幼卫生合作、营养项目和健康教育13个项目县统一调整为“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项目”县。各项目县妇幼保健院均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配齐设备,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吉林省医疗卫生志: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项目

“1996~2000年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妇幼卫生合作项目”是1990~1995年周期妇幼卫生合作项目实施之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再度与中国合作而设立的项目。在原来305个项目县基础上增加100个新项目县。

1996年9月初,吉林省政府代表与国家卫生部在银川草签项目协定书,并启动周期项目。9月末,吉林省完成妇幼卫生合作项目的基础调查工作,共抽查4个新增项目县34个乡(镇、街)。10月18日,国家卫生部下发“1996~2000年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妇幼卫生合作项目县名单的通知”,全省新增榆树通化、乾安、德惠4个地区为合作项目县,舒兰、和龙、集安、东丰、洮南、抚松为社区及家庭促进项目地区。

10月29日,经国家卫生部批准,吉林省1996~2000年妇幼卫生合作项目启动,长春、吉林、辽源、通化、白山、白城松原、延边8个市(州)及所属的榆树、德惠、舒兰、东丰、集安、通化、抚松、洮南、乾安、和龙10个县、市参加项目的执行。合作项目采取分类指导原则,分三类实施,即妇幼卫生人力发展项目、社区及家庭健康促进项目,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给予一定经费设备支援,各执行单位提供相应配套经费。同时吉林省政府与10个项目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还对1990~1995周期项目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27个单位予以表彰。

1996年,全省累计追加政府配套资金734.5万元,为项目卫生机构装备5692台件设备,用于改善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服务。

1997年1月6日,省卫生厅发布《吉林省妇幼卫生工作合作项目实施方案(1996~2000年)》,提出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努力实现我国政府承诺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各项指标,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提高人口出生素质做出贡献。在上周期6个项目县、市和6个项目地区继续滚动基础上,又增加4个项目县、市。

1998年,项目到位资金(含设备折价)70万美元,设备总计313台(件);实现省级配套资金20万元,实现县市级配套资金合计32万元,省市级配套资金到位总计52万元。另外,强化新法接生项目是中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之一,榆树市、通化县为项目执行单位,4月13日开始执行,目的是进一步降低本地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开展“强化新法接生,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培训工作和“社区及家庭健康促进”项目健康需求调查工作。(www.xing528.com)

1999年,吉林省根据机构改革及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项目整体框架进行调整,原来的妇幼卫生合作、营养项目和健康教育13个项目县统一调整为“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项目”县。调整后的项目主题是从规范各级例会入手,强化初级卫生保健的管理功能,以安全注射为切入点,规范村级基本服务,结合健康教育继续推行母婴安全措施,提高住院分娩率。当年全省共落实省、县两级配套资金125万元,为乡村两级卫生院配备医疗保健设备261台(件),接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无偿援助设备284台(件)。各项目县妇幼保健院均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配齐设备,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由1995年末的81.88/10万控制到54.49/10万;婴儿死亡率由52.94‰控制到39.19‰。产前3次检查率、产后1次访视率均在95%以上,高危孕妇管理率85%以上,新法接生率95%以上。

2000年2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注重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形成以县妇幼保健院为中心,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舒兰市在加强三级网建设中,人员、房屋、设备三配套,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在每个村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妇幼保健员,妇幼保健经费的投入和保健人员的待遇及报酬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榆树市以强化乡级产科建设为突破口,对37个乡卫生院的产科进行规范化管理,住院分娩率明显提高。

2000年12月20日,省卫生厅在项目临近结束时审评发现问题,如重新调整后的项目活动内容、目标与过去执行的项目有很大差距,且重新实施的项目时间仅为1年,建议将项目延长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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