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蝇、臭虫、老鼠、蟑螂被称为“四害”,对人类健康危害很大,可传播乙型脑炎、丝虫病、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甲型肝炎、伤寒、霍乱等传染病。1986年初,省爱卫会对长春、吉林、四平、通化、浑江、白城等部分地区灭鼠及鼠害工作进行调查。其中,四平市完捕鼠164万只,通化使用药物毒饵灭鼠后,密度从10%降到2.7%。但全省鼠害仍有上升趋势,出血热发病977例,死亡30人,较之1984年增加近200例;同时食品加工企业、禽肉工厂、粮库、商店及农村居民家庭受鼠咬毁坏情况仍比较严重,全省因鼠咬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万多元。2月28日,省爱卫会第九次扩大会议要求,城镇鼠密度年平均要降到4%,农村鼠密度平均控制在5%。
3月,针对鼠密度高以及灭鼠药物和捕鼠工具购买难的问题,省爱卫会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灭鼠药物及捕鼠工具经销问题的通知》,规定农村由供销社负责销售;城市的灭鼠药物由医药(药材)公司所属门市部负责销售,捕鼠工具由日杂商店销售,灭鼠毒饵则专柜专销。同年,吉林市被省政府命名为无鼠害市。
1987年,继续开展除“四害”工作,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餐具消毒率比1986年提高10%,达到32%。吉林市、长春市成为全国第一批无鼠害城市。
1988年3月,采取地方政府、企业单位、居民群众三方集资的办法,运用化学药物“一疫达标”,科学灭鼠。经中央和吉林省、长春市验收,全省无鼠害城市已达13个、县城24个、乡镇50个,无鼠害地区人口达660多万人。每年少损失粮食折价3500万元,经鼠传染流行性出血热病人比1987年下降33.45%。10月6日,省政府命名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浑江市、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延吉市、图们市9个城市为无鼠害城市。全省累计有13个市、70个乡镇达到基本无鼠害标准。吉林市灭蝇、辽源市灭蟑工作成效显著。
同年底,吉林市治理完成市区3处大型垃圾厂,4000多个垃圾点,5000多个垃圾箱,改造新建厕所320个。对易于滋生苍蝇的60%以上行业单位落实防蝇措施。吉林市灭蝇工作受到中央爱卫会好评。
1989年,产生榆树、通化、长白3个灭鼠先进县和白城市、洮南市、敦化市3个灭鼠先进市。到年底,全省市、县(城区)灭鼠工作全部达标。有134个乡、镇实现无鼠害目标,总受益人口1000万以上。还开展村屯灭鼠试点工作,摸索农村灭鼠工作的经验。各地还加强对蝇类孳生地和易于孳生苍蝇的行业进行卫生管理。经全国爱卫会验收,吉林市被命名为灭蝇先进市,成为全国第一个百万以上人口的灭蝇先进市,获得奖金1万元。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被省政府命名为灭蟑螂先进企业。
1990年2月26日,省爱卫会第十三次委员扩大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宣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灭蝇、灭鼠、灭蟑螂达标市县企业的决定》。同年,全省又有一个市、6个县达到灭鼠达标先进市(县)标准。吉林市灭蚊、灭蟑、灭臭虫达到国家标准,成为全国第一个百万以上人口城市除“四害”达标市。浑江市灭蟑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1991年1月8日,省爱卫会第十四次委员扩大会议命名吉林市为除“四害”全面达标先进城市,辽源市为灭鼠先进市区,浑江市为灭蟑螂先进市区,伊通满族自治县、东辽县、东丰县、农安县、德惠县、双辽县为灭鼠先进县。10月8日,全国爱卫会授予吉林市除“四害”达标先进城区,奖励人民币2万元。长春市城区通过省级灭蚊蝇达标考核。四平市、通化市城区、辽源市(包括东丰、东辽二县)通过省级灭蟑螂达标考核。浑江市中心区通过省级灭蝇达标考核。延吉市灭蝇4项主要指标通过省级考核。同期,还分别对8个市(地、州)所在市进行灭鼠工作复查,复查地平均鼠密度为1.69%,均在省标以下。年底,全省有15个市、9个县、480个乡(镇)灭鼠工作达标,14166人受益。
1992年,全省城区平均鼠密度继续控制在省标以下,四平、辽源、通化、浑江、延吉等市开展了城区灭蝇达标活动;长春市普灭臭虫,民居阳性率0.02%,单位阳性率0.029%,同时灭蟑螂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鉴定,成为继吉林市之后的第二个除“四害”全面达标城市。敦化市鼠密度高达10.31%,超出省标5倍,省爱卫会对其通报批评,并建议政府取消该市1989年“灭鼠达标先进市”荣誉称号。
1993年1月,省爱卫会制定《吉林省灭鼠卫生杀虫药品管理办法》,依法对全省杀虫药剂生产加工厂家和销售市场进行整顿。2月16日,省爱卫会撤销敦化市“灭鼠达标先进市”称号,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全省。年底,全省共清理整顿灭鼠、卫生杀虫药剂生产、加工厂家53户,销售消杀药品摊贩527个,没收销毁伪劣药品3681公斤。延吉市分别通过省爱卫会组织的灭蟑螂和灭蚊达标考核鉴定,成为全省第一个,也是全国第一个少数民族地区除“四害”工作全项达标的县级市。(www.xing528.com)
1994年春季,共出动60余万人次参加灭鼠,投放灭鼠毒饵477吨,有32个县(市、区)对灭鼠工作进行自查。5月,省爱卫会组成复查组,对全省市(州)城区灭鼠工作复查,白城、长春两市超标严重,责令其限期改进。
1995年4月,在长春市和吉林市分别选择5个小区,取消垃圾箱,用垃圾车定点收集垃圾,再运到郊外垃圾处理厂。不能取消垃圾箱的地方,垃圾日产日清。全省城区居民区内80%的坑式厕所被取消。11月,省爱卫会授予梨树县灭鼠工作先进县称号。
1996年,全省各级政府将创建除“四害”达标城区列入政府工作日程,层层分解目标,建立目标包保责任制,确定除“四害”包保责任书,实行区包块、街包片、系统包单位、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的“五包”办法。改善城乡环境,改造棚户区,对街路进行软、硬覆盖,填埋水沟,消除坑洼积水,改明沟为暗渠,疏通河道,完善城区污水排放系统。11月27日,省爱卫会命名四平市为灭鼠达标先进市。
1998年上半年,按照《全国爱卫办关于组织对省会以上除“四害”达标城市进行复查的通知》精神,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长春市灭鼠达标后的巩固工作进行复查,通过资料考核和现场考核,长春市在参检的全国35个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五。6月18日,全国爱卫会授予长春市“灭蟑螂先进城区”称号,并奖励资金8000元。
长春市政府筹资139.5万元,投放溴敌隆、大隆、杀它仗毒饵55吨。吉林市本级财政匹配灭鼠专项资金9万元。四平市筹集灭鼠经费30万元。延边州各县区在秋季灭鼠工作期间出动宣传车11台,印发宣传单5000份,张贴标语3200多份,出板报500多期。
1999年,省爱卫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秋季灭鼠工作进行检查,城区鼠迹法检查平均鼠密度为9.6%,防鼠设施合格率平均在95%以上;农村平均鼠密度为15.1%。没有达到城镇鼠密度控制在3%以下、村屯鼠密度控制在5%以下的目标。野外黄鼠密度也得到了控制,通榆县灭黄鼠13.1万只,白城市洮北区灭鼠后的黄鼠密度为每公顷0.15只。
2000年,长春市政府申请,全国爱卫办同意,省卫生厅组成除“四害”达标考核鉴定组,对长春市城区的灭蚊、灭蝇工作进行考核鉴定,长春市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全省共有30个市(县)的灭鼠工作,21个市(县)灭蟑螂工作,4个市(县)的灭苍蝇工作和3个市(县)的灭蚊工作通过省级达标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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