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面五章的讨论,可以将森佩尔三个文本的总体关系归结为共性、统一变化趋势、第一个文本区别于后两个文本的特征、第三个文本区别于前两个文本的特征以及三个文本各不相同之处5个方面。
三者的共性主要有11项。形式原则立场上的共性包括:都认可结构形态和材料力学属性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相较于同时代建筑界总体倾向,非结构都被赋予更重要的意义;都坚持古希腊大理石建筑是通体彩色的;都将古希腊盛期建筑作为形式原则的典范;都否定建筑形式和模仿对象之间的直接对应关系。形式原则设定对象上的共性包括:相较于同时代建筑界总体倾向,非结构部分包含范围都更广;相较于同时代建筑界总体倾向,都更多呈现出对表面属性的关注。各类形式原则之间关系的共性包括:两类形态原则之间更多呈各自独立而不是层级关系;表面属性原则和形态原则之间始终有互补关系,而没有形成和总体倾向类似的层级关系,表面属性原则始终具有相对独立性。形式原则论证方式上的共性包括:相较于同时代建筑界,都将对建筑最终形式的解释拓展为对形式演变过程的追溯;都存在形式原则论证和事实之间的矛盾。
三者的统一变化趋势主要体现为10个方面:结构形态原则的设定越来越偏离现代主义立场;形式原则自身越来越复杂,表现为项数越来越多,分类标准越来越多,限定对象越来越多,涉及因素越来越多;各类形式原则和各时期的关系越来越复杂;形式原则的主观因素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仅从形式原则看,各类形式原则的制约强度越来越强;形式原则理论上的与实际可能产生的制约强度的差异越来越大;两类形态原则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偏离总体的层级关系;形态原则和表面属性原则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对建筑形式和模仿对象对应关系的否定越来越彻底;形式原则论证和事实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
第一个文本区别于后两个文本的特征主要有3个:没有体现出分类标准对形式的突破;没有建立古希腊文化和非欧文化的直接联系;没有建立建筑和技术艺术的直接联系。(www.xing528.com)
第三个文本区别于前两个文本的特征主要有7个。总体上的特征体现为2点:形式原则项数激增;各类形式原则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形态原则和表面属性原则的关系远比前两个文本丰富。具体对象上的特征有4个:结构形态原则之间出现相互牵制甚至矛盾的关系;对三种墙体覆层面饰进行明确的等级划分;赋予透明覆层面饰以崇高美学地位和重要意义;否定了有明确表达对象的建筑形式和模仿对象之间的直接对应关系。
三个文本各不相同之处主要有2个。第一,《彩饰初论》将建筑限定在造型艺术三姐妹的传统框架中;《四要素》建立了建筑和技术艺术之间的直接联系,实现对传统学科框架的突破;《风格论》则在总体分类上实现为对传统学科框架的突破,具体讨论中又体现传统学科框架的内在影响力。第二,《彩饰初论》中没有建立古希腊文化和非欧文化的类推关系,《四要素》开始建立两者的类推关系,但并不是在《四要素》,而是直到《风格论》中才在古代非欧文化和当时的欧洲文化中反转了同时代文化等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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