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4月,省卫生厅首先成立老干部保健室,作为职能处室,负责省直机关离休老干部的保健工作。随后,各市、地、州、县也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干部保健机构。
到1986年,全省各市(州)均建起老干部保健组织,全省老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保健工作有专人负责。保健室工作人员负责掌握老干部的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巡诊、送医送药、建立家庭病床、组织会诊和抢救工作。1983~1986年,全省共为离退休老干部办理优诊证106373个,为有特殊贡献的知识分子办理优诊证332个,并为副厅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老红军及五级以上科级干部办理特诊手续。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和省人民医院分别修建拥有60张病床的高干病房楼,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及东北师范大学等单位拨出专款也建起高干病房。省直机关为297名离休老干部进行体检。四平市为老干部普遍进行口腔检查。东北师范大学对患慢性病离休老干部,除给予治疗和适当休息外,还专门建立营养灶。各地老干部保健机构在抓好老干部医疗保健的同时,还注意抓预防保健,抓好防病知识的宣传及组织老干部学习气功等活动。
1987年2月,在省人民医院扩建干部病房1300平方米,当年10月份交付使用。同年8~11月,对省直机关和中直在长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副厅级以上离休干部、在职干部1007人全面体检。吉林省干部保健室在做好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同时,还宣传防病知识,举办保健讲座,录制保健磁带。
1989年,全省干部保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省卫生厅负责的保健对象有87人,特诊对象3102人,比1988年增加206人;优诊对象9355人,比1988年增加307人。省卫生厅会同省委老干部局和有关部门,共同筹资406.5万元,扩建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的干部病房,在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设置干部病房,扩建省人民医院的干部病房。并购置B型超声机、床头X线机、中心型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改善干部医疗保健条件。省卫生厅同省委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养生长寿术”气功班,有150多名老干部参加学习。
1990年12月25日,在长春市召开吉林省首届干部保健工作业务交流会,交流论文80篇。
1991年,全省38000名副高以上知识分子的医疗待遇问题得以解决,有30%的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干部保健档案管理达到省三级以上标准。(www.xing528.com)
1992年2月23日,省卫生厅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省直和中直在长春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副教授及相当职称以上的高级知识分子享受特诊、优诊医疗待遇,定点医院在省南湖医院(省干部疗养院)。3月2日,省南湖医院正式对高级知识分子开诊。
3月23日,省卫生厅和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建国前参加工作、“文革”前行政16级以上并担任正副县(处)级职务的老干部,1985年工资改革前行政15级、担任正县(处)级职务的老干部,1985年工资改革前行政17级以上、担任副厅级的老干部,享受特诊医疗待遇,就诊医院定在省人民医院。为306人办理特诊证。
1996年1月26日,经省委同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文件成立“中共吉林省委保健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15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中共吉林省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省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保健对象的体检、疗养工作;负责省级干部病房的建设和管理,并定期检查干部保健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全省大型会议和集体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安排;指导市(州)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2000年,省卫生厅设中共吉林省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保健办公室),保健办公室主要负责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工作;省直、中直在长单位副厅级以上干部(含离退休人员)和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组织安排省级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安排国内外高级来访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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