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全省用于改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投资2530多万元,绝大多数冷饮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管道化密闭式生产,设有化验室和冷藏库,90%以上的饮食行业设有消毒、防蝇和防尘设施,熟食品基本做到隔离销售。省卫生厅《吉林省食品卫生质量监测程序》得以贯彻执行。
1987年5月,全省继续贯彻《食品卫生法》,重点加强对集市贸易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整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吉林市食品卫生监督从个体摊床向个体熟食加工点发展。同年8月,省卫生厅组织8个市、地食品监督检验人员,参加“全省掺伪食品监测方法”学习班。年底,全省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已发展到70个,监督员617人,兼职监督员1201人,检验人员369人。
1988年,全省继续贯彻《食品卫生法》,开展食品达标工作,各类食品卫生合格率达98.6%,推广吉林市个体熟食加工管理和伊通县小饭店集中消毒经验。加强食品卫生理化检验,对8个市、地、州卫生防疫站进行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制备13种常用标准试液和掺杂使假检验箱。
1989年,为1个食用酒精厂、4个食品添加剂厂、15个浸出法生产物油厂发放“卫生许可证”。制定19种新的食品卫生监督业务用纸,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到1989年底,全省有食品卫生专职监督人员834人,兼职监督人员1119人,食品卫生检验人员400人。
1990年,制定并修订《吉林省食品卫生质量监测工作程序》《餐具消毒卫生管理办法》《吉林省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暂行程序》《吉林省发放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程序》《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报表暂行规定》《吉林省卫生监督监测级别管辖暂行规定》等。至年底,全省有卫生监督机构69个,专职食品卫生监督人员857人,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兼职967人,食品卫生检验人员345人。
1991年2月9日,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制发吉林省个体饭店卫生整顿基本标准的通知》。制定《吉林省个体饭店卫生整顿标准》《吉林省餐饮具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吉林省餐饮具暂行卫生标准》《吉林省消毒餐饮具的采样及检验方法》《吉林省食品卫生统计暂行规定》,将餐具消毒列入食品卫生统计报表。全省有食品卫生监督机构76个,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836人,兼职食品卫生监督员798人,食品卫生检验人员348人。
1992年,全省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实行分级管理,推行食品卫生执法程序和内部管理机制改革,主要是简化审批手续,放宽开业标准。吉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被国家卫生部确定为全国食品污染监测单位。全省共有食品卫生监督机构68个,专兼职监督员1620名。(www.xing528.com)
1993年,全省食品卫生工作进一步贯彻《食品卫生法(试行)》和《吉林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以整顿城乡街头食品卫生状况为重点,全省城乡街头食品卫生变分散式经营为集中管理式经营,增加卫生设施。强化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制度。据统计,个体摊床持证上岗率达72%,餐具消毒合格率达62%。
1994年,省卫生防疫站食品营养卫生监督科成立,在省卫生厅委托下,管理全省地方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和强化食品的审批和监督工作。
1995年,省卫生防疫站又增设食品企业监督科,对外仍称吉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与长春市卫生防疫站、长春铁路卫生防疫站联合成立吉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长春外埠食品管理办公室。
1996年6月14日,省卫生厅下发《吉林省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档案管理规范》《吉林省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档案制作与管理方法》,要求各地区统一执行,提高卫生监督规范化水平。
1997年,省卫生防疫站将1996年设置的食品卫生管理科、食品企业监督科、外埠食品卫生管理科合并,组建食品卫生监督科。主要任务是:全省食品卫生工作的检查及业务指导;省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食物中毒事件、食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食品广告专业技术内容审批及出具广告审批证明;外埠食品索证工作的监督管理等。审批22个以人参、鹿茸等长白山特产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占所有审批品种的68%。全省69个卫生监督机构均建立高效办事制度,设立明示板。全省加强外埠食品索证管理,全年采集样品937份,办理外埠食品准销证489个,处理违法案件58起。
2000年,参与预防性卫生监督2427项;参与设计审查877项,审查合格863项,合格率为98.4%;参与竣工验收2240项,验收合格1795项,合格率80.1%。全省有食品监督业户106452户,从业人员270939人,监督业户合格率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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