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全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家卫生部关于“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的号召,积极推行以创建爱婴医院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爱婴行动”,开展人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全省有8所医疗保健机构通过省暨国家级爱婴医院评估。这8所医疗保健机构是辽源妇婴医院、吉林市船营区中心妇幼保健院、吉林市妇幼保健院、四平妇婴医院、磐石县妇幼保健院、通化市妇幼保健院、浑江市妇幼保健院、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1994年,全省把创建爱婴医院作为实施中国政府承诺《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计划纲要》的一项重要措施。全省29所医疗保健机构被中国爱婴医院最高审评委员会确认为爱婴医院,并由国家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称号。
1995年,创建爱婴医院工作与贯彻实拖《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结合,将爱婴行动推向社区,进入家庭,开始创建爱婴市、爱婴县。有31所医疗保健机构被中国爱婴医院最高审评委员会确认为爱婴医院,并由国家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称号。年末,全省创建爱婴医院68所,包括29所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床位在10张以上)和3所妇产科医院。
1996年,全省62所医疗保健单位通过省级评估,达到全球创建爱婴医院10条标准,并经中国爱婴医院最高审批委员会审核确认,由国家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称号。全省爱婴医院累计达99个。
1997年3月,制定《吉林省爱婴市、县(区)评估标准(试行)》,全省有22个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一个乡镇卫生院申请创建爱婴医院。9月2日,23家单位全部通过评估,全省爱婴医院达到121家,占全省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的77.6%。(www.xing528.com)
1998年初,全省深入开展创建爱婴医院、爱婴市(区、县)、爱婴乡卫生院工作。6月,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吉林省创建“爱婴省”实施方案》下发,全省有10个市(区、县)开展创建爱婴市(区、县)试点活动。
全省9个地区共有22所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申报创建爱婴医院,有84所乡卫生院申报创建爱婴乡卫生院。年末,全省爱婴医院累计达到143所,占应创建总数的91.70%;爱婴乡卫生院85所,占应创建总数的54.8%。
到1999年,全省有5万余名医护员工接受母乳喂养知识和技巧培训,广泛开展社会义务宣传活动。爱婴行动改善了产科的接生及住院条件,母婴同室、按需哺乳和早吸吮。全省爱婴医院总数达到152个,占总数的96.8%;爱婴乡卫生院122个。
2000年,重新编印《母乳喂养指导手册》,更新宣传挂图,组织评估爱婴医院8家,审核爱婴乡卫生院36家,均得到国家卫生部认定。全省爱婴医院总数达到160所,占应评总数的98.8%;爱婴乡卫生院达到158所,占应评总数的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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