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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疗卫生行业整治取得显著成果

时间:2023-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治理整顿,行业不正之风明显好转。11月初,国家卫生部行业作风互查组对省人民医院、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四平市中心医院、四平市第一医院行业作风进行大检查,受检单位受到肯定和好评。

吉林省医疗卫生行业整治取得显著成果

1986年2月,全省进一步纠正卫生战线行业六种不正之风,即利用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敲诈勒索;利用患者处方,冒用患者姓名开“坐车药”;不按病情实际需要,以开方、给假、开诊断书当人情;购买药品器械接受回扣;以药品和医疗费名义报销非医疗性开支;利用卫生行政监督权索要财物。

1988年3月,全省卫生系统整顿治理医疗作风和医疗秩序,制定《关于医疗行业管理的十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自我约束和内外监督,开展质控工作,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开举报方式。10月,省卫生厅提出治理卫生工作秩序,整顿卫生工作作风,制定加强医疗活动管理规定和医院工作“六公开”“十不准”。同年11月1日,省卫生厅会同长春市卫生局、长春日报社共同发起对长春市28家医院社会评议活动,共收到群众来信1998件,其中,表扬信1590封,批评信247封,举报电话137次。对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做到件件有回音。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因个别医务人员出现医疗质量问题,群众意见较大,主动摘下文明医院牌子。12月30日,发起单位在长春市召开社会监督评议活动阶段总结大会,推广28家医院经验。各市、地均加强内外监督机制建设,开展职业道德建设,职业纪律教育。通过治理整顿,行业不正之风明显好转。

1989年,省卫生厅下发12个有关卫生工作治理整顿的文件、规定,对个体开业、联合体、分院、民办医院、向社会开放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收费、行业做风作出明确规定,使卫生工作的治理整顿有章可循。对个体开业人员重新进行审查登记和整顿清理。全省撤销各类医疗协作联合体124个,“办医乱,乱办医”的混乱现象初步扭转。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冷、硬、顶、推、拖”不良服务态度问题得到解决,“吃、拿、卡、要”不正之风及时制止。全省卫生系统共聘请社会监督员12758人,全年共反映情况15932次,其中表扬15095次,批评277次,建议560次。同时加强自我约束机制,严格医疗收费管理。

1991年9月,省卫生厅在辽源市召开“吉林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研讨会”,会议决定把行风建设纳入科学管理轨道常态运行。8个市(地、州)卫生局长和前扶开发区卫生部门汇报了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

10月,省卫生厅组织调查组,对全省9个地区和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学院、省直医疗卫生单位行业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全省9个地区医务人员拒吃请14062次,拒收红包10549次,为患者做好事634600次,收到表扬信10705封,收到锦旗、牌匾、镜子1283件,受电台、电视台、报刊表扬1881次。全社会对卫生系统服务总满意率达96.2%,卫生行业作风根本好转率达83.99%。

11月23日,省卫生厅组织人员完成了由国家卫生部统一部署的全国医疗机构行业作风抽样调查工作。被抽取的8家医院为省人民医院、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长春市中心医院、长春市宽城区铁北医院、吉林市中心医院、吉林市医院、辽源市中心医院、辽源市龙山区医院。对800份调查问卷统计分析结果表明,8家医院的社会满意率平均达95.6%以上,其中主要项目的社会满意率分别是:医生的服务态度平均为97.6%,技术水平平均为95.7%;护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平均为93.1%,技术水平平均为94.8%;医疗质量信任度平均为98.4%;不正之风发生率低于1%。8家医院行业作风与1990年相比均有好转。

1992年,全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重点是建设常态运行机制,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之中,使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同步提高,思想教育与科学管理并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11月初,国家卫生部行业作风互查组对省人民医院、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四平市中心医院、四平市第一医院行业作风进行大检查,受检单位受到肯定和好评。省卫生厅文明办也对9个市(地、州)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社会调查。据统计,全省卫生系统拒吃请12519次,拒收红包8286次,为服务对象做好事44704件,收到表扬信8548封,收到感谢信、锦旗、牌匾镜子等1338次,受到电视台、广播电台表扬1324次。

1992年与1991年对比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吃、拿、卡、要”行业不正之风和“冷、硬、顶、推”不良服务态度及乱收费现象均比1991年大幅度下降,社会满意率明显提高。

1993年10月25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建立全省医疗部门廉洁行医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制定廉洁行医“十公开”和“十不准”。11月5日,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进行1993年度全国医疗机构行业作风建设检查的通知》要求,省卫生厅对国家卫生部随机抽取的长春市、通化市、延边州城市卫生局和省人民医院、白求恩医大三院、省肿瘤医院、长春市第二医院、通化市中心医院、通化市医院、延边医学院附属医院、延边卫校附属医院8个医疗机构行业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结果显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群众反映的收“红包”“坐车开药”、乱收费等一些热点问题得到控制;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到98.5%。

11月8日,省卫生厅出台《卫生防疫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具体规定》,在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卫生防疫机构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行业作风建设,整治强买强卖、吃拿卡要和乱收费问题,并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要有一定比例的监督人员进行科室间轮岗交流。11月10日,省卫生厅下发《吉林省药政药检跟踪执法监督公开办事规定》,对药政药检工作内容、程序、办事制度予以公开。

1994年,全省卫生系统继续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在机构改革中理顺关系,把行风建设职能纳入厅纪检监察机构和医院评审工作中。将暗访调查与定期考评相结合。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患者对医疗质量的信任度达到90%,对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满意度达到80%,对医务人员服务态度的满意度达到90%,行风问题结案率达到100%。

1995年6月,省卫生厅组织检查队,并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参加,对部属、省属和部分市属大医院及防疫、药检部门共13所医院、4所防疫站、4个药检所就行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在暗访的13家医院中,长春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吉林市中心医院、四平市中心医院、松原市中心医院等单位群众满意度较高。暗访中,群众反映最突出的仍然是“红包”“吃请”和治疗费用高的问题。对暗访中存在收受红包、吃请的个人进行了处罚,对所在的医院限期三个月整改,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在全省卫生系统点名通报,刊载于纠风简报上,并要求各单位在围绕收红包、接受吃请、乱收费、私收费、以高档药替代廉价药、转介病人、服务态度冷硬顶推和防疫部门执法监督不严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将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切实落到实处。(www.xing528.com)

同年,针对群众反响较大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省卫生厅组织人员以患者和随员身份,深入医疗单位进行两次暗访,共接触患者2300人,接触业户180个。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不达标者,取消医院现有等级称号,实行公开曝光。

1996年3月,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医疗服务质量万里行”活动,考评组巡回全省9个市(州)的40家二、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明察暗访,与出院病人问卷调查,对服务态度较好的5个单位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3个单位公开曝光。全年全省卫生系统共查处行风违纪案件124件,对责任者均做严肃处理,并组织广大职工座谈讨论,从中吸取教训。

5月20日,省卫生厅组成医疗服务万里行检查组,对全省40家二、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明查暗访,四平市中心医院、吉林市二院等八家单位达到医院评审标准。白求恩医科大学三院、一院、二院等10家单位存在的收受红包现象,在全省通报批评。

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责任制。各市(州)卫生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在纠风工作中落实“一岗双责”制,在评先选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四平市卫生局、吉林市卫生局、白山市卫生局、松原市卫生局领导干部率先做出公开承诺。

全省卫生系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查办工作,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全年收到群众来信333件,自办10件,转办323件,办结率达100%。

1998年4月8日,省卫生厅在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民主党派和基层职工中聘任60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设立10个监督岗。

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坚决制止、断绝“冷、硬、顶、推、托”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如省人民医院颁布《职工下岗培训暂行规定》,对违纪者黄牌警告,并严格执行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和“五影响”制度。与奖金和职称晋升等切身利益直接挂钩。省卫生防疫站明确规定,违纪者下岗。

1999年3月,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成为全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重点。上半年,各市(州)卫生局制定落实方案,长春市卫生局制定《关于开展纠正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白山市卫生局积极配合市政府纠风办的工作,成立卫生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其他各市(州)卫生局也都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对药品的管理,重申各医疗卫生单位不得从非法经营机构、购销药品或以购进药品为条件,索要高额回扣,收受各种名目的赞助;对个别医生私自购销药品或以开单收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形式从药品销售方牟取不正当的利益行为,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6月份,省卫生厅与省药监局下发《关于加强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的通知》,各地卫生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各地探索政府统一采购药品,杜绝医院购药中的回扣问题。各医疗单位都成立药事委员会,购药基本流程为:科室提出申请—报院药剂科—报主管院长—药事委员会开会审定,然后从商家或厂家以最低价格购入所需药品。被检查的35家医院中以省人民医院为代表的5家医院不同程度地实行药品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大部分医院对药品促销活动都采取严厉措施,如通化市中心医院一起促销案就处理46名本院职工,没收回扣款2万余元。

12月,全省卫生系统针对医疗机构存在的“乱收费”“开单回扣提成”和收受“红包”等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继续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查处违纪人员。年底统计,全省卫生系统共查处行风违纪人员654人,其中下岗待岗76人。

2000年,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以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为主,降低药品虚高定价,开展全省药品物价大检查,规范药品价格行为,分三次降低340个品种的零售价格,主流药品价格下降30%~65%。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全年共依法查处回扣案件98件,涉案金额1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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