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形态训练盲区:建筑教育笔记(1)

形态训练盲区:建筑教育笔记(1)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我们不要忘记,无论早期的柯布西耶,还是“德州骑警”,抑或当代以形态著称的扎哈、李布斯金,“他们对有关基本形体和空间的组织的研究,其背后都有很深的现代艺术文化素养作为基础,他们中大多数人本身就是艺术家——或者对艺术史有着相当深入的研究”[7],他们是在形态训练完成的基础上,再去关注建筑中其他一些重要课题,并将形态理解作为前提融汇进相关课题的思考。

形态训练盲区:建筑教育笔记(1)

建筑学中的形态(Form)训练,我以为可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某种专业(美学)观念控制下的建筑形体/空间/细部(Solid/Void/Detail)的组织方式(原则、句法、词汇);另一种是美学方面的素质养成。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形态感——即所谓的美学品位和天赋倾向——是无法单纯靠学校教育完成的,但建筑形体/空间的基本塑造能力,在一套针对性教育系统训练下,还是有可能达到一定水准的。

西方建筑教育中的形态训练,从早期到现在,粗略来看,大致走了一条从关注艺术美学,到强调建筑本体逻辑,从关注形体(Solid)(包括立面),到关注空间(Void)的路径。

在以巴黎美术学院“鲍扎体系”(Ecole Royale des Beaux-Arts,1819~1968)为基础的西方学院派建筑教育[1]中,建筑学与绘画、雕塑密不可分,形态训练是把古希腊罗马文艺复兴的柱式及美学原则作为基础进行学习,平、立面渲染构图练习(Analytique)起着重要作用(图19),其目的“在于培养比例感、构图技巧、绘图技法,装饰部件的赏析以及画法几何关于投影和光影的知识,这是一名初学者所必须掌握的必要知识和技能”[2],“类型”(Parti)、“构图”(Composition)是重要的形态与设计控制工具(图20)。

图19 渲染构图练习,《入口》

在现代建筑思想的主要源头与现代建筑运动的重要推动者“国立包豪斯学校”(Staatliches Bauhaus,1919~1933)里,创办者格罗庇乌斯(Walter Gropius)表示,“艺术家工匠之间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美术与工艺并不是两种不同的活动,而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他聘请了当时欧洲一批先锋派画家(艺术家)为“形式大师”(Master of Form),一批传统手工艺匠人为“作坊大师”(Master of Craft),作坊大师“教学生们学会手工技巧和技术知识,而画家们则应该同时激励学生们开动思想,鼓励他们开发创造力”。[3]这两套并行的教学体系(图21),主要实现在基础课程(Vorkurs),体现在现代艺术对学生创造性的启迪上(图22),但对高年级建筑设计教学基本没有影响。随着包豪斯在二战中的解体,功能主义泡泡图模式(Bubble Diagram)迅速占据建筑教育的主导地位。

图20 迪朗(N. L. Durand)提出的具有特定秩序的构图方法

Jean-Nicolas-Louis Durand(1760~1834)是19世纪早期法国重要的建筑师及建筑教育家,他创建的平面、立面和剖面形式系统对建筑设计产生了深远影响[4]

图21 包豪斯两套并行的教学体系

左图为1922年格罗庇乌斯构想的包豪斯学习模式,外围是基础课程,中心是建筑设计。右图为工艺学习和形态学习两套并行体系的学习内容。

图22 包豪斯基础课程

左图为Josef Albers在1928/1929年指导基础课程的评图场景(形态学习),右图为1923年的木工/家具车间(工艺学习)。

图23-1 德州骑警,《九宫格练习》

图23-2 库帕联盟(Cooper Union)对九宫格的发展,《笛卡尔式的房子》

约翰·海杜克(John Hejduk)作为德州骑警主要成员,一直到他在纽约创立库帕联盟仍然不断发展着九宫格在教育中的作用。他指出:“九宫格问题用作一种教学工具,以向新生介绍建筑学。通过这个练习,学生发现和懂得了建筑的一些垂本要素:网格,框架,柱,梁,板,中心,边缘,区域,边界,线,面,体,延伸,收缩,张力,剪切,等等……显示了对于要素的理解,出现了关于结构(fabrication)组织的思想……学生(借助九宫格)开始探查平面、立面、剖面和细部的意义。他开始学着画图,开始理解二维图画、轴测投影,以及三维(模型)形式之间的关系,学生用平面、轴测研究和绘制他的方案,并用模型探寻三维的含意。”[5]

1950年代在美国的得克萨斯建筑学院,一批年轻人组成了被后人称为“德州骑警”(Texas Rangers)[6]的群体,“探索系统地教授现代建筑的方法”,“重新确立了空间形式研究在现代建筑中的核心地位,并延续了现代艺术与现代建筑的某种血缘关系”。现代艺术中的立体主义绘画,建筑学关于空间的一系列理论,尤其透明性(Transparency)概念,成为教学基础,发展出综合了“结构-空间”双重主题的“九宫格”(nine-Square Problem)练习(图23-1,图23-2),以及现代建筑大师经典建筑的“建筑分析”(analysis Problem)练习,帮助学生理解“想法-组织原则-系统”,以及一些形体/空间的组织方法(图24)。

图24 柯林·罗(Colin Rowe)对约翰·菲利普(Ph.Johnson)Boissonnas住宅的分析

时至今日,欧美日建筑教育观念不断更新,关注空间形态超过实体形态,关注设计概念超过形体塑造,建筑本体逻辑也不断受到强调。但我们不要忘记,无论早期的柯布西耶,还是“德州骑警”,抑或当代以形态著称的扎哈、李布斯金(Daniel Libeskind),“他们对有关基本形体和空间的组织的研究,其背后都有很深的现代艺术文化素养作为基础,他们中大多数人本身就是艺术家——或者对艺术史有着相当深入的研究”[7],他们是在形态训练完成的基础上,再去关注建筑中其他一些重要课题,并将形态理解作为前提融汇进相关课题的思考。他们在形态方面的词汇、语法,基本来自20世纪初的俄罗斯构成主义(Russian Constructivism)、立体主义(Cubism)、荷兰风格派(De Stijl)等几股潮流(图25~图27)。

图25 俄罗斯构成主义作品
塔特林(VladimirTatlin),第三国际纪念碑(Monument to the Third Internation),1919-1920

(www.xing528.com)

图26 立体主义作品,毕加索(Pablo Picasso),吉它(Le guitariste),1910

图27 风格派作品,凡·杜斯伯格(Theo van Doesburg),反建造(Counterconstruction),1924

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建筑教育混杂了鲍扎体系与功能主义,“功能(平面)排布+(美术视觉)形态”[8]曾是主流教学法。而今天的中国建筑教育,则是紧随前述国际趋势,美术课在专业中的作用越消越弱,完整、独立的形态训练在设计课中也已基本不见。但这其中,我们忽略了两个重要的基本事实:第一,今天大部分刚进入高校的中国建筑学生,与那些从小就能在美术馆临摹大师原作的大部分欧美日建筑学生相比,形态基础的差距是巨大的(图28);第二,一路考试包括高考压力下导致的中国大部分建筑学生的单一理工科思维,与欧美日建筑学生入学时已普遍具备的综合性学科思维,也是大相径庭的。所以,简单照搬的结果,就导致形态训练成为国内建筑教育的一个巨大盲区。举个例子,现在大家都强调空间设计,也多以九宫格为训练工具,由于缺乏形态基础,学生们往往会把基于九宫格构筑的空间形态组织的抽象图表关系,直接变成方盒子形态结果,超出方盒子的其他形态塑造能力,相当孱弱。形态训练的缺失,学生毕业后也会一直制约着他们的进步。当然,原来传统的美术课并不是天然就具备训练现代建筑形态的功能,仅靠传统的素描、色彩、陶艺,是远远满足不了今天的要求,从表面到本质的改革是必须的。而不同学习阶段的形态训练系统如何设置?如何跟不同年级的设计课结合?如何贯彻在画法几何、美术课、结构力学课、计算机课,甚至历史理论课里?还是有相当多可能性可以去做探索。

图28 在巴黎奥赛博物馆(d'Orsay)上美术课的法国小学生们

同济大学在1980年代中后期到1990年代初,在1~2年级实行了一套源自艺术设计领域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等),以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肌理构成、空间构成为基本内容的,完整的、可教的(teachable)形态构成训练体系。虽然以今天专业眼光看,这套体系有些过于强调视觉美学,忽视专业价值观的培养,与建筑本体逻辑的关系也太弱,但以我个人学习体会,并拿同时期同济与其他学校建筑学生形态感做对比,我认为,这套系统对那些缺乏基本美学素养的中国理工科学生,还是具有相当大补课作用的,它奠定了一个理性的、可教可学的形态基础与做法,并在潜移默化中,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现代美学品位的熏陶[9]

在没有针对性训练系统,美术课又弱化的背景下,作为学习的主体中国学生来说,我建议可以通过要加强范例分析来弥补。对着好建筑,扎扎实实做不同比例模型,画复原图做分析,培养设计感觉、形态感觉、模型感觉、建造感觉、图面感觉。并可以对其中的形态部分,单独拿出来做强化思考、练习,并要把这种分析性训练,一直贯穿到高年级,思考如何与越来越复杂的功能、越来越大的体量进行结合。对于形态的学习,在中国教育体系里成长起来的学生一定要有树立这样的基本观念:这个东西无法速成,无法像数理化那样记住概念做几道练习题就能掌握,需要每个学生个体下苦功夫,花大量时间,一点一滴打磨、积累(图29-1、图29-2)。

图29-1 上海交大一年级基础范例分析

图29-2 上海交大二年级以空间构成为视角的范例分析

图30 日常生活中随时可以发现的美,《地板刷》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牢牢记住,建筑学中所说的形态,除了事关建筑形体、比例、构成、空间、建造、材料,对历史脉络、相关专门知识、专门技能的学习训练外,建筑学的“形态训练”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也无所不在,它是由无数精益求精的推敲环节组成,它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往复的复杂过程。每一次看到好东西(“眼”的修炼),每一次作业的推敲(“手”的修炼),每一次日常生活的反思(“脑”的修炼),其实都是一次“落到实处”、培养形态感(直觉)、形态控制力(做法)、形态判断力(品位)的过程(图30)。

强调形态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表达形态本身。冯纪忠先生常说“得意忘形”,也就在说“意在先、为主,形在后、为次”。另外,库哈斯也曾经说过一句我特别认同的话:“我不关心美丑,泯灭美和丑的分野,我们才得以发掘许多其他的品质。”但上述这两个观念,我以为,都应该是在形态基本功扎实之后做的事儿,所谓先“立”再“破”。

【注释】

[1]关于西方学院派教育,参见:单踊.西方学院派建筑教育评述[J].建筑师.2003(3):92~96.

[2]转引自顾大庆课件《The Beaux-Arts》。这是首位毕业于巴黎“鲍扎”的美国人沃仁(Lloyd Warren)所言,详见:John F. Harbeson.The Study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M].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2008:5(1st, 1926).

[3][英]弗兰克·惠特福德.包豪斯[M].林鹤,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45.

[4]相关论述可参见:曲茜.迪朗及其建筑理论[J].建筑师.2005(8).

[5]关于得克萨斯骑警,参见:朱雷.“德州骑警”与“九宫格”练习的发展[J].建筑师.2007(8):41~49.

[6]相关论述参见:John Hejduck.Mask of Meduso[M].New York:Rizzoli International Publications,Inc,1985.

[7]朱雷:48.

[8]参见:范文兵、范文莉.一次颇有意味的“改建”[J].时代建筑.2002(6).

[9]参见:范文兵.建筑教育的影响与缺失——从中国建筑师代际变化角度进行的观察[J].时代建筑,2013(4):18~2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